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院的停尸费标准是什么?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停尸费对于已故之人的家属来说是必须要缴纳的,但是很多人在缴纳之前对于这个更是闻所未闻,尸体的停放无外乎是医院的停尸间之内,所以很多人都会有疑问那就是这个时候在医院的停尸费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您跟随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一、医院的停尸费标准是什么?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8条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48小时内进行尸解;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2、至于收费标准,国家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各地差别不一,需要以当地为准。3、根据《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定,遗体存放,一级医院每天10元,二级医院20元,三级医院25元。据悉,对于现场死亡的情况,一种是当事人联系殡仪馆将遗体拉走,一种是联系医院,将遗体用救护车拉至太平间停放。二、关于丧葬费的规定有哪些?1、《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第7项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8项 丧葬费: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机关有规定的,依该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办理丧葬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计算。医患双方如果对死因有异议那么可以将患者放在医院的停尸间之内,一般最长可以放置七日。而收费标准则是按照当地的收费标准,一般都是没有具体的规定的,但也可以参照一下医院的等级,医院的等级越高停尸费的标准也就越高了。



·医疗技术过失以及判断标准是怎样?
      医疗技术过失以及判断标准是怎样? 一、医疗技术过失 指行为人因技术水平和经验不足所致的医疗过失。特点:?行为人在医疗过程中是尽职的;(过失是行为人技术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即:行为人受到学识、经验、能力等方面的限制,使其预见能力和处置能力未达相当层面的业务水平;或者行为人的业务水平...


·医疗事故再次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医疗事故再次鉴定的情形有哪些如果司法鉴定机构在鉴定的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况的,患者及其家属就可以申请再次鉴定:(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


·被医生误诊去哪投诉?
      被医生误诊去哪投诉?一、被医生误诊怎么办? 1、及时保留证据 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及家属应及时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在此过程中,及时要求行为人及科室主任写清事情经过,并将用过的医疗器械封存。如果病人死亡,及时保护尸体,并向所属主管部门要求医疗鉴定。 2、处理过...


·医疗纠纷怎么投诉?相关的程序有哪些
      医疗纠纷怎么投诉?相关的程序有哪些 一、接待医疗纠纷投诉的规定及处理程序 1、当发生医疗纠纷时,科室必须保管好病案,不得丢失、涂改、外借。 2、科主任对本科内出现的医疗纠纷负责,医疗纠纷出现后科主任首先负责接待投诉的病人或家 属,了解投诉内容,进行调查。能够当时答复者,给予准确...


·医生误诊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医生误诊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从过错原则上看,无过错的误诊不承担法律责任,有过错的误诊有以下几种法律责任。(一)医疗事故责任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不良后果,损害程度必须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件...


·患者家属殴打医生涉嫌哪些犯罪?
      近年来,患者家属因为一些医疗方面的问题对医护人员大打出手的情况不断发生,进而演变成为了我们说的医闹。像那种患者家属殴打医生的行为,在我国其实是会构成犯罪的。那到底患者家属殴打医生涉嫌哪些犯罪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侮辱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


·怎么做医疗事故鉴定?
      怎么做医疗事故鉴定 ? 对于医疗事故中的当事人来讲,了解怎么做医疗事故鉴定是很重要的,这可能会对最后的鉴定结果产生影响。而在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时候又需要哪些材料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做医疗事故鉴定 1、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


·永安医患调解的几种方式
      永安医患调解的几种方式一、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共同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后者主持调解达成协议。这种调解程序规范,达成的协议如果没有法定撤销事由,就成为合法协议,并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卫生部等三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免费为市民调...


·诉讼程序中医疗纠纷处置流程
      诉讼程序中医疗纠纷处置流程一、诉前准备工作 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应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所有资料),向医务科索要《医疗纠纷投诉表》回执。完成上述工作后,患方便可选择适用何种法...


·医疗事故赔偿年限最长多久时间?
      医疗事故赔偿年限最长多久时间? 一、医疗事故赔偿年限最长多久时间? 1、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支付年限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八款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


·芜湖医疗过错律师收费标准如何?
      芜湖医疗过错律师收费标准如何? 一、芜湖医疗过错律师收费标准 按标的收费 (一)代理一审民事诉讼 1、不涉及财产关系或争议标的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每件收取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 2、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另按争议标的大小,分段累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