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旅游纠纷是在旅游的过程中发生的,如果大家遇到了,可以报警处理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旅游纠纷是在旅游的过程中发生的,如果您遇到了,可以报警处理,民警也会在第一时间内赶到,民警处理旅游纠纷也会以公平公正为原则的。纠纷处理的方式和途径很多,民警和调解机构都很好的解决方式,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接下来,我们就处理旅游纠纷发表一些看法。

一、民警处理旅游纠纷的法律依据

《旅游法》第八章 旅游纠纷处理

第九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受理机构接到投诉,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者。

第九十二条 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协商;

(二)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三)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十三条 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

第九十四条 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旅游者一方人数众多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选代表人参加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活动。

二、旅游纠纷包括哪些

1、游客与景点工作人员发生正面冲突。

这类纠纷并不多见,但一旦发生,往往后果严重,影响恶劣。

2、游客在旅游景点受到意外伤害。

尽管旅游单位也许不存在主观故意,但主观上存在过失也应由旅游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如以前发生在济南野生动物园的猴子抓伤游客一案,就以公园作出赔偿而告终。

3、旅行社偷工减料,提供的服务与承诺不符。

旅行社提供服务时减少项目,降低档次:出发前说好住三星级宾馆,但真正入住的却是又脏又破的招待所;饭菜质量较差,而且吃不饱;对于景点安排只是蜻蜓点水,半小时甚至十几分钟就草草了事,购物却安排半天时间。

4、在景点出售假冒伪劣商品。

近几年,旅游购物投诉主要集中在高档商品上,尤其集中在珠宝首饰、电脑、照相和摄像器材等产品上。

三、旅游纠纷常见问题以及赔付标准

(一)旅行社违约的:

1、出发前解除旅游合同,提前7~4天解除合同支付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提前3~1天解除合同支付总额的15%作为违约金,当天解除合同的支付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以上并在5个工作日之内将旅客全部缴纳的费用退还;

2、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未采取补救措施或采取了仍然无法补救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旅行社未经游客确定,擅自安排另外项目需要游客支付费用的,承担全部的费用。

4、旅行社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未经游客同意,擅自转团、拼团的旅游者在出发前(不含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旅行社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5%支付违约金;旅游者在出发当日或者出发后得知的,旅行社应当按费用总额的25%支付违约金,旅游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全额退还已交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二)游客违约的:

1、游客在出发前提出解除合同的,提前7~4日天解除合同支付总额的50%作为违约金。提前3~1天解除合同支付总额的60%作为违约金,当天解除劳动合同支付总额的80%作为违约金,若不足以弥补旅行社损失的应按实际损失赔偿,最高不得超过费用总额,剩余的应退还旅客;

2、游客未按合同要求支付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游客赔偿损失;

3、游客超合同规定自行活动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

4、由于游客过错导致旅行社遭受损失的,游客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第三方过错导致违约的:

1、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旅行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旅行社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协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大的旅游景区都会有民警值班的,如果遇到旅游纠纷,您可以请求民警帮助调解,民警处理旅游纠纷也会考虑到双方的利益,确保公平公正。但是如果没有民警的,您可以选择报警,或者请景区的工作人员进行调解。总之,您要根据自己要求进行选择纠纷的调解方式。


·离婚以后抚养费付到什么时候
      亲身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而现实中有的人认为只要夫妻离婚,对方抚养孩子的话,那此时自己就不用抚养了。但其实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即使不能直接抚养子女,也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那通常离婚以后抚养费付到什么时候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以后抚养费付到什么时候 ...


·离婚赔偿金最多是多少离婚赔偿金是指在离婚诉讼中
      离婚赔偿金最多是多少离婚赔偿金是指在离婚诉讼中,因为一方对于婚姻有过错从而导致离婚的情况,过错方应该给予无过错方民事赔偿的法律制度,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夫妻关系中的弱势一方。法律上并没有对离婚赔偿金作出具体的数目规定,在具体的判决中,法院一般会考虑过错方的过错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的损害...


·离婚在当今社会已是普遍存在了
      离婚在当今社会已是普遍存在了,离婚之后女方孩子抚养费应该这样算:每月支付小孩的抚养费是自己工资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叁十之间,大概在八百元到两千元左右,抚养费一般是按照月支付的,知道支付小孩满18周岁为止,也是可以按照一次性之付。 孩子出生之后双方可以协议离婚,但是在哺乳期内...


·哪些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哪些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哪些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所谓婚后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一方...


·不离婚户口能迁回原籍吗
      没离婚,能把户口迁移回原籍。当事人想转移户籍,需要先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迁入的准迁证。然后当事人凭准迁证和上述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


·起诉离婚需要些什么手续 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起诉离婚在手续上面要比协议离婚的手续复杂一些,而当事人如果想要顺利离婚,并且为自己争取更多离婚的话,自然要事先搞清楚起诉离婚需要些什么手续,这样做好充分的准备之后,才能更好的打官司进行诉讼。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内容吧。 一、起诉离婚需要些什么手续 起诉离婚...


·一、一方私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
      一、一方私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该规定,应当理解为:(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


·农村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随着观念的改变,农村的离婚率在逐步提高。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孩子的抚养权仅归夫妻一方所有,按照法律规定,此时另一方需要定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直至其成年。那么农村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算?下面就随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确定小孩抚养费支付数额的一般原则 1、子女的实际需要原则我...


·结婚是人生中的大事
      结婚是人生中的大事,有的人对结婚充满着向往。对于经过恋爱期想登记结婚的人更应当明白结婚的法定条件,才能顺利地通过结婚登记,才能确立双方婚姻关系,走进婚姻殿堂。现在,我们就来了解下结婚都有哪些法定条件。我国的婚姻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对结婚的条件做出了相关规定。 首先,我们需要明白得的...


·夫妻间应尽的义务有哪些
      男女自领取结婚证的那一刻开始,就会建立夫妻关系。而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彼此也相互负有一定的义务。那到底夫妻间应尽的义务有哪些呢?实践中,又该如何界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夫妻间应尽的义务有哪些1、夫妻双方对子女有平等的抚育权利和义...


·涉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怎么认定?
      生活中我们会经常听到聚众闹事的事情发生,这种情况一般都不会给予很大的惩罚,但是如果是聚众到国家单位闹事并且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的话,事情就上升到一定的法律层度的。这种我们国家有专门的罪项“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那么涉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怎么认定呢? 一、什么叫聚众冲击国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