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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房屋装修,卫生间防水出现严重漏水,装修公司百般抵赖,推拖严重
  房屋装修,卫生间防水出现严重漏水,装修公司百般抵赖,推拖严重影响我家生活,给我自已和楼下造成严重损失,事故出现一个多月希望找你们律师帮我起诉.

·原来领导承诺同房同价我们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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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人放烟花把我房子烧了,查监控知道是楼上放的,打110报警,110说不归他们管,让我自己解决。请问该怎么处理

·房产纠纷,律师您好:我家兄弟两个有一个老院{长25.5米宽9.5米}
  律师您好:我家兄弟两个有一个老院{长25.5米宽9.5米},父母在时写了一个分家协议。内容是我哥长13.5米宽9.5米,我这边长12米宽9.5米,我们共走一个院门{那时房子小院子大},后来相继扩建了老房,他的建筑面积是13.5*9.5,我因为要给他留走道现在面积是12.5*8{建筑面积相差了30多平米},现在面临拆迁,如果按建筑面积赔偿我因留走道面积缩小造成

·家庭厂房如何赔付,按照经营性用房进行补偿
  按照经营性用房进行补偿

·婚前买房男朋友一个人付首付写的名字他一个人名子,婚后一起还房款,如果房子证上不写
  婚前买房男朋友一个人付首付写的名字他一个人名子,婚后一起还房款,如果房子证上不写女方名字,这是我们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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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房屋赠与合同撤销方式有哪些?如何撤销房屋赠与合同?
      房屋赠与合同撤销方式有哪些?如何撤销房屋赠与合同? 一、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 房屋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就无偿转移房屋所有权而达成的协议。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除了带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一般的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即在财产转移之前,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合同法》规定一般情况下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了就不得撤销赠与合同,对一般的财产赠与通常是以财产是否交付来认定财产权利是否转移,但对于房产的赠与,因房产是以进行房产登记确认所有权,所以房产的权利转移以是否进行过户手续为准,也就是说在房屋尚未登记过户时,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 二、在房屋登


  • ·肺炎期间房贷可以延期吗?
      肺炎期间房贷可以延期吗?肺炎期间房贷可以延期,疫情期间房贷申请延期还款的规定是申请延期,但只能适用于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等,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这意味着,上述人员在疫情期间因不便还款发生逾期的,不纳入征信失信记录。1、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求金融机构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


  • ·商品房网签备案满两年才可以出售吗
      商品房网签备案满两年才可以出售吗?不是,有房产证的商品房随时可以出售,不受网签备案时间的限制。买卖二手房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是:1、二手房有无合法的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现实生活中存在利用假房产证行骗的情况,鉴别房产证的真伪,对房屋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鉴别房屋产权证真伪的最保险方式是到相关部门进行核实。2、准确了解售房人一般来说,大家可以通过查看房产证所有人的身份证件,来解决该困扰。如果售房者与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产权所有人不是同一人,则应当了解售房者与房产所有人之间的关系,要求售房者提供证明文件,并亲自向房产所有人核实。购房者应当详细了解并核实房产所有人是一人还是几人共同所有。如果房屋为多人共有,则须卖房人提供所有


  • ·公有房屋拆迁补偿注意事项
      公有房屋一般是由政府或企业修建的,只对本地区的居民或本企业的居民出售。现实中,公有房屋也是可能面临拆迁的问题,这也是需要对被拆迁人作出补偿的,不过这有一些事项需要当事人注意,那到底公有房屋拆迁补偿注意事项有哪些?我们在此为你介绍。 一、公有房屋拆迁补偿公房产权人不应有别于私房产权人 房屋所有权的性质,房屋的产权可分为公有和私有公房,按管理权属的不同又分为单位自管公房和直管公房,在我国目前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中,直管公房一般由各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作为直管公房所有人的代表,依法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与国家授权单位自管的公房一样领取了《房屋所有权证》。公房的所有人作为拆迁关系中的主体之一,其权


  • ·买房子违约金怎么算,购房违约金有哪几种情况?
      购房过程中常常出现意料之外的事情,购房违约就是最普遍的体现。在发生房屋买卖违约以后,守约方可以主张违约金。那么,买房子违约金怎么算?我们整理了相应的内容,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房子违约金怎么算 购房违约金如何计算,分购房者和售房者两种情形: 1、对于购房者来说,如果逾期付款,就应该向售房者支付违约金。因为由于购房者未在规定的日期向售房者付款,实际上就等于售房者在从购房者应该付款之日至实际付款之日的这段时间里为购房者垫付了购房者应该支付的款项,相当于售房者在为购房者提供贷款买房,购房者在这段时间内占用了售房者的资金,当然除了应向售房者支付违约金之外,还应向售房者再支付由于占用资金而需支付的利息。 2、对于售房者来说,如果未


  • ·什么人是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作为人们生活的必须品,其在生活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在生活中,人们对自己是否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不是很清楚,一些人以为他拥有使用该房屋的权利,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其实不然的。那么什么人是房屋所有权人?下面我们带您去了解。 一、什么人是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权是指对房屋全面支配的权利。《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房屋的所有权分为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权能,这也是房屋所有权的四项基本内容。 所以房屋的所有权人是指拥有这四项权利的拥有人,并不是单纯的拥有一项或者两项权利。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房屋所有权的内容 房屋所有权


  • ·房屋被征收承租人主张能否主张拆迁的部分利益
      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第六条第二款约定:“使用期间,因政府城市开发建设或该工程改扩建,拆迁费归甲方(出租人)所有,安置费和补偿费用于安置企业职工及按相关政策补偿乙方(承租人)停业期间的歇业费。”承租人基于上述《租赁合同》主张歇业费;依据该《租赁合同》,歇业费应按相关政策补偿,而非按出租人与征收人所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书》补偿。故承租人主张出租人应按《征收补偿协议书》规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补偿承租人无相应政策依据,亦与租赁合同约定不符。 承租人提起诉讼时认为根据出租人与承租人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出租人须向承租人支付相应的歇业费,故本案系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出租人与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书》及《补充


  • ·房产继承权有时效吗?
      房产继承权有时效吗 我国《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该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也即继承诉讼的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超过二十年就丧失了胜诉权。实体权利仍然存在,只是没有法律的强制保护了。 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18年后至第20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之日起的20年之内行使,超过20年的,不得再行提起诉讼。 房产继承,同其它遗产继承一样,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


  • ·一、农村父母去世后子女继承房需具有哪些条件?
      一、农村父母去世后子女继承房需具有哪些条件? 子女继承房是直接依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的。《继承法》中关于法定继承人范围、顺序和应继份额的规定,就是法定继承权产生的法律依据。 法定继承权的实际取得还需要有以下条件: (一)被继承人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死亡。 (二)继承人存在。也就是有属于《继承法》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的人存在。 (三)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也就是没有《继承法》第7条规定的使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出现。 二、失去继承权的情形 (一)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否既遂,也无论杀害动机为何均丧失对于被继承人本人的继承权;另外,该继承人仅丧失其所所害之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是丧失被继承


  • ·预售房抵押有什么陷阱?
      预售房抵押有什么陷阱陷阱一:开发商在建设项目土地被抵押的状况下,不告知购房人抵押的事实,就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契约,且这种房屋的权利瑕疵也不在合同中注明,目的是打消购房人的顾虑,顺利收取定金和首付款。陷阱二:开发商在建设项目土地被抵押的状况下,在与购房人签订合同后,为了顺利将土地抵押转成在建工程抵押,往往不为购房人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陷阱三:开发商在不通知抵押权人的情况下,也不告知购房人抵押的事实,将已作为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销售给购房人,在签订契约收取房款之后,长期不为购房者办理登记备案(被设定抵押的房屋无法办理登记备案)。因此,为防范购房风险,购房人在签约前,须查验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凡土地设定抵押的房屋,许可


  • ·购房合同无效有哪些?
      购房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 一、购房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 1、以欺诈手段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2、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3、乘人之危而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5、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而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6、恶意串通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7、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又无据可查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8、与法律明文规定不能交易的房地产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9、公司产权没有公司法人和股东(股份制企业)签字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10、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房地产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11、买卖双方任何一方为外籍人士或双方均为外籍人士


  • ·房屋租赁合同甲方违约责任处理有什么规定?
      对于出门在外的务工人员,租房子是日常生活中经常打交道的事情。租房就要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在现实生活中,因为某种原因,甲方违约的情况比较多见。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甲方违约责任处理有规定吗?下面我们简单介绍下。 一、房屋租赁合同甲方违约责任处理有什么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月租金的两倍作为违约金。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月租金0.5%的滞纳金。   3、由于甲方未及时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月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


  •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
      

    ·滥伐林木罪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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