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私募基金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私募基金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一、私募基金公司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一种通过私募形式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简称 PE)。广义的私募股权投资为涵盖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前各阶段的权益投资,即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发展期、扩展期、成熟时期企业所进行的投资,相关资本按照投资阶段可划分为创业投资 、发展资本、并购基金、夹层资本、重振资本,以及其他如上市后私募投资、不良债权和不动产投资)等等(以上所述的概念也有重合的部分)。  狭义上的私募股权投资主要指对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并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熟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主要是指创业投资后期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而这其中并购基金和夹层资本在资金规模上占最大的一部分。
二、注册条件: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3、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4、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5、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6、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发放贷款;.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8、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9、 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10、 管理型基金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根据这些我们整理出来的资料,对于这样的私募基金公司需要什么条件的问题。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和投资金额都有具体的条件。所以您在开办公司的时候一定要查阅相关资料,具体分析,准备齐全相关资料。节省时间。希望我们的分享可以帮助到您。  



·公司垫资虚假出资的危害有哪些?
      公司垫资虚假出资的危害有哪些?现在有一些小公司为了显示公司实力,会采用垫资虚假出资的非法形式制造公司注册资金大的虚假现象。这种行为社会危害大,是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的。那么垫资虚假出资危害有哪些?虚假出资还有哪些表现形式?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来做个大体了解。 一、垫资虚假出资...


·公司签约违约金怎么算的?
      公司签约违约金怎么算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


·一般公司法人有什么条件?
      一般公司法人有什么条件? 一个公司发展需要员工的不懈努力和一个有能力的领导人物,如今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之下对于公司企业的要求更高,同时也是你每个公司的巨大挑战,而对于公司的管理我国有很完善的制度,对于公司法人的任职条件有着一定的规定,那公司法人有什么条件?下面就详细介绍。 法人应当...


·当事人实施的行为中什么是违反公司法?
      什么是违反公司法?1、违反《公司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5万元以上50...


·采购合同能和分公司签吗
      采购合同能和分公司签吗?可以,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就是并不一定需要盖总公司公章,可以盖分公司自己的公章。分公司的存在,就是为了帮总公司开拓市场,方便总公司的...


·海南中小企业融资主要有哪些
      海南中小企业融资主要有哪些方法各省市的经济在发展的时候,其实是离不开中小企业的存在的。中小企业虽然说经营范围经营能力有限,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也解决了各地的就业问题。而且任何一家企业在发展的时候,都是由中小企业逐步向大型企业进行过渡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海南中小企业融资主要有哪些方...


·合伙人公司法的规定有哪些
      合伙人公司法的规定有哪些? 在决定由自己创业建立一个公司后,发现不能独自承担一个公司创建的经济可以选择与他人合伙经营一家公司,而对于一个正规的企业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有相应的规定,那么合伙人公司法的规定有哪些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合伙人公司法的规定有哪些? 有限...


·公司法人代表换了合同还有效吗
      公司法人代表换了合同还有效吗 公司一般都是在特殊情况下才会变更公司的法人代表的。不过虽然说公司的法人代表发生了变更,但是作为劳动者自己的劳动关系和公司法人代表变更是不冲突的。而且公司也不能说因为法人代表发生了更换,就随意的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公司法人代表...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人可以退出吗?
      公司的设立在我国是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而且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手续,在这个手续的办理过程当中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同时,我们国家公司还存在着法人公司的法人一系列行为也是需要受到法律约束的,因此很多人想要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人可以退出吗?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人可以...


·中小企业融资风险狭义是什么?
      中小企业融资风险狭义是什么 金融市场的规则经常是变幻莫测的,因此在日常的经营过程当中,如果不能够足够的了解金融市场的风险的话,在选择融资方式的时候,其实可能会将公司带入万劫不复的地步。尤其是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更是如此,在融资的时候所面临的法律风险是非常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


·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流程及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流程及管理办法 一、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流程 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