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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费用需要什么材料,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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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赠与过户,另一种是买卖过户,但是不管是哪一种房屋过户方式都需要缴纳房屋过户费用,那么,关于房屋过户费用需要什么材料呢,接下来我们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房屋过户费用需要的材料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买卖合同(原件);

3、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注:

(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6)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过户费用如下;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房屋过户费用需要什么材料的相关资料,在缴纳房屋过户费用的时候,就需要将以上所提到的各种相关材料准备齐全,并且按照相关规定依法缴纳房屋过户费用。如果您还有相关不明白的问题,可以咨询娄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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