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们大家都知道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我们您都知道,由于每个省市治理方针都有所不同,因此对于同一种事件,处罚标准也不同,那么,安徽醉驾2018年新规定罚款多少?根据安徽省关于酒驾的规定,罚款1000元以上,并且吊销驾驶证,下面,我们看一下具体的规定。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驾的危害 :


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导致事故的发生。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
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追求速度的快感,从而酿成悲剧。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


一部分驾驶人来自边远山区或乡村,经常进城务工,他们处于社会群体底层,受到自身条件限制、文化程度、信息来源等影响,对外界信息了解不多,知识更新缓慢,很多对交通安全法规了解甚少,就没有认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是犯罪,没有意识到这是很严重的违法行为。甚至有些驾驶员说我就喝了二两白酒,我酒量还是可以的,骑摩托车没有问题,出不了事的,但也折射出这些人群法制意识淡薄这样一个社会性问题。


安徽醉驾新规定罚款多少?对于很多司机来讲,1000元的处罚并不以为意,但是,醉驾会给他人造成严重伤害,根据大数据统计,每年因为醉驾死亡的司机与无辜行人占所有交通事故的50%以上,身为司机更应该引起重视。




·离婚与无效婚姻的区别有哪些
      第一,行为的性质不同。离婚所要解除的婚姻是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合法婚姻;而宣告婚姻无效所要解除的是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违法婚姻。第二,产生的原因不同。离婚的原因的发生于婚姻关系成立之后,且不是因为婚姻本身违法,而是由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宣告婚姻无效的原因是在违反婚姻成立的法定...


·法律规定离婚条件是什么?
      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其实都是需要当事人符合一定的条件,那么才能达到相应的目的。而其中对于离婚的条件,可能是很多人想要了解的。那么法律规定离婚条件都有哪些呢?实践中在一些情况下是不允许离婚的,究竟这些情况又包括了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法律规定离婚条件是什么 男...


·协议离婚手续如何办理根据《婚姻法》第31条和《婚
      协议离婚手续如何办理根据《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是依法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程序。它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农村是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


·夫妻离婚抚养权纠纷怎么解决
      夫妻离婚的时候可能因为各种各样的情况产生纠纷,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纠纷了。那么在离婚的时候,遇到这样的纠纷该如何处理呢?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夫妻离婚抚养权纠纷怎么解决。一、离婚子女抚养权协议处理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


·一、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需要做什么?
      一、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需要做什么? 带上双方的带上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照片这些材料,去双方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手续如下: (一...


·一、拒绝给抚养费能坐牢吗?
      一、拒绝给抚养费能坐牢吗? 拒绝给抚养费不需要坐牢,男方不给抚养费,属于民事纠纷,一般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是不需要坐牢的。但这个时候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可见,不给子女抚养费不至于坐牢,但是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二、离婚后不给子...


·离婚协议中抚养权可以共同抚养吗
      离婚协议中抚养权可以共同抚养吗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可以的。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判决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如果有两个孩子,不一定会判决一人一个,如果能举...


·夫妻在婚后的两到三年期间其实都是感情比较好的
      夫妻在婚后的两到三年期间其实都是感情比较好的,因此出现离婚的情况比较少,但也不能代表在此期间就不会有离婚的情况。甚至还有人在婚后一年不到就离婚了,那按照我国规定,夫妻结婚不到一年可以离婚吗?对此,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结婚不到一年可以离婚吗 在法律上结婚和...


·同居子女抚养权如何处理
      虽然男女同居期间所生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但是在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也是要对子女的抚养作出处理的。那到底解除同居子女抚养该如何来处理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同居关系子女应属于非婚生子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


·孩子的抚养关系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
      孩子的抚养关系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 一、孩子的抚养关系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 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


·监护权与抚养权的关系是什么?
      监护权与抚养权的关系是什么?监护权与抚养权的关系是拥有监护权并不代表一定拥有抚养权。夫妻离异之后,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不受影响,因为,父母对子女的亲权、监护权不受父母之间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但现实情况往往是,父母离异之后争夺的是子女的抚养权而不是监护权,因为,监护权是法定的,如果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