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校车超员新规定是什么?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关于校车超员新规定是什么?近年来,关于校车事故的报道时有发生,由于校车上面乘坐的是儿童,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比较严重。在大部分事故中,都和校车超员有关,一些校车运营方管理不善,校车超员超速现象比较严重。我国对校车的安全管理意识也在增加,那么关于校车超员新规定是什么?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关于校车超员新规定是什么?
1、按照相关规定,校车中巴车超载50%,司机扣6分罚款500元的处罚。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1)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2)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二、校车严重超载,责任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以及违反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对比《刑法》修改前后的内容,可以发现原规定中,严重交通违法刑事处罚只涉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以及“醉酒驾驶”两种情况,而新条款中又增加两种情况:1、“校车、客车严重超员超速”;2、“违反规定运输危化品,危及公共安全”。按照刑法规定,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以及违反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
三、车辆超载发生交通事故如何理赔?
车辆超载,保险公司是否需要赔偿,根据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不是超载而定。按照保监会原颁发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中的第25条规定: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并按规定检验合格;保险车辆装载必须符合《道路 交通管理条例》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的规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驶技术状态;被保险人不履行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保险赔款。由于没有明确超载和保险事故的因果关系,又没有将因超载而发生的事故列为责任免除的范围,因此发生了不少保险纠纷。超载可以拒赔,但超载并不是一个可以拒赔的万能理由。若是行人违规在先,事故主要责任方是为了避让行人才导致事故发生。超载不能成为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综上所述,校车在运营过程有超员现象的,交通部门一旦查处,会按照超员情况给出处罚。超员不严重的,会对驾驶人扣分罚款,如果校车超载严重,校车驾驶人还可能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将校车超载入刑是最新刑法修正案规定的,这有利于更好的打击校车违规运营。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要交税吗?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要交税吗? 一、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要交税吗?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租房屋当然要交税。出租人(房东)为当然的纳税义务人,必须主动按章申报纳税。如果应纳税而未纳税的,出租人需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租金收入相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的20%的房产税,租金收入5%的...


·提交地税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提交地税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股权转让协议是股权转让中的重要文书,一份完备的股权转让协议能最大限度地保障转让方、受让方以及其余股东的相关利益。在股权转让中,提交给地税局的相关材料就包括股权转让协议。那么,股权转让需要提供给地税的资料具体有哪些呢?提交地税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呢?律师...


·哺乳假期间社保怎么交
      1、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和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女职工产假期间,未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因此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继续维持原交存社会保险,且职工本人也应当继续缴存社会保险,产假期间社保费用由用人单位代收上交至社保机构。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责任认定的时候,一般交警部门都是会做出专门的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责任认定的时候,一般交警部门都是会做出专门的认定书,同时送达给当事人,而此时并不需要当事人签字。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内容,其实关系着日后对事故的处理,因此也是十分重要的。那到底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内容包括了怎样的内容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解答疑惑。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交通重大事故标准是如何的
      事故发生单位对重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造成10人以上15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7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7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造成15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7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


·债务纠纷起诉费用谁交
      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越来越关注基本生活以外的个人权利及义务的问题,更关注自己利益是否受到损害。大家现在有没有发现,当今律师这个职业从业人员越来越多,就是因为人们越来越注重自己权益问题,关于各种纠纷的案子在近几年可以说是层出不穷,但是毕竟打官司不是每...


·汽车撞死人赔偿多少
      汽车撞死人赔偿多少汽车撞死人的属于交通事故,此时需要对死者的家属做出赔偿。然而,要想计算这个赔偿数额,基本上是不太可能的,毕竟每个交通事故的情况不同,而各地规定的赔偿标准也不太相同。下面我们就您简单介绍一下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


·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一直以来是一个比较容易引起纠纷的问题,经常受到您的热议。那么,您知道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吗?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1、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37601元 ...


·最新山西省吕梁市交口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吕梁市交口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吕梁市交口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吕梁市交口县的土...


·根据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律师费谁付啊?
      根据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律师费谁付啊? 如果交通事故涉及到民事诉讼程序的话,那么律师费用是由请律师的一方来进行支付的。 1、拨打120或999急救电话对受伤人员进行救助,并可以采取一些恰当的紧急救助措施; 2、保护好现场。如果因为救助伤者或恢复交通秩序等原因,需对伤员、车辆的...


·交通肇事逃逸未发生人员伤亡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逃逸未发生人员伤亡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没有人员伤亡的话,不算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定性标准,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 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