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伤者不同意赔偿要起诉吗?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一、交通事故伤者不同意赔偿要起诉吗?可以起诉到法院判决,具体情况如下:1、建议将肇事车辆的车主、司机和车辆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到法院;2、根据交警做出的责任认定、法医做出的伤残鉴定结论进行索赔;3、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4、赔偿比例依据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5、对方是机动车的,只要你方不是全责,保险公司就会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按照事故责任认定的比例来承担;6、具体的赔偿标准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二、赔偿标准《赔偿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第三十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对于交通事故赔偿的具体处理方法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来进行认定,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是可以按照双方协商的情况来进行会办理 的,但如果对方拒绝赔偿,那么就只能按照法律程序来起诉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法律规定交通肇事罪可以缓刑吗
      在法官判刑的时候,如果能够同时宣告适用缓刑的话,那对于犯罪分子来讲就是很有利的。但现实中,也只有那些符合了规定条件的犯罪分子才有可能被判缓刑。不过也有人在咨询我们,交通肇事罪可以缓刑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交通肇事罪如何判刑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


·二手房交易中的风险有哪些
      找专长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合同事务律师进行二手房买卖的,通过上一户人家的居住,可以看出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这方面固然能够为购房者提供一些方便。但从另...


·酒后驾车是严重危及他人生命的事情,法律中规定
      酒后驾车是严重危及他人生命的事情,法律中规定了酒后驾车为危险驾驶罪,其所承担的法律后果是十分严重的,那么当发生醉驾伤人按照法律怎么处罚?这与一般的人身伤害事件的惩罚力度是否存在区别,下面就由我们为您提供下列内容解答您的疑惑。 一、醉驾伤人怎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


·车主未缴纳交强险的赔偿规定是什么?
      车主未缴纳交强险的赔偿规定是什么为了切实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等投保义务人钻法律空子,心存侥幸逃避应尽义务。我国对于不购买交强险的行为,制定了严格的处罚制度。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没有购买交强险的,交警部门可以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扣留其机动...


·微信和QQ等社交工具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们
      微信和QQ等社交工具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们为人们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同时,它们也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网络诈骗的工具,许多人防范意识不强,通过微信扫描陌生二维码等行为极容易被骗。那么,微信被骗了400网警抓吗?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微信被骗了40...


·在交警部门受理的大量交通事故中,都和驾驶人饮酒驾驶有关。酒驾
      在交警部门受理的大量交通事故中,都和驾驶人饮酒驾驶有关。酒驾特别是醉驾已经是威胁道路交通安全的主要因素。按照规定,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80毫克,就构成醉驾,而我国最新的刑法修订案中对醉驾的处罚是拘役。那么,醉驾140毫克酒精含量判多久?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了解。一、醉驾140...


·在高速路上进行驾驶需要十分的谨慎小心,因为高速路上驾驶的车辆
      在高速路上进行驾驶需要十分的谨慎小心,因为高速路上驾驶的车辆的速度都比较快。但是在我的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在高速路上是醉酒驾驶,因此许多人都想了解一下事业编制人员高速醉驾开除公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事业编制人员醉酒驾驶开除公职吗?...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一、交通事故赔偿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 一般来讲,自愿达成的赔偿协议应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应当自觉履行。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法律行为是否有效,取决于: 1、行为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3、内容是否违反法律和社会共公...


·很多人都知道,酒后驾车或者醉酒驾车,发生事故之后一般都是要吊
      很多人都知道,酒后驾车或者醉酒驾车,发生事故之后一般都是要吊销执照或者得到应有的惩罚,但是如果不是醉驾司机本人或者是被动的一方,也就是说,醉酒的司机是正常在路上开车,此时发生了一些事故,事故责任是哪一方承担,在这样的情况下,发生醉驾一定是全责吗? 一、发生醉驾一定是全责吗? ...


·保险交强险赔偿范围都?
      保险交强险赔偿范围都有哪些 一、保险交强险赔偿范围都有哪些?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


·抵债存货的税是债权人交还是债务人交呢?
      抵债存货的税是债权人交还是债务人交呢?债权人接受的非现金资产作为存货管理的,债权人应按债权的账面价格结转债权,按债权的账面价值扣除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认存货。受让的存货是否发生减值,在重组日不涉及,待期末与其他资产一并考虑减值问题。 涉及补价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