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协议签了以后可以反悔吗?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离婚协议签了以后可以反悔吗虽然离婚协议在民政局的备案导致反悔困难,但是签了离婚协议有时候是可以反悔的。什么情况可以反悔,什么情况不可以反悔,这个问题必须要进行区分。如果是对于离婚这一行为的反悔,是不能向法院起诉的。如果男女双方为自愿离婚,对子女的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并领取了离婚证,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订立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因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在协议离婚后1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同时对于离婚协议中没有约定的,如探视时间、子女姓氏问题等,可以向法院起诉。最后如果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的财产的行为,可以在发现上述行为之日起3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离婚协议的效力如何认定毫无疑问,离婚后的当事人享有反悔和起诉要求变更或撤销当初离婚协议的法定权利。如果的确存在当事人所说的这些情况,法院是应当变更或撤销离婚协议的。但实践中当事人的这种诉讼请求往往又很难胜诉。理由是:1、离婚协议就证明了夫妻双方在离婚时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不是真实的意思,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任何一方都不会在协议上签字。人民法院首先会推定此协议是真实合法有效的;除非有充足的证据能够推翻它。2、原告当事人此时要承担完全的举证责任,举证证明当初在离婚时的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而一般的欺诈和胁迫行为,是不足以推翻原来的协议的。比如,一方经常到另一方单位去吵闹的行为,是不足以成立胁迫的。人民法院一般也不会以显失公平为由推翻协议的。3、即使有法定的可变更或撤销的情形,原告当事人也很难举证。一般来说,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只有当事人双方在场,要求撤销协议的一方也没有充足的证据能够支持自己的主张。由于离婚协议书当中涉及到的内容偏多,但并不是说在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后,就绝对不能反悔,这还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来讨论处理。针对离婚这一行为,一般签了离婚协议但尚未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允许当事人反悔。但如果已经按照规定办理离婚手续,领取到了离婚证的,这一的情况下就不能反悔了。



·一、婚姻中婚外情财产分配办法是什么?
      一、婚姻中婚外情财产分配办法是什么?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如果有证据证明一方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情形的,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在分财产时有过错方会少分,如果能够协商,当然协议离婚更省事,如果协商不成诉讼会更公...


·近亲无效婚姻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近亲无效婚姻财产分割是怎样的?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


·国家规定假期年假是多少天?
      国家规定假期年假是多少天?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带薪年休...


·需要支付同居期间孩子抚养费吗
      现代社会,很多的年轻人思想开放、生活随性,他们奉行的是不结婚主义。于是,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了很多人没有领结婚证就以夫妻的名义生活在一起的现象,也就是同居,同居期间会出现一些法律上的问题。比如,需要支付同居期间孩子抚养费吗?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同居期间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吗...


·父母离婚财产子女分配应该怎样办理
      父母离婚财产子女分配应该怎样办理 子女无法进行分配。父母的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无权参与分割。 1、父母如果离婚,婚后财产双方平均分割。 2、即使孩子把工资上交家里,父母离婚时孩子也不会分到财产。 ...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费是多少
      离婚纠纷中基本上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问题,离婚财产分割可以协议分割,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分割。协议分割没有特别的规定,双方自愿协议并且签字生效就可以了,很多人不是特别了解诉讼分割的相关问题,最关心的莫过于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费是多少,今天的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结婚前的财产离婚后要分吗?
      一、结婚前的财产离婚后要分吗?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婚前个人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财产分配,对方无权要求分割。因此,婚前的个人财产,如果在离婚时,是不会被分割的。夫妻的个人财产是指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具体分为五类: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


·离婚诉讼中原告一定要出庭吗
      一方就离婚向法院提起诉讼的,那么他就是原告,此时属于首告人。那么通常在进行诉讼的时候,就要求原告一定要到场。那到底离婚诉讼中原告一定要出庭吗?此时原告不出庭的话会产生什么影响?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离婚诉讼中原告一定要出庭吗 根据《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离婚案件...


·可判决离婚的情形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以是否感情已经破裂作为唯一的依据,感情是否破裂没有具体量化的标准,在实践中,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后,经调解无效,即可判决离婚:
     ...


·公民被刑拘错了国家赔偿吗?
      合法的公民虽然能够保证自己绝对不会出现犯罪行为而被法律所处罚,但是却不能保障每个国家机关不会再错误判断的情况下将合法的公民当作是罪犯抓捕甚至是刑拘,但是对于这样的错误无疑是对合法公民的伤害,那么,公民被刑拘错了国家赔偿吗? 一、公民被刑拘错了国家赔偿吗? 我国国家赔偿法第15...


·嫖娼被拘留对子女影响是否严重
      一、嫖娼被拘留对子女影响是否严重? 一般不会。但受到过刑事处罚的,会影响本人、直系子女、直系父母、配偶的参加、公务员考试、警校招生、军校招生、等的政审,政审不合格是不予录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