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可判决离婚的情形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以是否感情已经破裂作为唯一的依据,感情是否破裂没有具体量化的标准,在实践中,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后,经调解无效,即可判决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7、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8、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的,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9、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10、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1、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13、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4、一方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5、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6、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7、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法律规定离婚取证用什么方法
      离婚取证用什么方法1、当事人自己取证。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的证据都由当事人自己取证。自己想要什么,就要举出家庭或者对方有什么的证据。比如,自己想要分得房产,就得举出房产证;自己想要存款,就得举出存折。自己取证要注意,合法的程序和手段保证证据有效的基础。有时,即使事实是真实的,由于...


·哺乳期女方起诉离婚孩子归谁 孩子抚养费如何计算
      一、哺乳期女方起诉离婚孩子归谁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


·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是根据《民法典》(草案)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的,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


·婚姻法解释三最新全文
      婚姻法解释三可以说是我国关于《婚姻法》最新的一部司法解释了,其中的内容尤其对夫妻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处理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今天,我们就为您整理该司法解释的全部内容,帮助你进行深入了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2011年7月4...


·应该如何写国家赔偿申请书
      这几年之间,司法制度的不断进步让我们体会到了申请国家赔偿不是一件遥不可及的事情,国家赔偿法的出台更是打破了过去官府从来就不可能向老百姓认错赔偿的这种传统观念。确认了国家侵权行为以后,申请国家赔偿的第一步是前后申请书,国家赔偿申请书开头是自己和赔偿义务机关的信息介绍,然后申请国家赔...


·无证离婚后小孩的抚养权应该怎样判定
      无证离婚后小孩的抚养权应该怎样判定子女不足两周岁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


·起诉离婚一个人可以吗?
      随着国家法制观念的普及,公民被传统的嫁一人即是一生的观念束缚愈来愈小,若婚姻生活中一方感觉难以为继,另一方却死活不愿意离婚,遇到这种你会怎么办呢,是选择继续和没有感情的他继续生活,抑或是不愿意继续压抑的生活,奋起诉讼。关于起诉离婚一个人可以吗?我们下面跟您详细的聊一聊。 一、一个...


·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多少钱?
      在离婚的过程中,会因为各种原因造成夫妻的不合以及冲突。离婚有两种,一种是协商离婚,另一种是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是一个对于夫妻一方相对公平的过程,也是解决夫妻财产或其他冲突的较为好的方法。那么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多少钱呢?一般情况下,是根据案情以及财产的多少来判定诉讼费用。在下文中将为...


·(一)当事人对离婚反悔的即又不同意离婚
      (一)当事人对离婚反悔的即又不同意离婚,要求恢复婚姻的,根据规定这种情况法院不受理,要求当事人到原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解决。因为离婚证对男女双方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要求恢复婚姻的,要按照登记程序办理。一方反悔的,应到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婚姻登记机关没有发现,受欺诈或胁迫等情形的...


·近亲结婚怎么判断 有哪些危害
      一、近亲结婚怎么判断? (一)近亲结婚,是指三代以内有共同的祖先,如果他们之间通婚,就称为近亲婚配,也叫近亲结婚。 1、直系血亲。 直系血亲,是指生育自己或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血亲,即所谓己身所从出或从己身所出的血亲。上溯至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等,下至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


·起诉离婚审查财产有什么用?
      起诉离婚审查财产有什么用? ?起诉离婚审查财产的目的在于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法认定,以便于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隔。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