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的承包方式有哪些?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建筑工程的承包方式有哪些?

一、建筑工程的承包方式有哪些?

1、总承包。

建设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2、独立承包。

所谓独立承包方式,是指发包人(业主)并不将建设工程的全部建设工作发包给某一承包人,而是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分别签订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就自己负责的勘察、设计、施工任务各自独立对发包人负责。对于一些工程较大的项目,发包人可能分别与几个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分别签订若干份独立的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各承包人各自独立完成承包工作。

3、 联合承包。

《建筑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4、“挂靠承包”.

所谓“挂靠承包”,是指单位或个人以赢利为目的,以某一工程企业的名义承包工程的行为。

二、建筑工程中标后一般多久开工?

确定中标人后一般先进行三天的中标公示,公示完毕无异议后就可发中标通知书了,对此法律并无详细规定。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百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并与中标人在3O个工作日之内签订合同。中度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回在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确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答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开工报审表上要求的事全齐备了,就能申请开工了,具体有施工许可证已办理、施工组织设计已审批、首道工序施工方案已审批、人、机、材等已齐备,还有其他很多,开工么,短的十天八日,长的能等半年以上。


·工作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工作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工作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都有什么 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总说明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总说明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修订<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3版)>的通知》(建建发[2009]165号)、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


·工伤鉴定的材料厂拿了自己怎么办
      当自己因为工作的原因而遭受伤害以后,一般情况下做完工伤认定以后,还是需要去做一个详细的工伤鉴定的。但是鉴定机构在为职工本身做工伤鉴定的时候,是需要提交一定的资料才可以进行的。在生活当中,有一部分人可能会遇到工伤鉴定的材料被用人单位拿走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工伤鉴定的材料厂拿...


·没工作抚养费该如何计算
      夫妻在婚姻的道路中因为种种原因最后选择离婚,但是育有子女的双方还是要对子女履行抚养的义务,在协商好子女由谁抚养后另一方就需要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抚养费,那么没工作抚养费该如何计算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没工作抚养费该如何计算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


·我国的工程质量检测啥内容 从事建筑行业的人,对于工程质量检
      我国的工程质量检测啥内容 从事建筑行业的人,对于工程质量检测这样的事情是最司空见惯的了。一般一些比较规范的建筑公司,修建完成的工程质量上都不会存在什么问题的。我国不同的工程在进行检验的时候,都是要对分项工程进行检验的,当然,这些事情可能我国普通公民都接触不到。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丢失怎么办?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丢失怎么办?1、给原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请求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2、单位拒绝办理,以该理由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3、劳动仲裁的裁决书,即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还有一种方案,就是去当地劳动局劳动关系可调取,但一般也会推到原单位补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失,劳...


·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超过一个月的,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会承担员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且不承担...


·一、没有构成伤残的误工费如何确定,怎么计算?
      一、没有构成伤残的误工费如何确定,怎么计算? 没有构成伤残的误工费的计算方式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有固定收入的公民,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二一种是没有固定收入的公民,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三是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等级收如何规定的?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等级收如何规定的? 单位工程、分布工程以及分项工程是较为常见的三类子工程,我们知道所有的工程在完工后,都必须按照既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之后,才能交付使用的,为了节省验收时间,在某子工程完工后,即可按照既定的进行验收,不同的子工程的验收等级是存在差异的,今天我们给...


·河北省劳动合同范本怎么写?
      河北省劳动合同范本怎么写? 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 ...


·计件工资有加班怎么支付加班费?
      计件工资有加班怎么支付加班费?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这个条文就是关于实行计件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加班费的相关规定。确定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