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钱不还有借条人跑了算诈骗吗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按照所说的情况,借钱有借条人逃跑算不算诈骗,要看对方是不是诈骗,关键在于是否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且采用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如果对方借钱时就是想占有的钱款、而不想归还,并且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则属于诈骗,可向公安局报案。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不能证明以上情况,则属于民间借款纠纷,你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款。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诈骗案件的违法情节按照数额巨大、数额较大、数额特别巨大,对违法人员进行处罚,如犯罪人在审理时能够退还诈骗金钱、坦白、悔过等情况的。办案机关可以对违法人员的处罚适当的减轻或者从轻处罚,符合我国的办案规定,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婚外情补偿借条怎么写合法?
      婚外情补偿借条怎么写合法? 一、婚外情补偿借条怎么写合法? 婚外情补偿借条应当写清楚,因为婚外情对对方进行补偿,这是和普通的借条最大的区别,必须要将补偿的原因说明清楚,具体如下所述。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


·离婚时该如何查询对方的银行存款?
      一、离婚时该如何查询对方的银行存款1、当事人自行调查搜集(记录下对方的开户行及银行帐号,为下一步调查做准备);2、委托律师调查搜集(委托律师调查或者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调查取证);3、申请法院调查搜集(《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


·欠钱不还没有欠条怎么起诉别人
      欠钱不还没有欠条怎么起诉别人 一、欠钱不还没有欠条怎么起诉别人 没有欠条要加强证据。没有欠条,有转账凭证的,可以先收集,并且想办法让对方承认欠款的事实。起诉必须提交的材料包括:1、起诉状,n个被告就提交n+1份。2、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复印件等。3、各类证据,如转账凭证...


·怎样看待最高院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款最新答复
      怎样看待最高院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款最新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性质如何认定的答复 ((2014)民一他字第10号)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14)苏民他字第2号《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的性...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呢?
      生活中经常因为好心借钱给别人,结果欠钱不还,我们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的情况及对方的财产情况,如果欠的钱并不多或是对方有偿还能力,或是实在查不到...


·罚款是民事责任还是刑事责任?
      罚款是民事责任还是刑事责任? 一、罚款是民事责任还是刑事责任? 罚款是行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二、罚款不交可以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三条罚金...


·欠钱调解如果还是不还怎么办?
      欠钱调解如果还是不还怎么办?欠钱调解如果还是不还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于生效的法律文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是故意欠钱不还的,最好的办法就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欠钱不还,双方之间是民事法律关系,双方之间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解决民事纠纷的方法有双方协商解决,由第三人调解,...


·债权转让时注意什么问题
      债权转让时注意什么问题 一、债权转让时注意什么问题 1、转让的债权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除了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及抚恤金、抚养费、赔偿金等债权不得转让外,其他债权都可以转让。 2、签订债权转让合同。 债权转让根据需要...


·欠钱不还名下钱财转移怎么办?
      欠钱不还名下钱财转移怎么办? 一、 欠钱不还名下钱财转移怎么办? 当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作为债权人先不要着急,首先应该与对方进行协商还款的事宜。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找到律师询问,然后搜集证据,最后上诉法院。 如果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仍然不还钱的,那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


·遇到对方欠债不还怎么办
      民间借贷中,最容易出现的纠纷就是欠债不还。这样的情况下,对于债权人来讲,自身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因而需要积极的采取措施来应对,争取可以要回欠债。那现实中,要是遇到对方欠债不还怎么办呢?可能大多数人并不清楚,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对方欠债不还怎么办 如果因欠债...


·有限合伙企业的正常经营债务如何承担
      有限合伙企业的正常经营债务如何承担 在我国,合伙企业是区别于公司的又一种组织形式。有的人会选择设立公司,有的人会选择成立合伙企业。我国的合伙企业由有限合伙企业和普通合伙企业两种。 那么,我们要怎么区分有限合伙企业和普通合伙企业呢? 首先,从需要承担责任的大小来进行区分: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