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过错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举证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医疗过错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举证医疗损害责任在《侵权责任法》第7章用11个条文予以规定,足见立法的重视与现实中矛盾的多发。在侵权法出台以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务院2002年)与《民事诉讼证据规定》(最高院2004年)是处理医疗损害责任的依据。但侵权法出台后,改变了上述规定的诸多做法。根据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显然,应该适用侵权法的相关规定。一是改变了侵权的构成。根据侵权法第54条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医疗机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不以构成医疗事故为前提。只要有过错,造成损害,就得赔偿。二是改变了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分配。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4条第1款第(8)项的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医疗机构要对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现在,侵权法确立了医疗损害责任的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只有在第58条规定的三种情形下(违反诊疗规范及病例资料问题),法律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由于医疗机构在此三种情形下,并不能举证以说明自己无过错。所以,此条并非过错推定责任,仍然是过错责任。另外,此条第1项,所谓医疗机构违反诊疗规范的行为因为目前在医疗界并没有同一适用的《诊疗规范》。故而,患方还需就此申请医疗鉴定才能够确认。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病历资料一般分为两大类:客观性病历资料和主观性病历资料。客观性资历资料是指记录患者的症状、体征、病史、辅助检查结果、医嘱等客观情况的资料,还包括为患者进行手术、特殊检查及其他特殊治疗时向患者交代情况、患者或其近亲属签字的病历资料。主观性病历资料是指在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通过对患者病情发展、治疗过程进行观察、分析、讨论并提出诊治意见等记录的资料,多反映医务人员对患者疾病及其诊治情况的主观认识。一般来讲,主观性病历资料涉及知识产权,患方不能复印。侵权法第61条对此予以详细规定。但可以由司法机关予以调取。此案中,由于医疗纠纷,需要病历资料来做医疗过错鉴定,所以,其范围就包括了客观性与主观性的病历资料。医疗过错程序被迫终结,法院认定因病历资料被篡改,适用推定过错,由医疗机构承担不利后果。但是,若由医疗机构承担全部责任则未免过苛,所以结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9条的原因力规定,确定了责任范围,由医疗机构承担70%的过程责任。患者在维护自己的权益时,一定要遵守上文的法律程序,这样也有利于自己的维权。以上就是医疗过错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举证的一些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可以给您提供一定的了解与帮助。如果对这一方面还有不了解的欢迎咨询。



·医疗诉讼谁来举证,提供什么证据
      医疗诉讼谁来举证,提供什么证据 一、医疗诉讼谁来举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因此,医疗事故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必须针对其医...


·医疗纠纷赔偿条款规定了哪些内容?
      医疗纠纷赔偿条款规定了哪些内容?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 预期医疗费用。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


·三级丁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三级丁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医疗事故等级与交通事故、工伤事故的等级是不同的,其中只分为了四级,但是每一级里面却又有分类,针对不同的医疗事故等级,规定的赔偿也是不同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三级丁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三级丁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被鉴定为三...


·惠州市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支付,其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惠州市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支付,其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一、惠州市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有谁支付?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


·申请工伤医疗补助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工伤医疗补助需要什么材料?申请工伤医疗补助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1、工伤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用人单位应提供注明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原因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3、若属于工伤人员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如辞职报告等)...


·河北省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河北省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医疗纠纷和律师费定义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医疗事故鉴定费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一般是指在医疗部门或者医护人员在医疗的过程中违反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导致患者人生或者生命收到了损害,如果我们在生活中遭遇了医疗事故,可以去有关部门进行鉴定,那么医疗事故鉴定费标准是怎样的?首次鉴定为2200元∕例,再次为3200元∕例。 医疗事故鉴定费标准是怎样的? ...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工伤鉴定是在医院做吗?
      在当代社会,您都知道的是,在工作期间如果受到了伤害,前往医院治疗之后,要想获得工伤赔偿,有时候是需要进行工伤鉴定的。但是在我们现实的生活中,很多人对于工伤鉴定的相关事项却并不是很了解,比如说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工伤鉴定是在医院做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


·营利性医疗机构与非营利性的有什么区别?
      营利性医疗机构与非营利性的有什么区别? 医疗机构主要是解决人们的医疗问题,为人们提供医疗服务,由于现在人们的医疗需求越来越高,随之而来的医疗机构也越来越多,营利性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比例与日俱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有很多不同,选择不同的医疗机构所得到的的医...


·工伤认定不成功可转医保吗?
      在生活与工作中,难免会受伤,那么究竟算不算工伤,还需要相关部分去鉴定,如果属于工伤,则可以享受相关赔偿保障,但如果认定不是工伤,那么工伤认定不成功可转医保吗?如果不能转医保,对于很多人来说无疑是一大灾害。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受伤害职工或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


·医疗事故责任人?
      医疗事故责任人有哪些刑事责任 作为医疗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在处理事故的时候其实也是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刑事方面的责任,当然前提是造成的医疗事故实际被认定构成犯罪才行。那究竟医疗事故责任人有哪些刑事责任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医疗事故责任人的刑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