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上离婚后还可以申请补偿吗?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法律上离婚后还可以申请补偿吗


法律上离婚后还可以申请补偿的。


夫或妻一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须具备以下构成要件:


(一)相对方具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严重过错行为;


(二)请求方无过错;


(三)相对方因该严重过错行为而导致夫妻离婚。


[说明]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成立,需具备下列构成要件:


(1)相对方具有法定的严重过错行为,而请求方无过错,此为构成离婚损害赔偿的必要条件。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严重过错行为限于以下四项: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此为限制性的列举规定,实践中不能对法定的过错行为作任意的扩大化解释。


(2)请求方须为无过错,如双方均有过错,则根据过错相抵原则,任何一方均不能以对方有过错为由要求赔偿。


(3)因严重过错行为而导致夫妻离婚。只有当因夫妻一方的过错而导致双方离婚的,才需追究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过错一方不得以对方有过错为由提起损害赔偿之诉。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对当事人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也不予支持。


此外,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三种不同情况: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一审时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另行起诉。


2001年我国《婚姻法》第一次修改,其中"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这一章第46条规定曾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讨论: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后是可以申请补偿的,婚姻法中有着明确的条例规定,对于在婚姻期间其中的一方产生的过错,另外一方是可以追究过错方的责任以及相应的一些补偿的。对于很多的离婚夫妻来说,追究补偿这件事一般是很少的,如果双方间因为财产的分配有着分歧,那么发生的概率就很大了。




·新婚姻法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最近几年随着我国的人们的法律意识在不断的提升,很多的家庭最终选择离婚来解决矛盾, 如果没有孩子那离婚就比较简单不会出现很难的问题,但是如果有孩子就非常的麻烦,将会涉及到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因此需要依法来处理,那新婚姻法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新婚姻法孩子抚养权的规...


·起诉离婚要具备的条件
      起诉离婚要具备的条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比如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起诉。 3、提起起...


·一、争抚养权的技巧?
      一、争抚养权的技巧有哪些 证明自己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证明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证明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另一方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


·国家赔偿受案范围具体有哪些?
       国家赔偿受案范围具体有哪些? (一)我国国家赔偿法第15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


·一、一方抚养费不给会坐牢吗?
      一、一方抚养费不给会坐牢吗?不给抚养费是有可以坐牢的, 抚养费不给可以向法院起诉。胜诉之后,如果给付义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给付义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拒不申请财产状况的、不执行法院判决的,...


·怎样申请变跟抚养权呢?
      关于变更抚养权的问题国家婚姻法有明确的规定,在离婚后,对于抚养权的相关问题,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夫妻双方私下解决,另一种是诉讼上法院,由法官判决,如果其中一方对于法院判决不服,那么离婚后怎样申请变跟抚养权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目前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父母...


·离婚财产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离婚财产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第39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41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


·离婚后一方死亡抚养权可以变更吗,变更协议怎么写
      离婚纠纷问题一般都是由于抚养权和财产分配而导致的,出现纠纷之后法院会根据情况对财产以及抚养权进行分配,不过抚养权分配之后,可能会由于一些意外情况出现,导致抚养一方没有能力再进行抚养,这时候很多人就会想要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变更,那离婚后一方死亡抚养权可以进行变更吗? 离婚后一方死...


·离婚后又诉讼要小孩抚养权可以吗?
      离婚后又诉讼要小孩抚养权可以吗?可以起诉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抚养权变更需提出证据证明自己带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


·公证小孩抚养权在哪里办理
      带着相关证件去当地公证处办理就可以了,详细咨询当地公证处了解具体的申请材料。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委托监护人: 1、公民作为委托监护人的庆提交:(1)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委托监护人、受托监护人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3)被监护人的《户口簿...


·婚后两年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
      婚后两年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 (1)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归个人; (2)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离婚财产分配的原则: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