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索要抚养费怎么取证?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索要抚养费怎么取证?

现起诉到法院,向法院写书面申请调证据,也可以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二、争取抚养权的证据是什么?

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的一方,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抚养权。具体包括提供以下方面的情况证明:

1、工作性质;

2、工作环境;

3、收入状况;

4、居住条件;

5、文化程度;

6、性格修养;

7、其它家庭成员状况。

此外,还可以提供对对方不利的证据,以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如: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等等。

三、抚养费纠纷需要什么证据?

1、证明身份关系的证据,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2、是否存在血缘关系的证据,如户口本,派出所证明等;

3、是否存在合法收养关系的证据,如收养、送养协议、收养公证、收养登记等;

4、自己生活状况的证据;

5、被告收入的证据,如工资证明、收入证明等;

6、父母是否已经死亡或父母是否无力抚养的证据,如死亡证明、残疾证明及收入证明等;

7、收入是否显著减少及是否影响正常生活的证据,如工资证明、收入证明及现在生活状况的证明等。

四、增加抚养费


·夫妻离婚成年子女能分财产吗?
      夫妻离婚成年子女能分财产吗 父母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财产分割,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无权参与分割。 法律依据:《婚姻法》 第十七条第二款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


·夫妻的婚前财产包含哪些
      夫妻的婚前财产包含哪些1、其实婚前财产有哪些?就是指的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结婚之前就拥有的财产,包括的有不动产权和动产,比如说自己在结婚前的存款,工资,房子,车子,做生意赚的钱,自己挣来的所有资产,不管是投资后取得的收益,还是别人赠与房产。2、在我国的法律上规定,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在...


·第一次离婚判不了第二次要多久
      有的人在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时候,由于不符合判决离婚的标准,因此法官最终作出了不准离婚的判决。此后可能又会想要继续第二次离婚,但需要注意的是,此时对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有时间要求了,那一般第一次离婚判不了第二次要多久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就能离吗 很多离婚当...


·抚养费要给到孩子多大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
      抚养费要给到孩子多大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


·认定重婚的情形有哪些,重婚有什么法律责任
      重婚属于法定的过错行为,并且也会构成刑事犯罪,即重婚罪。但在此之前必须要先对重婚作出认定。对于大部分人来讲,不是很清楚认定重婚的情形有哪些。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您介绍。 一、认定重婚的情形有哪些 婚指的是违反《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原则,有配偶而与他...


·夫妻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如果还没有起诉离婚的,对方已经有转移财产的迹象,你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申请财产保全最好要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有转移、隐藏、变卖财产的行为,因为如果保全错误的,申请人需要赔偿因保全错误带来的损失,因此,申请财产保全,一般情况下法院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财产保全后,应在财产保...


·一、离婚协议可以作为财产公证吗?
      一、离婚协议可以作为财产公证吗? 离婚协议不可以作为财产公证,离婚协议书和公证书的性质是不一样的。离婚协议公证,只是证明夫妻双方达成了离婚合意并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达成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并不是证明婚姻关系的解除,离婚协议需在夫妻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


·离婚后一方擅自变更子女抚养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擅自变更子女抚养怎么办 一、怎样变更子女抚养? 1、协议变更是第一选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可见,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一、前妻离婚时没要财产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
      一、前妻离婚时没要财产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对于父母离异子女的抚养问题,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


·离婚时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时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有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有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方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