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抵债存货的税是债权人交还是债务人交呢?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抵债存货的税是债权人交还是债务人交呢?债权人接受的非现金资产作为存货管理的,债权人应按债权的账面价格结转债权,按债权的账面价值扣除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认存货。受让的存货是否发生减值,在重组日不涉及,待期末与其他资产一并考虑减值问题。
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存货的入账价值或实际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和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借:原材料
库存商品
坏帐准备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银行存款(收到的补价)
贷:应收账款
银行存款
应交税金
(2)支付补价的,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借:原材料
库存商品
坏帐准备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
银行存款(支付的补价和相关费用)
应交税金
受让的非现金资产中,除存货外,如果还涉及其他非现金资产,则应按存货的公允价值和其他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占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以确定存货和其他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
例:甲企业欠乙企业购货款700000元。由于甲企业财务发生困难,短期内不能支付货款。经协商,甲企业以其生产的产品偿还债务,该产品的销售价格550000元,实际成本440000元。甲企业为一般纳税企业,增值税率为17%。乙企业接受甲企业以产品偿还债务,将该产品作为产成品入库,并不再单独支付给甲企业增值税额;乙企业未对该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根据上述资料,乙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库存商品             6065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3500 (550000×17%)
贷:应收账款——甲企业         700000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债务重组的规定,在抵债存货的税是债权人交还是债务人交的有明确的计算方法。而抵债存货所应交的税主要是缴纳增值税,在债务重组中,应该由债务人根据存货的市场价值来缴纳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而由债权人计算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债权人如果在将来将此批存货进行销售处理时,此时便应该根据销售价格来计算缴纳增值税,而在债务重组时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上海闯红灯如何处罚?新交通规则又是什么?
      上海闯红灯如何处罚?新交通规则又是什么? 快过春节时期,人们都在准备年货,各大商场都在打折,使得人们一有空就会出来逛街,采买年货。出行车辆较多,人们出行要注意交通安全。不能因为着急就闯红灯。那么在上海闯红灯如何处罚?新交通规则又是什么?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


·交通事故车辆鉴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中,对人身的鉴定是为了确定具体的伤残等级,而对车辆的鉴定,则往往是为了对车辆定损,这二者都是为了日后的赔偿做准备的。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车辆鉴定标准是什么吗?我们将在以下内容中具体介绍。 一、交通事故车辆鉴定标准是什么 长期以来,保险公司定损已成为惯例,在保险公司眼里,由他...


·交通事故自己死亡怎么办
      交通事故自己死亡怎么办 (一)交通肇事构成刑事犯罪的,交通肇事者已死亡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但交警部门仍要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 (二)对于民事赔偿责任,也仅限已死亡的交通肇事者自己的遗产。如果其家属愿意替其赔偿的,法律也是允许的,但不强求。 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是...


·一、交通事故死亡误工费赔偿范围?
      一、交通事故死亡误工费赔偿范围有哪些 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1、处理事故费用 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


·什么情况下交通事故重新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
      什么情况下交通事故重新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鉴定结论后,如果认为鉴定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形,可以提出重新鉴定:(一)鉴定程序违法,可能影响鉴定意见正确性的;(二)鉴定人不具备鉴定所需专门知识的;(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四)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五)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


·醉驾行政处罚标准是怎样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醉驾行政处罚标准是怎样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诉讼二审证据提交的时间限制
      民事诉讼二审证据提交的时间限制一、二审证据提交的标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


·一、人伤交通事故保险不赔的项目情况有哪些?
      一、人伤交通事故保险不赔的项目情况有哪些? 1、未年检 车辆没有年检,在保险合同中有规定,保险公司只维护合格车辆的正当权益,对未年检的车辆只能视为不合格车辆,哪怕买了保险也于事无补。 2、未年审 驾驶员没有年审,所开车辆属于不合格车辆,保险公司可按照保险合同拒绝任何理赔。...


·商业车险免责条款有哪些
      商业车险免责条款有哪些 商业车险免责条款有哪些 根据商业车险条款第五条至第十条的规定了商业车险免责条款 第五条,被保险机动车造成下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 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


·上班出车祸可以获得双份赔偿吗
      为了更好的保障职工的权益,《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那上班出车祸能获得双份赔偿吗,必须放弃交通事故赔偿吗?申请车祸工伤赔偿的材料有哪些?这些问题,下文中为您介绍。 一、上班...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解释
      随着经济发展,小汽车逐渐进入千家万户,但是因为驾驶技术参差不齐,交通事故概率近年来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很多事故车主对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解释了解的不是很多,为了更加正确的审理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我们在下文为您介绍一下。 一、关于主体责任的认定 第一条机动车发生交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