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临时的用工合同怎么写?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一、临时的用工合同怎么写?


临时的用工合同要包含的方面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违反合同的责任和争议解决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二、临时的用工合同标准范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 (部门)担任临时岗位工作。合同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工作内容(需填写)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负责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负责支付乙方工资,每日 元。


(三)其它;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岗位安排或调整,遵纪守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享受合同规定的工资待遇;


(三)在签订本合同时自愿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


(四)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并或减缩编制需要减员,经双方协商就调整岗位达不成协议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经有关机关鉴定,乙方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医疗期满尚未痊愈的;


4.订立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2.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4.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的;


5.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6.伪造成绩单、学历、健康证明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甲方的;


7.被开除、劳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其它违反国家、学校、甲方规定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与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部门鉴定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3.实行计划生育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及规定哺乳期内的;


4.符合国家规定其它条件的。


对上述人员,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调整适当的岗位,待遇随岗而定。


(四)合同期内,乙方要求违约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 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解除合同时间从甲方同意之日计算。


(五)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监禁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六) 有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


2.合同期内乙方死亡;


3.乙方按国家规定应征入伍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六、违反合同的责任和争议解决


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单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因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诉。


七、其 他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临时用工的合同与正式的用工合同相比内容虽有相似重叠,但是在双方的义务、用工的期限和法律争议的解决办法上由于性质的不同,内容还是有所差异的。在草拟临时用工合同时,一定全面考虑各项问题,并结合单位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共同完成。




·一、唐山工伤十级赔偿多少?
      一、唐山工伤十级赔偿多少? 赔偿七个月的工资以及因工所负的伤的医疗费用以及医疗期间本人的工资。 工伤十级赔偿有下列项目: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


·《劳动合同法》适用于外国人吗?
      《劳动合同法》适用于外国人吗 一、《劳动合同法》适用于外国人吗? 目前中国法律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是否适用我国的劳动合同法,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适用劳动者工作地法律;难以确定劳动者工作地的,适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法律。...


·申请工伤认定在哪个单位申请
      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


·什么是童工,法律是如何保护童工的
      说到童工,相信您都听说过。但要是具体说出童工的定义,估计就没有几人能够做到了。究竟法律中规定的什么是童工呢?我国法律禁止单位招用童工,那如果用人单位违法使用童工的话,此时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如果你有这方面的疑惑,那就看下面我们为您做的介绍吧。 一、什么是童工 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


·完成工伤鉴定十级还要走什么程序?
      做完工伤鉴定十级还要走什么程序 ?完成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实认定职工为十级伤残后,需要进行伤残鉴定。单位和职工均可提出申请,根据等级不同赔偿的规定也不同。十级伤残职工可获得等于7个月平均工资总和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合同时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两笔补助金分别是不同的...


·去外地出差如有意外算不算工伤
      去外地出差如有意外算不算工伤?符合条件的属于工伤,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5项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该规定,因工外出认定工伤应具备以下要件:一是因工外出期间,应为职工接受用人单位的指派,以用人单位的名义...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刑法怎么规定的
      一、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刑法怎么规定的1、自然人犯本罪的,(1)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1)对单位判处罚金;(2)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对自然人犯本罪...


·职工病故抚恤金标准
      抚恤金的发放已经成为单位必然支出额的一部分,单位职工在伤残病亡等情况下,单位要支出一定数量的抚恤金用来补贴员工,抚恤金的种类不止一个,根据发放的主体,发放的内容不同可以分为很多种,下面我们为您介绍职工病故抚恤金标准的内容。 一、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 (一)死亡抚恤金一次性发...


·一、网上续约和签订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一、网上续约和签订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毕业生在网站注册后,在网上向用人单位投递简历。若用人单位发出“签约邀请”,毕业生点击“应约”后便可完成签约过程。网上签约完成后,需等相关人事单位及毕业院校审核通过,之后联系用人单位打印纸质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待毕业生签字及用人单位盖...


·关于辞退员工一个月代通知金
      关于辞退员工一个月代通知金 《劳动合同法》针对辞退员工1个月代通知金 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了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及标准。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不足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通俗所说的N就是工作年限,1是指一个月工资的代通...


·工程承包安全合同范本是什么?
      工程承包安全合同范本是什么? 工程承包安全合同范本肯定有许多人不知道,发包人的法律责任也是不可忽视的一点,今天的我们就为您整理了一下内容,把工程承包安全合同范本为您搬到了这里,供您在拟定合同书的时候作参考。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为确保建设工程在施工中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