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人死了还用还钱吗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总会因为各种原因有一些债务问题,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就是“人死债消”这句话。但是这句话对大多数人是一种误解,一个人如果死亡了,但是并不代表欠这个人的债务问题就消除了,人死和债务消除两者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关系。但是从法律上面说,不管是这个债务人死亡了,但是这个债务依然是存在的,并不是消亡了,债务人即使是债权人死亡了的情况,还是需要继续偿还这个欠款的,这个双方之间的债务并不会因为债权人的死亡而结束这个债务的问题。我们生活在这个社会上,会和各种人和事情打交道,一般也会遇到借别人钱,或者是欠别人钱的这种情况,那么一旦有借款或者欠钱的情况,那么这个时候双方就自动形成了债权债务的关系,那么从法律层面上来说,这种债权债务的关系不会因为债权人的死亡而终止这个债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继承法》的相关法律上的解释是这样的,遗产指的是当事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的合法的财产,这笔财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个指的是当事人的一个收入;第二个是当事人的合法的房屋,财产的储蓄和生活用品方面;第三个是当事人的树木,家里养的家禽牲畜财产;第四个是一个公民的文物遗迹图书资料;第五个指的是在法律层面上所允许的当事人所有的生产资料;第六个有的是当事人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方面的权利;第七个指的是当事人在法律层面上的其他的合法财产,这个合法的财产就包括了有数目金额的证券,还有一个是履行所标记的财物方面的债权等等。上述情况可以看出,债权人借钱给了债务人之后,这个自然而然形成的债权就是当事债权人的遗产的一种,是可以由债权人的继承人来继承这个债权的。换而言之,即使当事人这个债权人死亡了,双方的债务问题依然是存在的,所以这个债务人依然要还清自己的债务问题,只是这个还钱的对象变成了原有债务人的继承人而已。那么这么说来的话,哪些属于债权人的继承人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继承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债权人的继承权利对于男女是平等的,而且债权人的遗产继承是有顺序的,这个顺序继承是按照以下顺序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当事人的法律上的配偶,当事人的血缘关系的子女,以及当事人的父母;第二个继承的顺序是当事人的兄弟姐妹,当事人的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其中上述所说的子女就包括了当事人结婚之后与配偶所生的子女,还有当事人的私生子女,或者是当事人领养的子女;还有一种是与当事人有抚养关系的养子女,上述所说的父母,这个是包括了当事人的亲生父母,或者当事人是领养的话,那么也包括养父母还有和当事人具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这个兄弟姐妹包括了有血缘关系的亲生姐妹还有同父异母的姐妹等等。



·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区分标准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区分标准是什么 一、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区分标准是什么? 1、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区分标准是欠债的原因,一般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是共同债务,跟家庭生活无关的就是个人债务。 2、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


·股权收购债权债务处理方法有哪些?
      股权收购债权债务处理方法有哪些? 一、股权收购债权债务处理方法 1、进行债权债务及担保的申报公告。这样可以使并购目标公司的隐形债务及担保浮出水面,从而帮助收购方了解全面的债权债务情况。 2、在收购前必须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调查内容应包括:目标企业的概况、经营业务、股权结构、...


·中学生欠钱不还怎么办?
      中学生欠钱不还怎么办?遇到中学生欠钱不还时可以让其家长代为偿还欠款金额,一般此时可以与未成年人的家长和他协商,如果协商未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中学生一般是未成年所以法院不会判决未成年人偿还债务,但是会判决未成年喷的监护人偿还。二、欠钱不还怎么起诉(一)诉讼费的缴纳诉讼费先由...


·金融机构逾期贷款利率怎么算的
      金融机构逾期贷款利率怎么算的?一、逾期贷款利率的规定以及基本信息 金融企业应收未收利息核算期限由原来的180天调整为90天,贷款利息自结息日起,逾期90天(含90天)以内的应收未收利息,应继续计入当期损益。贷款利息逾期90天以上,无论该贷款本金是否逾期,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不再计入...


·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债务诉讼
      现实生活中,债务人欠钱不还是常有的现象。而对于债权人来说,在遇到债务人欠钱不还时,是可以通过提起债务诉讼的方式来追回欠款的。此时,债权人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债务诉讼呢?为了增加胜诉的可能性,债权提起债务诉讼应提供的证据有哪些?对于这些问题,下文中将一一为您揭晓其答案。 一、应当向哪...


·该怎样偿还夫妻共同债务
      该怎样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债务具体可以分为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对于夫妻个人债务,那么肯定是由欠债的一方进行清偿。那么实践中当事人该怎样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呢?可能很多人就搞不清楚了,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介绍吧。 一、怎样偿还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


·买卖合同欠款利息规定是什么
      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未涉及逾期付款责任,出卖人根据对账单、还款协议等主张欠款时请求买受人依约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明确载有本金及逾期付款利息数额或者已经变更买卖合同中关于本金、利息等约定内容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


·申请贷款怎么写才正确?
      申请贷款怎么写才正确? 申请贷款在社会生活中越来越频繁的出现,可以说很多朋友都已经习惯了贷款这一形式,所以也就不可避免的遇到这一问题,就是申请贷款怎么写。其实,由于贷款种类的不同,贷款申请书也是多样的,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一些比较典型的贷款申请书的范例。 助学贷款申请书范例 尊...


·借款是否需要股东会同意
      借款是否需要股东会同意 一、借款是否需要股东会同意 借款是需要股东会同意,公司借款属于重大事项,需要召开股东大会由各股东作出决议,同意以后要对股东会的决议作出书面的约定。除非公司章程有特别规定或者经股东(大)会的批准同意,公司的董事、经理不得擅自将公司资产借贷给他人。 股东...


·欠钱对方直言不还怎么办?
      欠钱对方直言不还怎么办?欠钱对方直言不还的可以凭借欠条和录音录像等证据通过起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债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五条规定: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


·离婚时共同债权债务应该由谁偿还
      离婚时共同债权债务应该由谁偿还?夫妻共同债权债务应该由双方共同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