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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购销合同违约责任问题?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如何解决购销合同违约责任问题? (一)违约责任:
是因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当承担的责任。不论其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只要有违约行为,就应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条款是保证当事人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减少非违约方因对方的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的主要手段;在订立合同时约定违约责任对于纠纷的处理,可以提供依据,也可以取到督促当事人尽力履行合同的作用。
(二)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违约责任是以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原则,补偿性为主是指违约旨在弥补或补偿因违约行为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害;惩罚性为辅是指在当事人约定以违约金或定金方式承担违约责任时,可以在补偿造成的损失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违约金金额或者定金金额(应在法定范围内)。
其中:
1、损失赔偿: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不符合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依照法定或约定应当承担赔偿对方损失的一种违约责任。
损失的范围:包括赔偿因违约方的违约给非违约方造成的合理范围内的全部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又称直接损失或积极损失)和预期利益(又称消极损失)。
2、违约金:是指一方当事人违约时按照法定或者约定向另一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
3、定金:是指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金钱的担保形式。当事人可以在主合同中约定定金,称为定金条款;也可以单独订立定金合同。
(三)解决合同争议的途径
按照《合同法》规定,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有以下四种:
1、和解。和解是指发生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进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有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争议。和解凭据的是同情、理解互谅互助等情感上的力量,既省时、省力、省钱,也不会伤害相互的感情,有利于巩固双方当事人之间形成的合作关系。和解是由当事人自由选择的解决争议的方式,不是合同争议解决必经程序,当事人可以不经和解而直接选择其他解决争议的方式。
2、调解。由双方当事人都能接受的第三人或者调解委员会主持,运用说服引导的方法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调解可分为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其中,行政调解自仲裁法出台后,对房产纠纷的行政调解只保留了房屋拆迁纠纷的行政调解权。行政调解具有法律效力,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民间调解与和解一样,能够省去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又不会伤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感情。民间调解的协议书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申请法院执行;同时,民间调解也不是解决合同争议的必经程序,当事人可以不经调解而直接选择其他解决争议的方式。
“调解”在合同法中未进行分类,只是在第128条中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对哪种“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在合同法中规定,但在相关法律中有规定。调解按调解性质可分分为: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
通关以上关于“购销合同违约责任”问题的解答,我们了解到,一旦违约就必须承担责任,这是不可避免的。若是可以履行合同义务的时候一定要履行,不然就会承担违约责任了。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多样,可以通过金钱赔偿损失,也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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