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个人信息被盗用公司偷税漏税怎么办?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个人信息被盗用公司偷税漏税怎么办?确定被盗。首先要明确自已的身份证是确实被盗用了,这个是关键。理清你是怎么发现自已的身份证被盗用了。如,你自已现在也想注册一家公司,可工商税务显示该身份证已注册过了,而你的确没有注册过任何公司,这样就可以确认是被盗用了。登报声明。在确认身份证被盗用后,要先登报声明,这个报纸最好是当地最有名最热销的媒体,登报声明:兹本人在注册公司时,发现身份证已被盗用,该公司注册名为某公司,以后该公司发生的任何事情都和本人无关。马上挂失。登报声明完,马上去派出所挂失,重新申请并向派出所说明情况,若盗用你身份证注册的公司出了事情,万一找到你这,这个和登报声明都可以做为物证。查被盗用人信息。若你是在工商局注册公司时,发现自已身份证被盗用注册的话,这时可以向工商局咨询被盗用身份证注册的是家什么性质的公司,联系方式,注册地址等以防不测。税务机构查询。向税务机构咨询下盗用你身份证注册的公司交税情况,若该公司有交过税,税务也会登记详细的资料,你把自已的情况向税务机构反应下,这些都可以作为以后不确定性事件发生的证据。报警。确认被盗并逐一的进行登报,挂失和查询后,然后向公安机关报案,详细描述你是怎么发现你身份证被盗用,自已都找到了哪些详细的信息,接着附上你的登报声明。这样基本上盗用你身份证注册的公司以后发生的事件可以证明和你无关。如果个人信息被用来注册公司,并且该公司偷税漏税的话,首先向公安机关报案,证明自己的个人信息被冒用,然后再通过税务部门进行证明自己和该公司的相关业务和营利没有任何关系,表明自己没有进行偷税漏税的相关行为。



·企业高温费相关规定有哪些?
      近年来,随着环境的恶化,环境温度逐年上升,然而有些工作即使是在高温环境下也是不能停工的,所以国家强制性要求企业给在搞完环境下工作的职工发放高温补贴。随着酷暑夏季的到来,职=职工更加关注各地高温费的发放标准,2017年企业高温费相关规定有哪些呢? 一、企业高温费相关规定 国家规定...


·打假公司合法吗
      法律规定允许的情况下进行正确的打假是属于合法的,但是要是在打假的过程中因为一些利益而做出一些违法的事情,那么就是属于不合法的。因此打假公司需要明白自己的定义,要分得清打假和假打,不能打着打假的名义却做着违反法律的事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


·公司并购的影响有哪些
      公司并购的影响有哪些 一、公司并购的积极影响: (一)是企业的生产规模经济效应。企业可以通过并购,对企业的资产进行补充和调整,达到最佳经济规模,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并购也使企业有条件在保持整体产品结构的前提下,集中在一个工厂中进行单一品种生产,达到专业化水平;并购还能解决专业化生...


·公司法经营活动的概念是什么?
      公司法经营活动的概念是什么?经营活动是指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经营活动的范围很广,就工商企业来说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经营性租赁、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广告宣传、推销产品、缴纳税款等。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主要与获取净利润有关。企业净利润的形成与利润的具体...


·有限责任公司隐名股东退股协议规定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隐名股东退股协议规定是什么?有限责任公司隐名股东退股协议规定是必须在符合一定的情况之下,才能够使退股协议发生效力: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


·分公司法人资格存不存在?
      分公司法人资格存不存在?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分公司通常情况下只有负责人,在分公司违规运营的情况下,分公司的负责人和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要对直接追责。由此也应该知道,其实分公司在法律上根本就不能独立的去参加民事诉讼的。分公司没有法定代表人,只有负责人。我国《公司法》第十...


·小公司等入职要多久上班?
      随着现在大学生毕业生的数量逐渐增多,每年的毕业季就是一部分大学生的失业季。很多大学毕业生在毕业的时候因为严峻的就业压力而找不到工作。因此,现在的就业问题是很多人所关心的问题。不过,有些人对就业的问题的产生关注,对入职的一些问题也会有所关注。那么,小公司等入职要多久上班? (一...


·大集体企业改制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大集体企业改制补偿是怎么规定的一、大集体企业改制补偿是怎么规定的?1、经济补偿按职工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的,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作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2、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的,补偿金标准以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单位。职工的月平均工...


·私募基金公司管理制度是什么?
      私募基金公司管理制度是什么? 一、私募基金的管理 1、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吸引了全球私募股权基金不断流入。据统计,2007年一季度投资中国的亚洲私募股权基金募资75.64亿美元,同比增长329.5%,全年国内私募股权投资额将保持100亿美元以上,而这些基金主要是以外资为主。自...


·如何知道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多少?
      如何知道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多少?1、在企业所在的工商局网站上可以查询2、看企业章程3、看企业银行流水。(后两个要公司内部的人才看得到)二、实缴政策以前的政策都是实缴,就是说开公司必须先按照注册资金出资才可以设立。现在出台认缴制,前期可以先不出资认缴注册资金注册公司。并在公司章程里面...


·企业并购的原则有哪些?企业并购需要遵循什么原则?
      企业并购的原则有哪些?企业并购需要遵循什么原则? 企业并购的原则: 1、依法和依规原则 企业并购引起的直接结果是目标企业法人地位的消失或控制权的改变,因而需要对目标企业的各种要素进行重新安排,以体现并购方的并购意图、经营思想和战略目标。但这一切不能仅从理想愿望出发,因为企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