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最新上海市崇明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最新上海市崇明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印发《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各区人民请遵照执行。专业拆迁律师将上海市崇明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一、上海市崇明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上海市崇明区土地共有二个片区:

  一区片范围:横沙乡/城桥镇/陈家镇/长兴镇,区片补偿标准:41700元/亩。

  二区片范围:中兴镇/新河镇/新村乡/向化镇/竖新镇/三星镇/庙镇/绿华镇/建设镇/港沿镇/港西镇/堡镇/东平镇/新海镇,区片补偿标准:405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二、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有哪些规定?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上海市建设用地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因施工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应向工程项目用地批准机关同时提出临时用地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架设地上线路、铺设地下管线、建设其他地下工程、进行地质勘探等,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应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

  经批准临时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还应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临时用地协议,并按下列规定给予补偿:

  (一)临时使用耕地的,用地单位应按实际使用期限增加一年给予补偿,补偿标准为该耕地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

  (二)临时使用非耕地的,用地单位应按实际使用期限给予补偿,补偿标准为耕地补偿标准的百分之五十。

  (三)造成原使用单位其他损失的,用地单位应按实际损失给予补偿。

  经批准临时使用国有土地的,用地单位应同原使用单位签订临时用地协议。造成原使用单位损失的,用地单位应按实际损失给予补偿。

  以上为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上海建设用地补偿标准相关知识,如您对这一补偿标准还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登录网咨询专业拆迁律师,我们的律师将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怀阳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怀阳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怀阳高速工程项目做为广东省重点项目,对于周边的广大群众来说,自己的土地被征收在经济和生活上是一种损失,所以,沿线范围内的拆迁补偿标准一直是您最关心问题,下面为您提供一些关于怀阳高速征地补偿标准及相关法律事宜,希望能帮到您。一、征地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


·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
      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 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办理土地使用证更新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土地使用证更新需要什么材料?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1、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新政策包括哪些?计算标准是什么?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新政策包括哪些?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征地补偿标准的定义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


·一、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包括田地吗?
      一、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包括田地吗? 田地不属于遗产范围 遗产是个人生前所有的财产,需要个人有所有权。农村田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个人只是在承包协议内的使用权 不过田地上种植的作物属于遗产,继承人对收割的作物或者出售后价款可以作为遗产分割 二、立遗嘱儿媳妇在场有用吗? 儿...


·强征收土地怎么办?
      强征收土地怎么办?强行征地可以采用取以下几种救济措施:1、农民对征地存有异议,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听证。2、农民认为征地补偿安置不合理,以及征地程序不合法,可以向法院起诉。3、农民可以针对强行征地,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向上级部门反映。4、农民可以求助新闻媒体,或将强行征地违法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金的缴纳标准
      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金的缴纳标准国有土地顾名思义就是国家的土地,国有土地出让金一般就是指国家将图的出让给某个人或者是某个企业,而这些企业和个人交纳的金钱就是出让金。而且每块出让出让时间不同,金额也是不同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来看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金的缴纳标准是什么? 一、国有土地...


·父子转让土地使用权应该怎么做?
      父子转让土地使用权应该怎么做? 土地使用权是个人或者组织对一部分土地的使用权力,这其中包括土地转让的权力。土地转让是土地交易的二级市场,转让的主体多种多样,其中就有父子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需要签订转让合同,其中内容由双方协商,并到国土局进行登记。这里简单介绍土地使用权的...


·土地他项权证号如何办理?
      土地他项权证号如何办理?土地他项权证号办理流程:(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


·土地使用证到期延续须缴多少费
      土地使用证到期延续须缴多少费我国的国土归属国家所有,有着土地共有化制度,人民只有土地使用权。而土地的使用是有期限规定的,如果土地使用证到期了,就需要向相关部门缴纳土地出让金来使土地使用证延期,土地使用证到期延续须缴多少费呢?下文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土地使用证到期后,想要延续土地使用...


·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细则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细则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细则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稳定现有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