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普通员工单位社保费用是多少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在一般的用人单位中国,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劳动者除了可以领到由用人单位发放劳动者以外,同时还为上班的劳动者缴纳一部分的单位社保费用(社保费用是参加社保并完成交费的行为),因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需要商量按照法定的比例来缴纳劳动者本人社会保险的费用,那么,如果是劳动者的单位社保费用是多少呢?我们详细介绍具体内容。

一、社会保险的缴费费用如何确定?
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个体工商户雇工缴费基数选择为60%或者100%);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
二、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是多少? 

1、基本养老保险费计算缴纳:
缴费比例:目前湖北省和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总缴费比例为28%,其中个人缴费比例8%,单位负担20%。
2、医疗保险费计算缴纳:
缴费比例:基本医疗保险总缴费比例郑州地区9.5%,武汉地区为10%。其中郑州地区单位负担 7.5%,武汉地区单位负担8%,两地区个人负担都为2%。
3、失业保险费计算缴纳:缴费比例:总缴费比例3%。其中个人负担1%,单位负担2%。
4、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参保遵循自愿原则,缴费由企业和员工个人共同负担,根据员工参加工作年限分为10年及以下、11年至20年、21年至30年、31年以上四个类别分别按缴费基数的1%、3%、5%、7%相应比例缴纳,单位按员工缴费的1.2倍负担。
三、以社保中的养老金为例,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 个人账户本息和÷120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1、企业在职职工的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 个人账户本息和÷120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2、“新人”的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按本人退休时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按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计发。注:由于客观原因,全国某些城市的计算标准可能有所不同。我们熟知的社保缴费包括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两部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所缴纳的单位社保费用的金额是需要按照法定的比例缴纳的。至于具体金额多少根据地区企业而定,不同地方和企业是不同的,社保缴费一般情况由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的保险缴费组成。而随着社会生活的工资水平的提。



·混凝土工程承包的验收程序是什么?
      混凝土工程承包的验收程序是什么 混凝土建设在建设工程中是最基础,最重要的。混凝土建筑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以后的工程能否顺利展开。在工程建筑中,我国对于混凝土工程质量的验收程序是有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针对混凝土工程承包的验收程序是什么的问题做出详细的介绍,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是什么?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是什么? 楼房的质量牵系着我们的人身安危,建筑工程中时刻要求求质保量,一点点疏忽可能会造成大的错误,因此单位工程的验收有着严格要求,杜绝豆腐渣工程,那么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是什么?达到什么的要求的工程质量才算合格?今天就由我们根据相关规定来为您解...


·现实中应当怎样开除单位职工才好
      要是用人单位想要开除单位职工的话,这必须要符合《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开除情形才可以,不然单位的行为就是违法的,此时要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那现实中应当怎样开除单位职工才好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用人单位开除职工的法律依据 开除,其实质是单位单方解除了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


·工伤认定十六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职工在上班的时候,如果企业管理不当,就容易导致安全事故,从而给职工造成人身伤害。这时就涉及到工伤认定的问题,对于工伤认定,我国有专门的法律文件,即工伤保险条例。里面详细规定了工伤认定的程序及期限等。那么,工伤认定十六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工伤认定...


·做工伤鉴定到哪个部门?
      工伤认定是比较重要的一个事务,因为对于受害者来说,安全事故已经给与了巨大的打击,只有通过工伤认定才能减少对受害者的影响损失,但是对于很多人来说工伤认定是比较陌生的,也不是很清楚去哪里办理以及得到赔偿,那做工伤鉴定到哪个部门?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做工伤鉴定去哪个部...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处理(一)通常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处理(一)通常,单位欠工资,有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客观原因是单位一时资金周转困难甚至经营不善导致不能按时发工资,这种情况要体谅单位,但是也不是无限度地体谅,单位要确保员工工资为首位考虑要素,确实是无法继续经营,要考虑如何妥善安置。(二)如果是主观原因欠工资,如...


·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有哪些?
      职工在付出劳动的同时,依法享有休假的权利,年休假就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制度。为了确保每位职工都能得到年休假的待遇,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有关规定,职工在这方面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对规定的内容进行学习了解。那么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有哪些?下面我们通过一则条例具体了解下吧。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


·公司如何防范应聘欺诈
      公司如何防范应聘欺诈一、应聘欺诈的几种情形 1、应聘者未如实告知年龄、健康、资格等情况; 2、应聘者伪造各类证明文件; 3、应聘者尚未与其他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4、应聘者采取其他方式欺诈用人单位。 二、应聘欺诈的法律风险 1、应聘者以欺诈手段入职的,可能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2...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方法有哪些?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方法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在建筑工程招投标结束后签订的,其对建筑工程的顺利完成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因而对于建筑工程合同的妥善管理也就显得十分重要了,那么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方法有哪些?下面我们为你解答。   根据《工程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工程合同的管...


·无劳动合同怎么确认劳动关系
      现实生活总是有些不负责的工作单位不按规定与入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时候,要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就有了一定的困难了,这就进而导致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那么,无劳动合同怎么确认劳动关系?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


·没有劳动合同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没有劳动合同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一、没有劳动合同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没有劳动合同欠工资不给,可以采取的方式如下: 首先,先去找公司领导进行协商,索要拖欠的工资。如果公司继续拖欠,问清楚拖欠的原因,如果是因为公司暂时周转不开,此时让公司老板或财务打一张欠条。 其次,如果与公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