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官司原告撤诉后多久能再起诉?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离婚官司原告撤诉后多久能再起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案件中,原告撤诉后,一般在6个月之后才能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但如果撤诉后6个月之内,有新理由或者新情况的,可以随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又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从这一法律规定可看出,撤诉分为原告主动撤诉和法院接撤诉处理两种情况,“原告主动撤诉”比较容易理解,就是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认为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同意撤诉。“法院接撤诉处理”通常是指原告没有按照法庭规定的时间出庭,法院出具按撤诉处理的法律文书。因此,一般情况下,撤诉后又起诉的没有时间间隔限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由于婚姻关系涉及到身份关系以及社会、家庭稳定和谐,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和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起诉的,不予受理”。对此,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撤诉的,只有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才能在6个月内再次起诉离婚。因此,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撤诉的,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撤诉6后个月内不能再次起诉离婚。但对离婚撤诉后发现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可以不受上述时间限制。起诉离婚之后,原告方是可以撤诉的,但是有时间要求,如果案件已经进入到庭审阶段了,那么是不可以撤诉的,应该审判完之后再说,一般撤诉之后,六个月内是可以重新提起诉讼的,时间不到六个月,再次以同一诉求起诉的,法院不会受理。



·结婚28年要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结婚28年要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


·自己的家人可以做证人吗
      自己的家人可以做证人吗在法庭上自己的家人是可以作证的,只要是没有胜利精神上的缺陷都及和本案无牵连的,都可以作为证人的,证人证言会在查证后在能作为有效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


·离婚时夫妻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处理?
      离婚时夫妻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处理?1、《婚姻法》第47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抚养权变更程序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抚养子女是重要的社会话题,在离婚、父母一方失去能力时,抚养权会发生变更,抚养子女是民间发生纠纷的一个重要问题,影响家庭是否和睦。很多人不知道子女抚养权变更怎样办理。到底抚养权变更程序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条件 夫妻...


·想起诉离婚怎么找律师?
      有许多人会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委托离婚律师来帮助自己,但这并不是法律中强制性要求的,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委托律师。但请律师也是比较复杂的,毕竟并非所有的律师都是擅长打离婚官司的。那究竟想起诉离婚怎么找律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老律师不一定是好律师。 我执业8年...


·离婚后不按协议给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不按协议给抚养费怎么办。 可以起诉,但是法院一般不会判决一次性支付所有的抚养费,不过也有可能会在开庭的过程中达成调解,男方自愿一次性支付。起诉的话,准备起诉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离婚协议书复印件即可,程序是先立案,法院排期开庭,开完庭判决。 若是通过协议离婚,...


·免于重婚罪处罚判决婚姻无效是否合法?
      一、免于重婚罪处罚判决婚姻无效是否合法?免于重婚罪处罚判决婚姻无效是合法的,只要省里确实存在重婚的状态,就可以宣告无效。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婚姻无效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是专门用来解决违法结婚问题的。根据...


·第三人基于工商登记而受让夫妻一方股权有法律效力吗?
      1、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


·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怎么算律师费用
      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怎么算律师费用 一、按件收费 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2、法律文书:...


·女方结婚后迅速离婚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
      女方结婚后迅速离婚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根据婚姻法关于彩礼是否返还的问题,有具体的规定,以下三种情况,就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第一种,没有登记结婚的;第二种,虽然登记结婚了,但没有共同生活的;第三种,结婚后,因为支付彩礼导致给付一方生活困难的。本案说的情况是迅速离婚,虽然没有明确到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法释〔2003〕19号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