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事故车上人员险不赔付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哪些事故车上人员险不赔付 一、哪些事故车上人员险不赔付
车上人员责任险是保险公司为开车与坐车的人,在意外事故中造成的伤亡进行赔偿的一种车辆保险。
车上人员一般包含司机、售票员、乘车人。乘车人既包含购票上车人员,也包含减免票的人员(如残疾人、小孩等),在特殊情况下还包含:
1、借用人(如甲将车借给有驾驶资质的乙使用,后发生事故,乙也享有车上人员险的保险权利。当然,此种情况存在法律争议);
2、押运人,如乘坐在驾驶座内的押运人,但不包含在车厢内的押运人);但一般不包含逃票人员,非法上车人员。
对于所有购买了车上人员责任险的车主而言,以下几条常见的不赔情况需牢记:
1、车上人员在车下时所受的人身伤亡不赔。
2、投保座位外人员不赔。
3、下车检查或更换轮胎时受伤不赔。
4、车上人员跳车后致死伤不赔。
5、交通事故符合车上人员险规定的条件的,即使在车外死亡但仍以予以赔偿。
除了上述情况外,如果司机紧急刹车造成本车人员伤亡,保险公司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是因车与车发生了碰撞导致死机、乘客的意外伤害,车上责任险才能承担赔偿责任。而且投保车上责任险时,必须指明座位数,且不超过车辆核定的座位数。如果只投保了两个座位,但是却有三个人受伤,那么根据保险合同,也只能获得两个人的赔偿。
二、车上人员险如何理赔
1、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第三者的财产直接损失与人员伤亡的。
2、属于丢失率较高的车型,被盗。
3、朋友坐您的车子发生意外情况。
4、指使用过程中发生本车玻璃单独破碎。
5、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载运货物自燃原因起火燃烧,造成车辆损失以及施救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6、在使用过程中,被他人剐划(无明显碰撞痕迹)需要修复的费用。
7、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或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事故造成赔偿,对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免赔金额(20%),由保险公司负责赔。
8、 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或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事故造成赔偿,对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免赔金额,由保险公司负责赔。不计免赔率—附加险几乎是个必保的好险种。
车上人员险作为商业保险,也存在不赔付的情形。具体哪些事故车上人员险不赔付,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介绍。通常要是事故不在车险的赔偿范围内的话,那么最后肯定是无法获得相应赔偿的。



·借车给无驾照者应该怎么样处罚
      具体如下:《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而车主若在借出车辆前明知其朋友无驾照,将承担共同责任;如果车主在借出车辆前不知情,视事故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也将承担一定的过错责...


·行政部门移交法院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行政部门移交法院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有:(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


·河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内容有哪些?
      河南省是我国的经济发展的大城市,也是我国重要的交通要道,南北连贯,东西纵横。为保证河南人民的生命生活安全。有关部门制定了相关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接下来由的我们为您解答关于河南省2017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赔偿标准如下: 1、年龄限制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二手房交易中哪些情况需评估?
      二手房交易中哪些情况需评估? 1、二手房价格明显过低时需要房地产评估。二手房交易价格的多少与所缴纳的税费是相关的,买卖双方当事人为了少缴税费往往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报其成交价格时低报、少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如果认为该价格明显低于房地产价值,交易双方又不愿意调整的,就会委托具有一定资...


·交强险已过期的赔偿责任处罚是什么?
      交强险已过期的赔偿责任处罚是什么?交强险已过期的赔偿责任处罚是:车主不投保交强险被查出后,将按保费双倍罚款,补上交强险,并扣留车辆。过期了,赶快续保险,只要脱保的时间不超过三个月,照样可以享受优惠。但在第三者责任险合同中,保险公司都会约定,不承担交强险范围内的赔偿责任。二、交强险...


·有过购房经验的人都知道,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一般都是需要交纳一
      有过购房经验的人都知道,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一般都是需要交纳一定的房屋住宅维修金的,如果小区内的公共设施需要维护的话,那通常就是使用房屋住宅维修金。但除此之外,在哪些情况下还可以使用房屋住宅维修金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房屋住宅维修金 ...


·进行交通事故调解需要注意什么
      对于当事人来说,选择调解方式解决交通事故赔偿问题的目的就是想以较小的时间和金钱成本来换取较大的收益。那么,在实践中,当事人进行交通事故调解需要注意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进行交通事故调解需要注意什么 在进行调解时,当事人应当注意事项: 1、全面了...


·开发商什么时候算交房
      开发商什么时候算交房 当商品房已经竣工,并且达到交付使用条件以后,开发商会书面通知购房者办理交接手续。 在进行交接的时候,开发商要提供一表两书、《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和《物业管理公约》。 当购房者认为房屋符合约定,并且在《房屋验收交接单》上签字以后,...


·车祸当中的误工费和交通费赔偿吗
      车祸当中的误工费和交通费赔偿吗交通事故会赔误工费和车费,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


·发生交通肇事全责如何赔偿?
      发生交通肇事全责如何赔偿? 一、发生交通肇事全责如何赔偿 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 残疾赔偿金 代替 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


·交通肇事构成犯罪的情形?
      交通肇事构成犯罪的情形有哪些 一、交通肇事构成犯罪的情形有哪些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另外,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