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贷款诈骗罪怎样认定 是否构成贷款诈骗罪如何判断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贷款诈骗罪怎样认定 是否构成贷款诈骗罪如何判断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经济领域的犯罪也发生了新变化。为更好的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1997年刑法典第193条对贷款诈骗行为进行了规制,但是仍然存在着诸多不足,司法实践中,对贷款诈骗罪的认定也存在着大量的争议。到底贷款诈骗罪怎样认定呢?我们马上为你解答疑惑。一、贷款诈骗罪怎样认定贷款诈骗罪是以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1、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即有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非法据为己有的目的。至于行为人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是为了挥霍享受,还是为了进行其他违法活动,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如果行为人为了解决生产经营资金短缺的急需,在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过程中,说了假话,使用了欺骗手段,但以后还要想方设法归还贷款,其目的不是为了非法占有贷款的,不构成本罪。2、行为人必须有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的行为。3、诈骗贷款要达到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界限。二、是否构成贷款诈骗罪如何判断在实践中,有时对贷款诈骗与民间借贷纠纷之间的界限认定往往比较困难。具体来说:第一,如果已经发生了到期不还的结果,要看行为人在申请贷款时,严重履约能力不足的事实是否已经存在,行为人对此是否清楚。如果无法履约的原因形成于获得贷款以后,或者行为人对根本无法履约这一点并不十分了解,即使到期不还,也不应认定为贷款诈骗,而应以借贷纠纷处理。第二,要看行为人获得贷款后,是否积极将贷款用于借贷合同所规定的用途。尽管到期后行为人无法偿还,但如果贷款确实被用于所规定的项目,一般也说明行为人主观上没有欺诈贷款的故意,不应以诈骗论处。第三,要看行为人于贷款到期后是否积极设法偿还。如果行为人仅仅口头上承认欠款,而实际上没有积极筹款准备归还的行为,也不能证明行为人没有诈骗的故意。不赖账,不一定就没有诈骗的故意。第四,将这些因素综合起来考虑,才能得出正确结论。因为贷款诈骗犯罪与一般借贷民事纠纷之间的根本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出于骗取他人财产的目的,而这一目的又必然通过一定行为表现出来。能够说明某种主观心理状态的行为越多、越全面,罪与非罪之间的界限才越明显。正如上文多介绍的,生活中很多人在借贷的时候既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赖账,只是暂时的丧失了偿还能力,这属于一般的借贷纠纷。如果您也属于这样的情况,却被司法机关按照刑事犯罪追究责任,可以委托专业辩护律师收集证据,及时摆脱犯罪嫌疑。



·中小企业私募债流程
      中小企业私募债流程 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流程较为复杂,其工作阶段大致可以分为前期准备、材料制作、申报、备案以及发行这五个阶段。以下的我们将详细地为您介绍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流程每一阶段的工作流程以及重点事宜,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中小企业私募债流程 (一)前期准备阶段 1...


·欠债不还起诉律师费标准,起诉程序是什么?
      欠债不还起诉律师费标准,起诉程序是什么?一、欠债不还起诉律师费标准 律师费标准,根据当地公布的政府指导价标准以及和律师协商为准。相关规定如下: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


·如何行使债务转让中的抗辩权?
      如何行使债务转让中的抗辩权?如今,在双方建立借贷关系后,债权转让的事情时有发生。按照规定,债权人将债权进行转移,无需得到债务人的同意。但是针对新的债权人,债务人有权行使抗辩权。就债权债务转让过程中,存在不合理的现象,进行抗辩。那么如何行使债务转让中的抗辩权?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


·没欠条欠钱不还手机关机了怎么办?
      没欠条欠钱不还手机关机了怎么办? 一、没欠条欠钱不还手机关机了怎么办? 没欠条欠钱不还手机关机了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


·委托收款协议范本如何撰写?
      委托收款协议范本如何撰写? 一、委托收款协议概述 委托收款,是指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委托收款分邮寄和电报划回两种,由收款人选用。前者是以邮寄方式由收款人开户银行向付款人开户银行转送委托收款凭证、提供收款依据的方式?后者则是以电报方式由收款人开户银行向付款人...


·在我国诈骗罪与借贷的区别是什么
      部分公民由于在生活当中遭遇到过诈骗,因此在以后的生活当中涉及到金钱上的交易都非常的草木皆兵。其实,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诈骗的犯罪活动形式是比较广泛的,有些时候可能会利用民间借贷这样一种行为进行诈骗。其实,正常的借贷和诈骗是有区别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诈骗罪与借贷的区别...


·网络诈骗退款相关的法律处罚规定是什么?
      网络诈骗退款相关的法律处罚规定是什么? 随着网络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不法分子盯上了网络这块潜在的沃土进行非法的挖掘,比如现在有些人就利用双十一等一系列的网络购物节以退款的形式窃取用户的相关信息进行诈骗,如果有网友在即将到来的双十一遭遇到网络诈骗退款的情况,请您接下来一定要跟着我好...


·怎么继承被继承人的存款
      很多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由于不知道被继承人银行存款的密码,而不知道应该怎么继承被继承人的存款。此外,被继承人还会留下股权之类的特殊的遗产,那么继承人应该怎么继承被继承人的股权遗产呢?我们为您一一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怎么继承被继承人的存款 1、被继承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应...


·合同要件其实也就可以理解为合同中的条款,只有众多的条款组合在
      合同要件其实也就可以理解为合同中的条款,只有众多的条款组合在一起才能成为一篇完整的合同。当然,实践中,不同类型的合同要件不一样。那其中房屋租赁合同要件都包括了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房屋租赁合同要件都包括了哪些 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


·别人欠我钱有欠条人跑了怎么办
      (一)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二)向法院提起诉讼。事实上对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三)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可以作为起诉依据吗 ?
      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可以作为起诉依据吗 ?一、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可以作为起诉依据吗 如果债权债务的转让符合法律规定,那三方签订的转让协议就是有效的,债务转让三方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应当考虑以下情况: (一)《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