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最低是多少钱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最低是多少钱
我国婚姻法中规定:在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则负担必要的生活费以及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然而子女的抚养费该给多少更多表现出的是父母对子女的一种关爱之情,而不应该作为逃避抚养义务,减免子女抚养费的一种手段。我国对于子女抚养费的最低标准没有明确地强制性规定,但是在法院具体的判决中,会遵循以下二个标准。这一标准是在考虑保障孩子基本的生活、学习等需要的基础上设定的,在诉讼时法院会根据这一标准规定数额。另外,如果是夫妻双方协议确定子女抚养费时也可以参考这个标准。这样看来,我们也可以把这个标准看作是一个最低子女抚养费的最低标准。可以参考这个标准,也可以超过这个标准,但不要低于这个标准,因为这是保障孩子健康成长的必要经济条件。(一)一般情况下,法院判决子女抚养费的数额,考虑三个方面,即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二)然而法律上为了避免支付子女抚养费过低,无法有效保障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发生,结合父母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对于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抚养费的问题规定了较为详细的标准。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只三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子女的抚养费可以免除吗,免除的条件是什么?
抚养子女是父母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就算是父母离婚后也不能随意免除。如果有的父母为免除子女抚养费而不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就构成了遗弃,要受到法律的处罚。然而考虑到现实生活中有的父母因为自己的自身经济状况无法支付法律所规定的子女抚养费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暂时免除孩子的抚养费。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免除子女抚养费的条件如下:(一)由于长期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的一方,经查实确无力按照协议或判决支付子女抚养费,且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免除;(二)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力支付子女抚养费的一方,可以免除;(三)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子女生活费或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原有支付义务的一方可以免除。其实法律方面并没有规定一个最低的标准,很多时候都是结合家庭的实际情况来计算抚养费数额,当然有些时候当事人也是会以自己月收入的20%-30%,作为支付给孩子的抚养费。而之后,如果客观情形发生了变化,也是可以对抚养数额进行调整的。



·改判无罪国家赔偿标准有哪些?
      一、改判无罪国家赔偿标准有哪些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


·自愿放弃视为放弃抚养吗
       在我们国家许多的离婚诉讼当中,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可能会有一些相关的争议,所以我们来共同了解一下,对于自愿放弃这种行为属于放弃抚养权吗?根据相关的说法自愿放弃抚养权也就被剥夺了抚养的义务,具体看下面的文章。 “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承诺条款,与法律规定相悖,对孩子的抚养权既是...


·哪些病不能结婚法律规定
      哪些病不能结婚法律规定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没有规定。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三类疾病的检查。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间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


·结婚的条件:在我国
      结婚的条件:在我国,如果想要领取结婚证的话,主体首先是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否则就算是证件准备好了的话,到了那里也没有办法去办理手续,比如说要满足结婚年龄,男孩子的话要满22周岁,女孩子的话要满20周岁;然后双方是不可以有配偶的,如果有的话属于重婚,在我国属于犯罪行为,对于双方的亲属...


·继父要抚养费能给多少钱?
      孩子的抚养是每一个父母必须要尽的责任和义务,但是有的时候父母离婚就对孩子的成长造成很大的损失,我国的婚姻法中有对于孩子的抚养处理有详细的规定,主要就是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那继父要抚养费能给多少钱?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继父要抚养费能给多少钱?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


·起诉离婚原告不出庭有哪些后果
      夫妻中一方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的,此时需要按照规定同时结合实际情况交纳诉讼费,而法院在受理了案件之后,也会发传票通知被告什么时间开庭。现实中被告不出庭支持诉讼的情况比较多,但原告也是有可能不出庭的,那一般起诉离婚原告不出庭有什么后果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诉讼中原告...


·离婚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
          1、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夫妻另一方无权追回家庭共同生活用房
      夫妻另一方是否可追回房屋的问题上,最早并未根据房屋用途作出区分对待。有专家提出应规定例外情形,即夫妻另一方可以追回属于家庭共同生活居住需要的房屋。 其具体理由是:(1)生存居住权是基本人权,夫妻一方擅自将家庭仅有的一套房屋出售后,如果还支持善意第三人的主张,则会出现夫妻另一方无...


·导致婚姻终止的原因都有哪些
      导致婚姻终止的原因都有哪些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三:一是配偶一方死亡。二是离婚。三是宣告婚姻被撤销。其中死亡分为: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1、因配偶自然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2、因配偶一方宣告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我国以宣告死亡之日起婚姻关系即行终止);3、配偶一方被宣告失踪只能经判决离婚...


·离婚女方不要孩子需要付抚养费多少抚养费应由子女生
      离婚女方不要孩子需要付抚养费多少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1、子女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


·男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因出轨离婚的案件是非常多的,特别是男方出轨的较多,女方一旦发现男方出轨,很有可能选择离婚。离婚就会产生财产分割问题,那么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男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男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