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条例的特殊规定是什么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条例的特殊规定是什么
征地补偿是国家在进行经济建设并需要向单位或个人征用土地时给予单位或个人的一种补偿,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征地补偿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原土地使用权人获得经济利益,对国家或是个人来说都是一件好事。那么,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条例有什么特殊规定吗?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 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其实在我们国家,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条例的规定是参差不齐的,有的地区规定独生子女可以多获得征地补偿,而有的地区则没有规定。一般来说,规定了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条例的地区都是经济稍微落后的地区,依靠该项条例来鼓励人们少生优生、晚婚晚育。如果还需了解,请继续浏览下面的延伸部分。




·购房者如何打房地产官司
      购房者在买房的过程中,如果与开发商之间发生了房地产纠纷,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那么具体来说,购房者如何打房地产官司?为了能够在房地产官司中胜诉,购房者打房产官司要注意哪些问题?购房者如果觉得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房地产纠纷,就要对这些问题加以了解。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进...


·土地资源开发补偿费包括哪些
      土地资源开发补偿费包括哪些随着现代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国家政府需要征用土地资源用来开发,由于拆迁导致了失地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此时政府会通过发放土地开发补偿费用来缓解此种情况。那么土地资源开发补偿费包括哪些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土地资源开发补偿费包括哪些 1、基础设施配套费。...


·国家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国家临时征地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


·以土地使用权入股纳税项目主要有哪些
      以土地使用权入股纳税项目主要有哪些 一、以土地使用权入股纳税项目主要有哪些? 1、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企业以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


·土地使用证没有四至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证没有四至是什么意思?拥有土地使用证的人都会发现,很多的土地使用证上面都有四至这两个字,很多人不清楚它到底代表的是什么意思,我们知道,土地使用证是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凭证,是具有法律效应的,接下我们将带领您一起解决有关土地使用证没有四至是什么意思呢?的相关问题。一、土地使用证...


·向个人租赁土地合同无偿使用包括哪些内容?
      向个人租赁土地合同无偿使用包括哪些内容? 一、向个人租赁土地合同无偿使用包括哪些内容?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双方自愿原则,就租赁土地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土地范围及用途 乙方承租甲方土...


·安置补偿土地使用合同是民事合同还是行政合同?
      安置补偿土地使用合同是民事合同还是行政合同? 一、安置补偿土地使用合同是民事合同还是行政合同? 是民事合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


·2023年办理农田土地使用证的程序是什么?
       一、办理农田土地使用证的程序是什么?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 3、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 (政府行文) ...


·农村土地赔偿政策明细如何理解
      国家机关为了扩大城镇面积的需要,可以征收属于村民的土地,在征收之后,需要按照农村土地赔偿政策明细的规定,一次性的支付公民应该得到的经济赔偿金。在确定某民事主体的补偿金政府机构没有下发,或者是少发,并且掌握了确切的证据之后,可以请求得到相应的司法救济。一、农村土地赔偿政策明细如何理...


·房屋重建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是否需要重新缴纳?
      房屋重建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是否需要重新缴纳? 一、土地出让金的收取标准 1、个人住房土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下同)以后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


·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有什么条件
      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有什么条件 我们都知道,个人土地使用权转让或出租是可以获得一定收益的,特别是土地所在地处于繁华的商业地段,地段越好预示着收益越高,但是土地使用权不是可以随意转让的,那么,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有什么条件?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条件的相关内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