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租户欠房租不给怎么处理承租人不交房租可以按照以下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租户欠房租不给怎么处理承租人不交房租可以按照以下法律规定处理1、如果是恶意欠租,则可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收回房屋的权利,按照新的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累计三个月未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十五日内仍未支付的,出租人可解除租赁合同;2、房屋承租人发生拖欠租金三个月,须履行催告的义务,在承租人15天仍未支付的情形后可解除租赁合同;3、关于损失部分,因承租人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租赁房屋闲置期间的租金损失,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民法典》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度付租金的,出租知人可以要求承道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交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房地产租赁纠纷的产生和发展具有多样性、复杂性的特点,有些纠纷处理起来较为困难,因而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具体问题具体对待,既要坚持依法办理,又需运用行政手段、调解手段等有效方法解决。二、房屋承租人拖欠房租,房东可否断水断电一般来说,这种做法是不妥的。原因在于出租人有义务保证承租人正常使用租赁物,采取断水断电的方法催租,实质是违约行为,与拖欠房租一样,要承担违约责任。除非合同对此有明确约定,并且要提前通知对方,以避免和减少损失。如果承租人拖欠房租达到一定程度,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依法解除后,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断水断电也不属于违约。承租人不交房租属于民事纠纷,警察是不会处理民事纠纷的,他们去了也只是做做调解工作。目前对承租人最好的办法是: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拖欠租金累计达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度付租金的,出租知人可以要求承道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交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以上是关于“租户欠房租不给怎么处理”的问题解答。



·一、停车场被剐蹭是肇事逃逸么?
      一、停车场被剐蹭是肇事逃逸么?算是肇事逃逸。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


·交通罚款滞纳金如何收取?
      交通罚款滞纳金如何收取? 一、交通罚款滞纳金如何收取?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简称105号令)将从2009-4-1开始正式实施。备受关注的天价滞纳金问题也有了最新进展。昨日,深圳市交警局对公安部的新规定进行了解读,其中4月1日前产生的滞纳金也将不能超过罚款数额。...


·没记下车牌的肇事逃逸该怎么办
      没记下车牌的肇事逃逸该怎么办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由交通警察进行查询和进行缉捕。如果没有记住车牌号小车肇事逃逸可以向事故发生地交通警察大队报警。戓者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二、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


·一、醉驾后车管所网显示没有强制措施是怎么回事?
      一、醉驾后车管所网显示没有强制措施是怎么回事?酒后驾驶是现场处理单,如果有发生实际违法行为的,系统上肯定能够查出来。强制措施是暂扣机动车或驾驶证、行驶证,如果没有发生的话,建议到发证地车管所进行详细查询。对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汽车划痕险定损是怎么规定的
      在购买汽车划痕险的时候当时就要结合实际情况定好自己所选择的保额,车主其实对于保险工作人员的介绍有部分人都是持怀疑态度的,会觉得保险的工作人员不一定会推荐给自己最为合适的。所以在我们的本站平台上就看到有好多购买新车的人都在咨询汽车划痕险定损是怎么规定的? 一、汽车划痕险定损是怎么...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会给事故受害一方,造成身体和精神上的双重伤害。而受害方有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具体会涉及到哪些法律信息呢?下面小编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 根据2001年,最高法院颁布的民事侵权精神损失赔偿的相关解释中规定: 1.每一个自然人个体可以因为遭受生命权利、健康...


·一、免费坐我的车出交通事故受伤我需要负责吗?
      一、免费坐我的车出交通事故受伤我需要负责吗? 无偿同乘情形下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该找谁赔偿同乘人的人身、财产损失?无偿同乘的乘客可以区分为两种情形,即善意同乘和恶意同乘,两种不同情形下的民事赔偿主体是不同的。善意同乘的情形下,车辆所有人作为民事赔偿主体,但是通常限制车辆所有人承担...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好做吗?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好做吗? 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那么伤残鉴定是很好做的;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


·买二手房是否须交定金
      在购买新商品房的时候,一般会要求支付一定数额的购房定金,那要是购买的是二手房的话,此时买二手房是否须交定金呢?而在签订购房定金合同的时候又要注意什么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买二手房是否须交定金 1、二手房是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


·一、交通事故车主责任认定书包含哪些内容?
      一、交通事故车主责任认定书包含哪些内容? 根据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包括当事人的详细个人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驾照等),车辆的信息(行驶证、交强险保单),交通环境的信息(天气阴晴...


·关于校车超员新规定是什么?
      关于校车超员新规定是什么?近年来,关于校车事故的报道时有发生,由于校车上面乘坐的是儿童,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比较严重。在大部分事故中,都和校车超员有关,一些校车运营方管理不善,校车超员超速现象比较严重。我国对校车的安全管理意识也在增加,那么关于校车超员新规定是什么?我们一起看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