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个人社保什么交法?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社保其实就是社会保险,同时也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 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而且社保也有很多,每一种社保都有不同 的交付,有集体社保,有家人社保,也有个人社保,每个种社保都有不同的交法,那么个人社 保什么交法?


个人社保什么交法?

1、养老保险

去你户口所在区的社保局办理,带上本人身份证,免冠一寸照片,申请书等即可,每月交多少钱在办理的时候工作人员会给你算好,是根据去年社平工资计算,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在参加养老保险时,将按照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交基本养老保险费。

2、医疗保险

如果是城镇居民的话,购买城居医疗保险,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寸彩照到社区居委会或者社保所交费登记。农村居民可以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一般村委会会通知你什么时候交,会统一办理。如果你是个体户参保,可以选择只建统筹基金,不建个人帐户,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2%交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以选择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交,建立个人帐户!

个人交社保,只能交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这两部分。具体流程如下:

1、个人如何交社保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养老 医疗);

2、参保条件: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

3、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

4、个人如何交社保问题中所需基本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

5、交费标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资为基础,养老交费比例是20%,医疗约9%,目前尚有80% 和100%两档可以选择。

个人交社保政策规定:

1、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交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 工资,交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 本养老金;

2、医疗保险方面,自由职业者,个体户参保,可以选择只建统筹基金,不建个人帐户,按当 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2%交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以选择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交 ,建立个人帐户!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是单位承担6%,个人承担2%;

3、在办理结束养老保险手续后,带着已办理的养老保险手续,以及相关证件,到当地的医保 中心办理交医疗保险;

4、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5年,医疗保险最少需要交纳25年。并在达到退休年龄时就可以 申请办理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优惠。

异地人自己如何交社保?

异地户籍人员如果想要在当地办理社保,需要申请“社保转移”手续,其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交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交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由此可见,个人只能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而且每种社保的交法不一样,费用也是不一样的,一般交费标准都是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资为基础。希望这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交通事故2人死亡判刑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2人死亡判刑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2人死亡判刑规定是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交通事故财产赔偿包括哪些
      交通事故中的损害包括了两方面,即人身方面的损害和财产方面的损害,那么这其中的交通事故财产赔偿具体包括了哪些呢?实践中,很多人都想了解这方面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害赔偿 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通常包括车辆、随身...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各项目的计算公式是怎么样的?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各项目的计算公式是怎么样的? 1、医疗费赔偿金额为医疗期间实际花费的数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于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


·报废车被醉驾追尾一般怎么处理根据法律规定
      报废车被醉驾追尾一般怎么处理根据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造成交通事故致人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责任认定, 并根据肇事当事方的过错责任比例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


·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交强险是我国针对机动车的一种强制性保险,在购买机动车的同时就需要购买相应的交强险。日后要是不幸发生事故,就可以在交强险的范围内作出赔偿。但是这个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


·工作中违章驾车受伤算工伤吗
      我们都知道,除了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这一种情形,还有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但问题是:工作中违章驾车受伤算工伤吗?接下来,我们就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工作中违章驾车受伤算工伤吗 工作中违章驾车受伤属于工伤吗?答案是肯定的。 ...


·一、买卖不破租赁无法交付怎么办?
      一、买卖不破租赁无法交付怎么办? 买卖不破租赁无法交付可以通过诉讼或者是协商的方式来要求对方交付房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承租人...


·一、交通事故致死亡赔偿流程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致死亡赔偿流程是什么?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


·退休员工车祸误工费是否可以获赔?
      退休员工车祸误工费是否可以获赔?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这里的“公民”应理解为包括离退休人员在内的自然人;“误工”中的...


·人被车撞后经过交警的责任认定
      人被车撞后经过交警的责任认定,判定为车主全责,与行人没有任何关系。这个时候伤者就可以要求肇事司机赔偿自己的损失,不仅仅是医药费,还有误工费等等经济赔偿。那么,人被车撞了对方全责误工费怎么算?首先需要根据员工的收入情况以及伤情进行赔偿,需要咨询专业律师,具体请看下文。 人被车撞...


·撞了别人的车要赔偿误工费营运损失吗?
      撞了别人的车要赔偿误工费营运损失吗? 撞了别人的车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因此而给对方造成误工损失或营运损失的,责任方要进行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