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产是婚前财产死后怎分割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房产是婚前财产死后怎分割


仅仅作为个人遗产处理,因为是婚前财产,所以不按照共同财产处理,仅仅作为个人遗产处理。如果有遗嘱则按照遗嘱处理,没有遗嘱的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依法由法定继承人继承。但如果自愿放弃了,就没有继承的份额了。按照你的说法,房产局的答复是错误的。


婚前个人财产在结婚后还是归属于个人,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不进行分割;法律依据:《婚姻法》(2001修正)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没有遗嘱或遗嘱未予以处分的如无特别约定,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共同财产,婚前财产一般认为是归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按一般的遗产继承即可,有遗嘱的遵照遗嘱继承。


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综上所述,在离婚时即使其中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没有形成任何财产收入,在离婚时还是需要将双方的婚内财产平分,由于是出于婚姻中夫妻双方的努力来衡量的,即使没有赚钱,但是也在生活中尽到了应有的义务,这是每个人应得的经济补偿。




·房客说是基于互联网的基础成立的一个关于房产相关信息的平台,是
      房客说是基于互联网的基础成立的一个关于房产相关信息的平台,是新形势下房产信息交流的一个平台,在房客说中可以对房产的相关问题进行问答,房客说是房客自主研发的一项关于房产信息交流的平台,在房客说中用户能够得到自己问题的答案同时也能整合关于房产问题的各项信息,对于房产市场来说是非常有利...


·一、无偿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规定是什么?
      一、无偿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规定是什么? 无偿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规定是可以依照双方协商一致来进行一定的合同的解除,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也就是当事人可以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解除租赁协议的条件,也可以经过协商后决定解除房屋租赁协议。但是,如果没有约定的,...


·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今我国的房价是普遍偏高的,人们购买一套房产本身就不容易了,因此要是夫妻说到离婚的话,那此时双方对共同房产的争夺也是比较激烈的,此时若主张分割共同房产,首先要作出认定才行。那么到底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在...


·河南非法集资以房抵债是否可以
      其实大多数的人只有是自己辛辛苦苦攒的钱在消费的时候才会特别的小心谨慎,在一般的经济犯罪当中,由于犯罪嫌疑人骗取的都是其他人的钱财,所以挥霍一空的案例也是比比皆是的。有些非法集资的案件虽然将犯罪嫌疑人给抓获了,但是当事人现剩余的资金根本就没有能力偿还受害者。所以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


·需要说明,小产权房其实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一种约定俗成的称
      需要说明,小产权房其实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现在社会小产权房越来越多的为人所关注。相对于高价的商品房,小产权房有着“廉价”的特点,所以对于很多人来说购买小产权房似乎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是同时很多人也在担心小产权房是否能够买卖?针对这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


·怎样认定房屋租赁合同免责条款的效力
      在房屋租赁过程中,出租方与承租方订立房屋租赁合同,而房屋租赁合同中会约定一定的免责条款,约定免除某一方的某些责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这些条款是有效的,下面是的我们为您准备的与房屋租赁合同免责条款相关的内容。 一、免责条款 1、合同双方可以自行约定免除合同一方的某些责任,这是...


·办房产证需要购房合同原件吗的?
      办房产证需要合同原件。一般签订合同后,客户有两份原件,其中一份是做房产证用的,如果委托开发商办理,就需要提供开发商一份原件;如自己办理,则去产权部门办理也需要提供一份合同原件。《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怎么办理
      一、深圳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怎么办理 1、当事人提出申请 2、管理所收文 3、管理所核准? 4、登记或不予登记 二、深圳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申请资料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和《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规定,当事人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申请...


·担保公司私自用钥匙盘抵押房产合理吗
      担保公司私自用钥匙盘抵押房产合理吗 一、什么是钥匙盘,有哪些用途? 所谓钥匙盘,是由住建委发放给各银行,银行可以通过钥匙盘上的密码查询到申贷人名下房产的具体情况。有了钥匙盘,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就可以将申贷人的房产记录和贷款记录两方面叠加,来衡量其是否属于二套房或三套房,并以此为...


·单位租赁个人房屋合同包括什么内容?
      单位租赁个人房屋合同包括什么内容? 虽然我们能够听说过,对于个人租赁房屋的时候,应该会有合同的限制,那么就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来讲,有些人可能不知道合同的细则,单位租赁个人房屋合同包括什么内容?根据有关规定,合同中应该包含租赁的期限以及租金,详情请看下文。 根据我们国家的民法典规...


·买商品房有什么流程 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买商品房有什么流程 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商品房是由开发商批量建造并作为商品房出售的房屋,但是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往往只是听售楼处的三言两语就购买这一房屋,并不知道购买商品房有什么流程的,也不知道要交哪些税费,是不是直接交给开发商,之前您不知道不要紧,现在我们会在下文中告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