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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需注意哪些问题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一般离婚案件有三个争议焦点问题:(一)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2、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二)离婚后子女由哪方抚养、抚养费如何支付;1、孩子由谁抚养: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随母亲生活;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可征询孩子的意见。2、子女抚养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一般支付至孩子十八周岁止。(三)家庭财产如何分割。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1、彩礼的返还: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可予以返还。2、房产分割:此处主要讨论商品房的具体情况:(1)婚前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屋,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外一方无权要求分割;(2)婚前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视为父母对该子女的单独赠与,另外一方离婚时不得要求分割;(3)贷款购买的房屋,原则上购房合同是哪一方的名字就属于哪一方,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可以要求予以分割。上文中小编已经为大家做出了介绍。如果此时是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话,那么需要注意的问题又不一样了。一般协议离婚中,当事人可以就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处理以及子女抚养问题协商做出处理,其中就算约定一方净身出户的话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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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给付期限的原则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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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对于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在离婚后,若出现了感情破裂等情形时,是可以按照既定的法律规定,通过协议,或者是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法院在受理离婚诉讼后,不能较快的判决离婚,有些朋友会默认为,在上诉离婚后,过一段时间后,是可以自动离...


·男方不让探视孩子可以夺回抚养权吗?
      男方不让探视孩子可以夺回抚养权吗?如果对方阻止您探望孩子,可以起诉要求探视权。关于变更抚养权问题,您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了可以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因为根据法律的规定,发生以下情形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应如何支付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应如何支付 1、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


·起诉离婚诉状范本
      要想启动离婚程序,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的,除了要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外,同时还需要实际提交书面的起诉状才行。不过对于很多人来讲,估计并不清楚要怎么写离婚起诉状。下面我们提供2017起诉离婚诉状范本一份,帮助你进行了解。 2017起诉离婚诉状范本 原告:(基本情况...


·有配偶者与他人婚外同居的法律后果?
      有配偶者与他人婚外同居,主要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时,既不办理结婚登记,对外也不以夫妻名义相称。 该行为虽然不构成重婚,但依然属于不道德、不合法的行为,是法定的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同时,无过错的配偶一方有权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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