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承担分居夫妻的债务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生活中,有很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并没有共同生活,而是处于分居状态。个中原因也是纷繁复杂,难以一语道破。那么在此情形之下,怎么承担分居夫妻的债务,也就是说,夫妻分居的债务如何承担呢?在这方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承担分居夫妻的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种种原因两人分居两地,可是产生的债务由谁承担,需要具体区分分居期间哪些是共同债务,哪些是个人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的就需要夫妻共同承担。(一)分居期间的共同债务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形成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分居期间的共同债务也是如此,主要表现为:1、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家庭生活开支,修建、购买、装修房屋,抚育子女,赡养父母,治疗疾病,参加教育学习等;2、共同从事投资实业或资本市场;3、虽然以个人名义从事投资或经营活动,但收益却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二)分居期间的个人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分居期间在下列情况下,虽然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债务,但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1、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2、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婚姻关系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好友所负的债务;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5、根据实际情况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因此,分居期间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形成的债务应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但属于个人债务的的,由夫或妻一方承担。
二、夫妻分居的债务如何承担
对于夫妻分居后的债务如何承担,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判断标准除了上述情形以外还应当根据分居的实际情况来区别对待。对于夫妻感情良好或夫妻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而是因为工作、医疗、子女就学、培训等客观事由引起的夫妻两地分居,在此期间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形成的债务应认定为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因感情恶化或感情已经完全破裂而分居的,在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可慎重考虑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因为在此情况下的夫妻分居,主观上夫妻间已经丧失了共同生活的愿望,客观上已经结束了共同生活的状态,从而失去了建立夫妻共同财产的基础和条件,夫妻双方的经济关系已经中断,夫妻一方的财产收入已不以双方相互依存为前提,所得财产事实上已经处于分离状态,形成了两个独立的经济生活主体;虽然双方仍是夫妻关系,但这只是身份关系而已。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由于现实生活中认定夫妻分居后的债务是很复杂的事情,如分居的具体认定就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因此,如果您遇到类似的纠纷,建议咨询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因为每个问题都需要具体分析具体对待,债务问题与双方的切实利益相关,有律师的指导更能对症下药,合理区分,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借款合同无效要返还利息吗
      借款合同无效要返还利息吗很多时候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都履行了一段时间,之后才发现借款合同是无效的,而此时按照《民法典》中关于无效合同的规定处理之后,借款合同无效还要返还利息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借款合同无效要返还利息吗从我国无效合同的规定中可以看出,借款合同无效...


·怎么对夫妻个人债务清偿
      怎么对夫妻个人债务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2款规定,下列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


·连带保证责任人怎么承担债务
      连带保证责任人怎么承担债务一、连带保证责任人怎么承担债务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连带共同保证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本应被平等地对待;都有义务对主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而这个规定的后果是,其...


·夫妻个人债务纠纷中该怎么举证
      夫妻个人债务纠纷中该怎么举证 一、夫妻个人债务纠纷中该怎么举证 最高院《婚姻法解释》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情形的除...


·民事诉讼案由欠款应如何确定?
      民事诉讼案由欠款应如何确定? 在实际生活中极容易产生有关金钱借贷的纠纷,而随着人们法律意识不断提升,以及出现越来越多欠债不还的“老赖”,因此提起法律诉讼请求法院来维护自己的债权,强制对方还款的方法越来越多的被选择与使用,但是在起诉时,关于民事诉讼案由欠款应如何确定,是需要了解的问...


·行政处罚三十七条第一款内容是什么?
      行政处罚三十七条第一款内容是什么 一、行政处罚三十七条第一款内容是什么 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行政机...


·讨债技巧—一箭双雕催款兵法
      “一箭双雕催款兵法”之妙即在于选准切入点,迅速展开工作,既收回债款,又加强了业务合作关系。这种策略非高明之土不能实施。  射一箭而中两只雕,用一计而得若干利。  “一箭双雕催款兵法”的精要在于“一箭”,选取最佳的切入点,达到既如数追回欠款,又与债务人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双雕”效果...


·财务债权债务分别是什么?
      财务债权债务分别是什么? 财务上的债务债权是两个概念,但是它们两者之间有着必要的联系,相当于借款人与被借款人的关系,通常发生在财务关系上,债权人是指向其他人借出财产的,债务人是指向债权人借款的人,我们今天的话题,就与债务债权有关,财务债权债务分别是什么? 一、债权人 债权人...


·欠钱不还十年之后该怎么办
      欠钱不还十年之后该怎么办张偿还的诉讼时效为2年,超过的一般视为放弃诉讼追偿的权利;最长诉讼时效20年,如果约定还款期限,期限届满3年内要起诉。二、欠钱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


·遇到欠债纠纷要如何处理
      在生活中,如果您经常借钱给别人,那早晚会遇到欠款纠纷,这就类似于“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所以,为了保护自身的权益,您有必要学会处理该类纠纷。那么,当事人遇到欠债纠纷要如何处理呢?简单来说,应该怎样处理欠款纠纷?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说明。 一、遇到欠债纠纷要如何处理 欠款纠...


·公司债务的偿还期限是多久
      公司债务的偿还期限是多久 一、公司债务的偿还期限是多久 公司债务也是债权债务的一种,受《合同法》制约。总的来说,公司债务的偿还期限有两种。 (一)约定期限 公司与债权人在签订借款合同的时候就可以对还款期限进行约定,根据法律规定,有约定的要先按照约定偿付。 需要注意的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