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如何获得小孩的抚养权?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离婚如何获得小孩的抚养权?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离婚案件中,白领及以上人士居多。因此,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现代的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孩子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带,特别对于学龄前儿童,往往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归对其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二、抚养权可能归女方的情形一般情况下,法院将孩子抚养权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较大。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2、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3、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4、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6、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7、十周岁以上的孩子随意随母亲生活的。离婚时,夫妻双方是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来认定抚养权的,但相关情况的处理,可以由双方协商来进行处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是可以起诉处理的,但最后都是按照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认定抚养权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起诉离婚怎么举证才好?
      在诉讼离婚的时候,当事人其实也就是需要打离婚官司,而涉及到官司一般最主要的就是打证据,哪一方能够提供更为充分、有效的证据,自然最终的判决就会对其比较有利。那具体起诉离婚怎么举证才好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起诉离婚怎么举证才好 证据要点: 婚姻关系的本质就是...


·一、正式和老婆离婚了以后财产没关系了吗?
      一、正式和老婆离婚了以后财产没关系了吗? 1、夫妻离婚离婚后就已经解除夫妻关系了,离婚以后的收入和前妻是没有关系的,夫妻间权利和义务也自离婚后终止。 2、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对于财产的分配问题产生的纠纷。 包括协议离婚时,未对婚姻...


·女方婚内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女方婚内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因为老婆出轨而导致离婚,并且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老婆的出轨行为,那老婆就属于过错方,此时财产的分配可以偏向于老公方。根据诉讼中分财产时如果...


·签订私下离婚协议书在法律上有效吗?
      夫妻双方不合后对于财产和子女等分配问题可以先写离婚协议书这个书面的形式来协商好。那么什么是离婚协议书呢?签订私下离婚协议书在法律上有效吗?离婚协议书的大致内容很多人也都会疑惑。我们对关于这些问题作了一些介绍,您若是感兴趣可以接着往下看。 一、什么是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


·离婚之后给抚养费多少才合适
      若夫妻之间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势必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在确定了抚养权归属之后,还要确定抚养费数额。那通常离婚之后给抚养费多少才合适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之后给抚养费多少才合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


·哺乳期离婚的情形有哪几种
      哺乳期离婚的情形有哪些1、自愿离婚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协议离婚由双方协商并就子女及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


·被胁迫怎样撤销婚姻登记
      被胁迫怎样撤销婚姻登记 一、被胁迫怎样撤销婚姻登记 根据《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


·一、离婚财产不明确怎么申请分割?
      一、离婚财产不明确怎么申请分割?离婚时候认为对方财产不明确,可以由提出异议方出示证据,提起诉讼申请财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办法: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婚后产生大额财产原则上属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均分。仅两种情况属个人财产,一是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转化而成为现在财产,且...


·主动提出离婚会对另一方提出补偿吗?
      主动提出离婚会对另一方提出补偿吗?   一、如何提议离婚?   如果你先提出离婚,压抑痛苦婚姻生活通常是无法忍受的。虽然不愿意面对离婚,但如果夫妻关系在一定程度上恶化或疏远,总会有一方会提出离婚。不是你提就是对方,所以无所谓是哪一个人。   主动提出离婚的好处是:   (...


·2023年离婚时不分或少分财产的情形是什么?
      2023年离婚时不分或少分财产的情形是什么 一、离婚时不分或少分财产的情形是什么? 离婚少分财产的条件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


·男方不能提出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男方不能提出离婚的条件有哪些如果妇女婚后怀孕是因婚外的第三人所致,而且确认,或者妇女隐瞒与婚外第三人所致怀孕而在分娩后确认,男方均可以提出离婚。但以下三种情况男方不得提出离婚:1、女方在怀孕期间,是指女方从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一段时间;2、分娩后一年内,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一年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