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成立与生效是怎样的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合同成立与生效是怎样的生活中,很多人都不能准确的区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很多人都认为,当签订合同的时候,合同就成立并且生效了,但有时候并不是这样的。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到底是怎样的,请看我们为你解答。
一、合同的成立是怎样的
合同成立的两个要素是要约和承诺。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做出的希望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即指一方当事人将自己的要求告诉另一当事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要求,同意成交的意思表示,如果该意思表示有效,双方的合同即成立。《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那么承诺在什么时候生效呢?《民法典》规定,承诺通知在到达要约人时生效。但是,我觉得应该分两种情况:1、承诺在要约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要约人处,或者到达法律规定的地方都能生效。如很多合同采用数据电子形式订立合同,当数据电文进入指定的系统,即使收件人并不一定立即收到,合同也算成立。2、承诺在要约规定之外的时间到达要约人处,这时候的承诺一般而言不生效,也有很多学者把它理解为一种新的要约。但我觉得是一种待定效果:如果要约人仍然愿意接收这个承诺,那么合同则可以成立;但是如果要约人否认这个承诺,那么,这份承诺即变成新的要约,以前的要约人如果可以提出新的条件,同时他的地位转变为承诺人了。
二、合同的生效是怎样的
《民法典》规定,生效的合同应具备以下条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订立合同的能力
即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这就要求签订合同的法人必须具备法律或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能力,而公司的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合同双方签订合同时,必须处于自身真实的意思在合同上签字,没有重大误解,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况。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也就是要求合同签订的目的符合法律规定,有利于社会公共利益,如签订买卖毒品的合同就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是无效合同。因此,当合同符合以上三个条件时,合同才是有效的。
三、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了以下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看了上面我们的介绍,相信您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合同并不是成立就一定生效的,如果它具有合同无效的情形,即使合同成立了也是不能生效的。要是你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建议你登陆网站咨询在线律师来获得解答。



·合同管理措施有哪些
      合同管理措施有哪些 找专长律师:劳动工伤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企业之间的经济往来,往往是通过合同的形式进行的。一个重要合同的签订,有时会决定着企业的经营成败。所以,合同的管理至关重要。如今建筑业发展迅速,对于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措施的内容有哪些,...


·情势变更制度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会带来怎样的法律效果?
      一、情势变更制度的适用条件 1、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第一,这种重大变化是一种客观情况,要达到足以动摇合同基础的程度。哪些客观情况能称为该“重大变化”,要根据客观情况本身及其对合同基础的影响等进行具体判断。第二,这种重大变化应发生在合同成立后至履行完毕前的期...


·合同没有成立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没有成立的情形有哪些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6、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


·经济合同到期是否需要保存
       在我国的法治社会中,相关的公司和企业在进行一些经济活动或者经济往来的项目中,会签订一些相应的经济合同,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类合同到期后,相关的公司或企业应对这类合同进行相应的保存,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一、经济合同到期是否需要保存 1、关于公司与其他公司签订的经济...


·合同违约金数额由谁拟定?
      合同违约金数额由谁拟定?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


·合同扫描件具有法律效力吗,从哪些角度可以认定?
      合同扫描件具有法律效力吗,从哪些角度可以认定?合同扫描件具有法律效力吗 1、从证据角度来说,扫描件是图片,作为复印件的形式而存在,从技术上可以被篡改,因此单单扫描件的证明效力是很低的,除非对方对此扫描件认可,否则需要提供其它相关的证据来进行佐证,形成证据链锁。此时,扫描件才能作为...


·一般合同生效同时具备的条件?
      一般合同生效同时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一、一般合同生效同时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 二、公司签合同...


·哪些属于可撤销合同的情形
      哪些属于可撤销合同的情形 一、哪些属于可撤销合同的情形 现行法律可撤销情形可总结为: 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3、第三方实施欺诈,使合同的一方在上当受骗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而合同的另一方知道该欺诈行为的; ...


·合同撤销权的管辖法院
      合同撤销权的管辖法院 一、合同撤销权 1、定义:合同撤销权,即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 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相对于绝对无效合同而言,可撤销合同属相对无效合同,其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当事人仍有效力,故其...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索赔时效是多久?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索赔时效是多久? 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索赔时效是多久 买卖合同纠纷,很多当事人会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但是也有的当事人会选择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解决。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


·签订的合同到期了还有效吗
      签订的合同到期了还有效吗?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以某种特定的形式约定了某件事的条款,形式包括了书面和口头约定两种。内容包括相关条款与违约责任以及期限等,受法律的保护并具有法律效力。现实生活中往往会出现对合同期限的纠纷问题,一方认为合同到期了但仍应履行未完成义务,另一方却持相反态度。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