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8年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有这项规定吗?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8年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有这项规定吗?这一问题的答案自然是不能。8年的规定是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已经被新修改的婚姻法和相应的司法解释废除了.现在婚前的财产经过多少年也不会自动变成共有财产.因此新婚姻法 房产 八年后不能算作是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新婚姻法规定,一方婚前财产即使结婚后也还是婚前财产,对于婚前的房子、房产,无论结婚多少年,一方婚前的房子、房产永远还是属于一方所有,并不能自动地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也就无权进行分割。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的新规定(一)、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动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变化:弥补法律空白,明确婚前以一方个人名义购买,婚后共同使用的房子是个人财产,不是共同财产。现在房市整体仍然呈现上升趋势,所以在离婚时会涉及补偿的问题,但如果将来房屋贬值,离婚时,配偶一方是否也应该承担贬值部分的损失呢?有关这个问题,有律师议修改为:“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在银行按揭贷款,无论房屋何时交付及房屋产权证何时取得,离婚时可以将该房屋视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离婚时房屋总价按照市值计算,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按照房屋价值比例均等分割。”因此新婚姻法 房产 八年后不可以算夫妻的共有财产,而应该是按首付方的归属。(二)、一方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意见稿第八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改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可以认定改不动产为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安份共有,但有证据证明赠与一方的除外。变化:一方父母给买的房从夫妻共同财产变为了个人财产。(三)、一方把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共同房屋给卖了,另一方很难要求追回来意见稿第十二条规定: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房屋属于家庭共同生活居住需要的除外。变化:假如一方偷偷把房子卖了,以前另一方可以要求追回来,现在不可以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一般不得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另一方有严重损害婚姻共同财产利益之行为等重大理由的除外。有律师建议修改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一般不得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另一方有转移、隐匿、贬损或其他严重损害婚姻共同财产利益之行为的除外。”因此新婚姻法 房产 八年后也并不能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新婚姻法中关于房产的新规定让我们了解到了分手后的夫妻财产还是比较明确的,哪方付出了相应的金钱代价,哪方就拥有财产的绝对归属权,而并不能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了一定的时间就能归属于双方共同所有,因此夫妻一旦决定分手,财产一定要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明确分割。综上所述,婚前一方以个人名义购买的房屋,婚后共同使用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按照房屋价值比例均等分割,婚后由一方父母购买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可视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按照出资份额安份共有。?



·婚外情离婚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高离婚率下不少夫妻都是因为一方在婚姻关系中存在婚外情行为而导致的,需要注意要是有证据证明婚外情构成了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话,此时可以依法要求对方进行离婚损害赔偿。那具体来说,婚外情离婚赔偿的标准是什么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婚外情离婚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婚外情离婚赔偿包括两个方面:...


·孩子的压岁钱算夫妻财产吗
      孩子的压岁钱算夫妻财产吗 一、孩子的压岁钱算夫妻财产吗? 不算,孩子的压岁钱是长辈赠与给孩子的财产,是归孩子所有的,父母只能暂时替孩子保管压岁钱,所以压岁钱并不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婚外情证据收集的技巧
      婚外情俗称出轨,我国离婚案件中因婚外情离婚的占有很大一部分,所以才会流行“小三”这样的词汇。那么,为了证明夫妻一方有婚外情必须有证据,所以,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婚外情证据收集的技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婚外情证据收集的技巧 1、固定易失的外遇证据 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


·有的夫妻为了避免在财产方面产生纠纷
      有的夫妻为了避免在财产方面产生纠纷,于是会选择在领取了结婚证之后才共同来买房。但这个时候也要考虑到,有些城市因为有限购政策,于是虽然已经结婚了,但实际只能用其中一方名字来买房,那此时夫妻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是否还属于共同财产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夫妻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


·一、夫妻到法院起诉离婚没有结婚证怎么办?
      一、夫妻到法院起诉离婚没有结婚证怎么办?夫妻到法院起诉离婚没有结婚证会按照解除同居关系进行处理。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


·离婚时,男方提离婚用女方给抚养费吗?
      夫妻离婚时,男方提离婚用女方给抚养费吗?其实,无论谁提出离婚,离婚后孩子仍然是两人的子女,这个关系不会因为离婚而改变,因此,无论孩子跟哪方生活,另一方都需要支付子女的抚养费。但如果另一方拒绝支付,就需要采取一些措施了。 一、婚姻法规定 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父母...


·不起诉离婚,可以只请求损害赔偿吗
      很多时候,我们看到在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同时会要求另一方进行离婚损害赔偿。那要是,夫妻不起诉陆浑,那么此时可以只请求损害赔偿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详细了解一下这个问题。 一、不起诉离婚,可以只请求损害赔偿吗 按照《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主要是用于离婚之间的主张,全...


·涉外离婚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涉外离婚当中也是会有关于子女抚养方面的问题,而此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那么您知道涉外离婚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 1、有固定收入的,抚...


·继母继父是抚养权的承担者吗
      在日常生活中,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人们的婚姻是自由和自愿的。由于离婚和再婚这种现象的存在,所以在家庭中,也存在继父继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这种现象的存在,使得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更加复杂化。那么,继母继父是抚养权的承担者吗?我们为您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一、继母继父是抚养权的承担...


·不同意离婚上诉状范文
      夫妻感情破裂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是可以不同意的,是一审法院判决了双方离婚,不同意离婚的一方依然可以提起上诉,那你知道不同意离婚的上诉状该怎么写吗?我们带来了一篇不同意离婚的上诉状范文,供您参考。 不同意离婚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区路财满街财经...


·一、男方离婚诉讼范文的内容是什么?
      一、男方离婚诉讼范文的内容是什么? 原告_______,男,年龄_______岁,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女,年龄_______岁,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