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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传唤告知家属是否有规定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传唤、拘留等这些,这都是我国办案人员为了案件侦办必要的时候采取的刑侦措施,就拿传唤来说,对于普通公民执法人员肯定是没有资格传唤的,除非是和案件有关的犯罪嫌疑人,而且需要出具传唤证才可以。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刑事诉讼法传唤告知家属是否有规定?

一、刑事诉讼法传唤告知家属是否有规定?

公安机关传唤违法嫌疑人时,其家属在场的,应当当场将传唤原因和处所口头告知其家属,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被传唤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的情形的,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二、传唤的介绍

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根据 中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 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有计划进行,及时处理案件,传唤必须使用法定的诉讼文书--传票。

三、关于传唤的时效问题,需要注意区分刑事传唤和治安传唤两种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四、传唤的程序

(一)在消防执法过程中,需要传唤的,承办执法人员应当填写《传唤证》呈批报表,报领导批准后,出具《传唤证》。

(二)承办执法人员依法将《传唤证》送达被传唤人;被传唤人应当在《传唤证》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

(三)对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经领导批准,依法实施强制传唤。

(四)被传唤人传唤到案后,应及时进行讯问查证,制作讯问笔录,每次讯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五)对当场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承办人员可以口头传唤有关人员。宣布口头传唤时,承办人员应当说明传唤的理由,并在讯问时将口头传唤的情况记入笔录。

如果我国公安机关在传唤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家属在场,那么公安机关会口头的告知家属,在传唤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家属并不在场或者说是因为其他的一些特殊原因没有办法通知家属的话,也可以不通知。但是在询问笔录当中一定要注明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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