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之前可辞职吗?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之前可辞职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之前是可以辞职的

工伤待遇的计算,一般是等到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下来之后,所以晚辞职对你有利。

如果已经不需要治疗了,那么请事假是无工资的。如果需要治疗,请病假,应该支付病假工资。

工伤认定程序:

1、企业(单位)申请程序:

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发生员工伤(亡)事故后,应在 24 小时内口头或电话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的劳动保障局报告,并在 15 日内提交书面报告。用人单位应在发生员工伤(亡)事故后 30 日内提交《海东地区企业劳动者工伤认定申请书》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办理工伤认定应向海东地区劳动保障局社保科提交以下材料:

( 1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 2 )工伤事故发生情况的书面报告;

( 3 )《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 4 )员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 5 )员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等);

( 6 )伤(亡)人员初次治疗的诊断书、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 7 )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 8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上下班交通事故的);

( 9 )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2、个人申请程序: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

( 1 )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 2 )《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 3 )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 4 )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 5 )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 6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 7 )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 8 )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3、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二、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按下列程序组织鉴定:

(一)对受理材料进行分类、登记;(所需材料:申请书;工伤认定书;医疗初次、再次住院病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根据需要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方式约请相关医学专家;

(三)确定鉴定时间和鉴定医院;

(四)通知相关医学专家和被鉴定人到场;
首先我们在这里告诉您的是,根据法律的规定,工伤认定之前是可以辞职,在工伤认定的期间也可以辞职,其次如果需要考虑一下工伤待遇的计算标准问题的话,那么最好是迟一点辞职对自己是有利的。




·员工辞职办理的手续是怎样的
      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员工,其实都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的,这是法律赋予的,任何人都不能随意剥夺。但要是员工主动提出辞职的话,此时需要按照单位的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那到底员工辞职办理的手续是怎样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员工辞职办理的手续是怎样的 关于辞职在劳动法中...


·职工没做工伤鉴定能赔偿吗
      工伤认定是工伤后必须进行的一个步骤,工伤鉴定是需要本人结合自己工伤的状况来确定的,有些时候,如果本身伤情就不重,即使申请做工伤鉴定也评不上等级的。与此同时,也有一部分人员是自愿放弃做工伤鉴定,工伤鉴定和工伤认定本来就是两回事。但是又比较担心职工没做工伤鉴定能赔偿吗? 一、职工没...


·分部工程质量主控资料包括什么 其实现如今我国公民的基本法律
      分部工程质量主控资料包括什么 其实现如今我国公民的基本法律意识都是比较强的,并且针对日常生活当中的一些工程质量,在修建完成好了以后,您除了要求建筑工程在外观上、使用性上,最重要的是要求建筑工程质量要过关。所以说针对建筑工程的质量,在进行验收的时候各个细节也会进行检验。下面我们就...


·老板拖欠工资还把公司注销应该怎么办
      老板拖欠工资还把公司注销应该怎么办 一、老板拖欠工资还把公司注销应该怎么办? 老板拖欠工资还把公司注销应该可以在搜集证据的前提之下,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是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 劳动合同期满的; ...


·劳动合同何时订立生效?
      虽然找到了工作,但是为了让这个来之不易的工作有所保障,就要和工作单位签劳动合同。这是很基本的法律常识,不过很多人虽然知道要签订劳动合同,却不知道劳动合同何时订立。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讲解一下劳动合同该何时订立。 一、劳动合同什么时间签订 (一) 建立劳动关系的标准“用人单位自用工...


·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定是否合理
      劳动关系当中最核心,最关键的问题就是用人单位给员工支付的报酬问题。可能在生活当中找工作的时候,您也见到过,有些用人单位不明确的告诉员工工资待遇是多少,而且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劳动合同当中约定的工资是待定。那么这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定是否合理呢? 一、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定是否合...


·东莞建筑工程质量纠纷律师诉讼要点 律师在进行诉讼的过程中起
      东莞建筑工程质量纠纷律师诉讼要点 律师在进行诉讼的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对于一个律师来说,了解相关的知识是十分必要的。那么,对于东莞建筑工程质量纠纷律师诉讼要点有哪些呢?我们该如何处理纠纷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知识的介绍。 东莞建筑工程质量纠纷律师诉讼要点有...


·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却继续工作涉及到的法律问题
      在实际生活中,可能由于人事部门的疏忽,或是当事双方其他的考量,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却继续工作的现象大有常在,但在法律上,由于我们平常工作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大多都是有固定期限的,按照法定程序当合同到期后我们是需要与用人单位继续续签才继续工作的。那么当我们合同到期仍在工作,用...


·工伤鉴定十级怎么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经鉴定为10级的职工工伤赔偿标准为:1。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2. 住院伙食费、交通费、食宿费:医院伙食费补贴按当地规定执行,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批准,到协调区域外就医。你可以申请交通补贴和食宿补贴。具体费用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就...


·一、变更该劳动合同的流程是什么?
      一、变更该劳动合同的流程是什么? (1)提出变更的要约: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以及变更的条件,请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答复。 (2)承诺:合同另一方接到对方的变更请求后,应当及时进行答复,明确告知对方同意或是不同意变更; (3...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要收费吗
      在对工伤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做劳动能力鉴定,而只有在满足了规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进行相应的鉴定。而有的人在提出申请之后却在问劳动能力鉴定要收费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要收费吗 一般情况下,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包括直接用于鉴定的费用和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