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老人去世存款收遗产税吗?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一、老人去世存款收遗产税吗?

老人去世存款不收遗产税,继承个人银行存款需要缴纳公证费用,一般按照所继承财产价值的2%收取。若继承人之间有争议,不能出具继承权公证书,只能通过继承诉讼解决。

按照1980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下发的《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的规定:

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申办继承权证明书,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人民法院判处。

储蓄机构凭继承权证明书、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二、继承房产需要缴纳能哪些费用

如果房屋所有权人已经不在了,则由第1顺序的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在继承房屋的办理过程中不用缴税,在对外卖时需要缴纳20%的个税及其他税费,这就是我们所说的遗产税。

1、公证继承

要按照我国民法典规定,如果房屋所有权人已经不在了,由第1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办理房屋的继承公证;

2、缴纳公证费用2%

对于房屋的额法定继承人都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房权证、死亡证明到公证处来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受理后按照规定对当事人所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调查,对法定继承人来逐一问讯笔录,记录在案,委托评估公司来评估、出具相应评估报告;确认没有错误后,根据上述证言、证据等来出具公证书;需领取公证书,缴纳公证费用2%;

3、房权变更

其继承人要带着身份证明、房屋房权证和公证书到房管部门来申请继承的变更申请,房管部门工作人员要受理、审批、出证;手续费每平方1元,登记费80元,领取房权证;

4、对外售房过户

我们和买方一起准备好要过户材料,按程序来测绘、评估,缴纳税费;

5、缴纳个税及其他税

在税务部门的契税窗口,申请缴纳契税,契税按评估额1%-3%缴纳,买方缴纳;在税务部门的营业税窗口,申请缴纳(或减免)营业税,按5.6%缴纳(减免),卖方缴纳;在税务部门的营业税窗口,申请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得税按全额20%缴纳,卖方缴纳;国家按全额20%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就是所说的房屋遗产税;

6、房管部门缴费

到房管部门受理窗口申请房权证交易过户,房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审批、出证,缴纳交易费、登记费(工本费)、工本印花税5元,领取房权证。

遗产税我国并还没有开通。故此不能向死亡主体的继承人征收。对于那些死亡自然人存在银行的存款,继承前,需要向银行缴纳公证费,该费用需要根据存款的金额来确定,若是不公证,可能会导致并不能继承死亡人还存在银行之中的存款。


·个人独资企业债务夫妻承担吗?
      个人独资企业债务夫妻承担吗?需要共同承担,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经营主体,企业债务的清偿不以企业财产为限,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该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原则上投资人的配偶对该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但个人独资企业债务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而应共同偿还。除非夫妻有书面约定,否则夫妻一方所有的...


·欠债不还法院怎么执行?
      欠债不还法院怎么执行?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


·公司债券付息的方式
      公司债券付息的方式 一、含义 债券利息是指基金资产因投资于不同种类的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金融债等)而定期取得的利息。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一个基金投资于国债的比例,不得低于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由此可见,债券利息也是构成投资回报的不可或缺的组成...


·解除买卖合同后以物抵顶的货款金额需要偿还吗?
      解除买卖合同后以物抵顶的货款金额需要偿还吗?解除买卖合同后以物抵顶的货款需要偿还,关于以物抵债,分为债务履行期届满前约定的以物抵债和债务履行期届满后约定的以物抵债。债权人和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约定以物抵债的,由于债权尚未到期,债权数额与抵债物可能在价值上存在较大差距,如果此时...


·借钱当彩礼能否让其退还?
      借钱当彩礼能否让其退还? 解决离婚时彩礼怎么返还的问题,首先需哟按照前文确定一方给予另一方的财物是否属于彩礼。属于赠与的,无权要求退还;属于彩礼钱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可以请求退还彩礼钱。那么,法定的离婚退还彩礼的条件有:1、 只是订婚的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离婚彩...


·债务人欠钱不还杀人怎么办?
      债务人欠钱不还杀人怎么办?1、债务人欠钱不还杀人了的话应该到公安机关自首,因为失手杀人已经构成犯罪,自首可以从轻处罚。但是对于此类欠钱不还杀人的情形由于涉嫌故意杀人,故此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


·借款时的利率该怎么约定
      在借款活动中,当事人除了需要约定借款的本金,一般还会约定相应的利率。那么,当事人在借款时的利率该怎么约定才好呢?只有约定的利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来计算的利息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那具体而言,对于借款利率要怎么约定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述。 一、借款时的利率该怎么约定 ...


·债权人不知债务人离婚怎么办?
      债权人不知债务人离婚怎么办? 一、债权人不知债务人离婚怎么办? 债权人可以起诉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主张债权。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


·通常追讨债务方法有哪些?
      通常追讨债务方法有哪些 1、和解法: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


·债权转让诉讼时效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要想知道债权转让诉讼时效为多久,要限制的债权转让是什么,其实很好理解,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债务权利人将自己的所有债权或者部分债权全部转让给第三方人的行为,在债权转让的时候只需要通知债务人就可以,不需要债务人的同意。但不是所有的债权都可以转让,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债权人可以将合...


·直接债权债务关系怎么确认
      直接债权债务关系怎么确认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在日常生活当中,债务债权关系已经成为社会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来在这种关系应该是一种良性发展的关系,对双方来说都应该是互相相信,互相帮助的一种关系。但是往往会存在债务人不对债权人进行偿还,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对这种关系进行确认。那么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