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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民间借贷律师解答借贷,借款,欠条,借条法律咨询,代理民间借贷案件,为您解决民间借贷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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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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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母子之间的借条受法律保护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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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烦问一下,我给朋友借了五千块钱,有借条,现在给他打电话发信息都不回
*烦问一下,我给朋友借了五千块钱,有借条,现在给他打电话发信息都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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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欠我款项,但我几年都找不到当事人,请问我通过什么途径找到
有人欠我款项,但我几年都找不到当事人,请问我通过什么途径找到当事人的住址,新用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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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网上团购未消费商家不退款是否违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具体是哪个条例呢
您好,在**网上团购未消费商家不退款是否违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具体是哪个条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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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逾期,打不上款,个贷中心让开发商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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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不还 可以起诉吗
本人在某公司工作,因公司经济短缺借老板一张信用卡额度为15000元的卡用,用完卡里的钱至今为还给本人,因本人不在本公司工作,向老板要回信用卡和里面的钱,他们至今不还,还欠着一个月的工资不给,从8月份拖至今日未还,期间还有打电话还不接的情况,请问一下律师我这个是属于欠款还是借款呢?可以起诉吗?
南京民间借贷律师热线:13057670467
民间借贷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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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欠钱不还怎么办?
工程款欠钱不还怎么办?工程款欠钱不还可以通过和对方协商的方式也要求对方偿还工程款。或者诉讼解决。欠钱不还报警无法解决问题。欠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警方介入的会很浅,不会深入进去,最多也就是调解调解,不会立案。如果以欺诈罪来报案,那么警方会非常慎重,欠钱不还的人是否能构成欺诈罪还不一定,所以,通过报警是无法解决欠钱不还这个问题的。二、欠钱不还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欠钱不还是民事纠纷,那么就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1)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债务属实2)去法院起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3)法院起诉、立案、庭审、判决4)胜诉后,如果对方在判决生效两年内没有还钱,可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就不执行,在一般地区,可以由法警拘留对方当事人,一般是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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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有哪些义务 打债务纠纷官司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般情况下,借款的双方会在借款协议中约定借款人的义务。而即便是双方没有对此作出约定,法律也作出了相关的规定。那么,在法律上,借款方究竟有哪些义务呢?如果借款方不履行这些义务,那作为债权人,您可以通过诉讼去追究对方的责任,那打债务纠纷官司一般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具体的陈述。 一、借款人有哪些义务 1、借款方有按照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义务。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贷款,做到专款专用。依《统一合同法》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依照这一规定,各类贷款不得互相挪用,更不许挪作他用。借款方不得将贷款用作弥补亏损、交纳税费、发放奖金或用于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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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贷款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股东贷款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由于公司扩展需要或经营不善导致公司资金运转不周时,为了筹集相应的资金可能会让作为公司主要受益人的公司股东出面进行相关的贷款行为。贷款就涉及到相关的贷款协议,那么股东贷款协议范本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我们为您就这一问题做相关解答吧。 股东贷款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设立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第_____章第_____条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公司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部分金筹措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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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欠钱不还的没有借据怎么办?
对于欠钱不还的没有借据怎么办?1、欠钱不还没有借条也可以用证人证言和手机信息作为证据,起诉要求还钱。没有借条的,当事人可以搜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提起民事诉讼时需准备:(1)民事起诉状,对方身份证复印件,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即对方欠款的证据)。(2)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立案。对于不予受理的,会作出裁定书;若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3)受理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时间开庭审理。适用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并会出具延期审理通知书。(4)人民法院在审理结束的,会依法判决并出具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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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能保释吗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能保释吗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符合《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依法决定。我国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是:(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规定是什么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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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一年到期没还需换借条吗?
借款一年到期没还需换借条吗?借款一年到期没还不需要换借条,借款期限为一年,一年到期后,将借款还清,借条应当退给债务人,借条就没有用了,可以由债务人销毁。若是没有经济能力,但是承认还款的,此时也不需要更换借条,签订和解书即可。相关的债务人没有及时进行还款的。相关债权人可以根据相关的借条和证据,索要自身合法的经济财产。也可以到相关的人民法院对这类事件进行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这类事件的影响。二、怎么通过法律途径讨债1、选择管辖法院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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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程款导致停工,可以要求同时支付停工的费用吗?
1、建筑工程合同对这类情况有约定的,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发包人赔偿相应的停工、窝工等损失。 2、建筑工程合同无约定的,承包人也可以依法要求发包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合同法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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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起诉后是否可以主张得到利息?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起诉后是否可以主张得到利息?现在很多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是很常见,那在起诉后能否要利息,这就有了许多的争议,法律方面是有着相关规定的,我们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规定来分析一下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起诉后是否可以主张得到利息这个问题。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起诉后是否可以主张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起诉后是可以主张的,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应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只需返还本金,无需返还利息。但是,这并不代表任何时候都不需要返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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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犯罪特点有哪些?
挪用公款,相信您对于这个名词并不陌生,一般都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挪用了国家的公款,归自己使用的行为,或者时进行非法活动,或者其他营利行为等。那么挪用公款犯罪特点有哪些? 一、挪用公款的特点 挪用公款罪在主观方面有以下特点: 挪用的本意,是指公款私用、移用、占用、借用。行为目的是为了使用,而非占有公款。其中,行为的目的包括: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2)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 (3)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 挪用并不侵吞公款,而是准备归还,具有擅自借用的特性。即便挪用后而不能归还,也不是出于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占有,而是出于行为人意志之外的客观原因造成的。 因此,司法实践中,在认定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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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民间借贷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民间借款纠纷本身所具有的特点,导致许多民间借贷案件因时效问题发生争议。民间借贷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对于出借人来说很重要。出借人一定要在诉讼时效内及时解决纠纷,但是诉讼时效的计算也有例外,出借人应当知道哪些情形没过诉讼时效,这样才能做到心中有底。 一、民间借贷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依照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一般诉讼时效制度为2年。特殊的短期诉讼时效为1年,长期诉讼时效为20年。民间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制度一般适用2年的一般时效制度,当借款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为有效的诉讼时效期间。但是,并非民间借款案件就不适用特殊的诉讼时效期间。实践中,无还款期限的民间借款合同大量存在,这些纠纷的诉讼时效如果符合《民法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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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可随时主张权利吗?借贷中债权人如何维护权益?
债权人可随时主张权利吗?借贷中债权人如何维护权益?在日常交际中,人与人之间不外乎也会发生借贷关系。但有的时候可能处于双方的信任未对还款日期做出约定。在日后的实际中债务人往往会拖欠还款,这时的债权人都还不大清楚自己应该如何解决,其实在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下债权人可随时主张权利。在下文中,我们就债权人可随时主张权利做出解答,以供您参考。 一、债权人可随时主张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1条“公民之间的借贷款,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应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出借人随时可以请求返还,借方应当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及时返还;暂时无力返还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分期返还”的规定,对于没有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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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保修法律条款具体?
工程质量保修法律条款具体有哪些 一,工程质量保修法律条款具体有哪些 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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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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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是指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物性疾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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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
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是指利用极端主义煽动、胁迫群众破坏国家法律确立的婚姻、司法、教育、社会管理等制度实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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