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成都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刑事诉讼案件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成都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刑事诉讼案件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律师代理费各地存在差异,不同律师具体收费也有差异,具体要和律师协商确定。律师费一般根据案子涉及的金额,按当地的律师服务标准中规定的比例来计算代理费。根据案件性质、标的、复杂程度等收取。以下标准仅供参考。

一、四川成都律师收费标准

1、计件收费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1000-10000人民币;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具体依照以下比例分档、累计收取;

50000 元以下的(不含本数) 1000-3000元 50000元以上500000元以内 6%-5% 500000元以上1000000元以内 5%-4%  1000000元以上5000000元以内 4%-3% 5000000元以上10000000元以内 3%-2% 10000000元以上 2%-1%

2、代理申诉案件

实行计件收费,每件1000-6000元。进入再审程序后,未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的,按各类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收取;原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的,则按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3、计时收费

计时收费适用于上述全部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应按办理法律事务的有效时间计算,包括向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调查取证、查阅有关资料、起草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件、出庭、参与调解和谈判、代办各类手续和律师办案在途时间等。律师办理法律事务计费工作时间的计算规则由省律师协会另行制定,报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审核后执行。律师个人的计时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根据

律师的执业年限、服务能力、社会信誉等因素原则上按每人每小时500元以内自定,并报主管的司法行政部门、物价部门备案;确需超过500元的,由律师事务所向省律师协会申报,经审核同意后报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备案。

4、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中,对办案时间太长、专业技术要求高的案件以及集团犯罪、涉外等疑难、复杂案件,律师事务所可以与委托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能超过本收费标准的4倍。对是否属于疑难、复杂案件产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律师协会或主管司法行政部门协调。

5、以上各项标准,除另有指明外,均指诉讼案件一审的收费标准。未办理一审而办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取;曾办理一审又办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酌减收取;执行案件,按照一审或二审的收费标准收取;发回重审的案件,按一审或二审标准酌减收取。

6、国家级、省级贫困县(区)的律师服务收费可按本标准酌情下浮,但下浮幅度不得超过本标准下限的30%。

7、以上各类收费金额按人民币计收。律师办理涉外法律事务,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可以收取外币。

二、四川刑事诉讼案件律师收费标准

1、计件收费。

(一)办理刑事案件

1、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阶段):1000-10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2000-12000元;

3、审判阶段:3000-30000元。

(二)办理刑事自诉案件:2000-15000元。

(三)办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具体依照以下比例分档、累计收取;

50000 元以下的(不含本数) 1000-3000元 50000元以上500000元以内 6%-5% 500000元以上1000000元以内 5%-4%  1000000元以上5000000元以内 4%-3% 5000000元以上10000000元以内 3%-2% 10000000元以上 2%-1%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2、代理申诉案件

实行计件收费,每件1000-6000元。进入再审程序后,未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的,按各类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收取;原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的,则按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3、计时收费

计时收费适用于上述全部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应按办理法律事务的有效时间计算,包括向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调查取证、查阅有关资料、起草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件、出庭、参与调解和谈判

、代办各类手续和律师办案在途时间等。律师办理法律事务计费工作时间的计算规则由省律师协会另行制定,报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审核后执行。律师个人的计时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根据

律师的执业年限、服务能力、社会信誉等因素原则上按每人每小时500元以内自定,并报主管的司法行政部门、物价部门备案;确需超过500元的,由律师事务所向省律师协会申报,经审核同意

后报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备案。

4、在办理刑事诉讼案件案件中,对办案时间太长、专业技术要求高的案件以及集团犯罪、涉外等疑难、复杂案件,律师事务所可以与委托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能超过本收费标准的4倍。

对是否属于疑难、复杂案件产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律师协会或主管司法行政部门协调。

5、以上各项标准,除另有指明外,均指诉讼案件一审的收费标准。未办理一审而办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取;曾办理一审又办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酌减收取;执行案件,按照一审或二审的收费标准收取;发回重审的案件,按一审或二审标准酌减收取。

6、国家级、省级贫困县(区)的律师服务收费可按本标准酌情下浮,但下浮幅度不得超过本标准下限的30%。

7、以上各类收费金额按人民币计收。律师办理涉外法律事务,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可以收取外币。

三、四川行政诉讼案件律师收费标准

1、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1000-8000元;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具体依照以下比例分档、累计收取;

50000 元以下的(不含本数) 1000-3000元 50000元以上500000元以内 6%-5% 500000元以上1000000元以内 5%-4%  1000000元以上5000000元以内 4%-3% 5000000元以上10000000元以内 3%-2% 10000000元以上 2%-1%

2、代理国家赔偿案件,实行计件收费

3、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申诉

实行计件收费,每件1000-6000元,进入再审程序后,未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的,按各类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收取;原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的,则按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4、计时收费

计时收费适用于上述全部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应按办理法律事务的有效时间计算,包括向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调查取证、查阅有关资料、起草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件、出庭、参与调解和谈判、代办各类手续和律师办案在途时间等。律师办理法律事务计费工作时间的计算规则由省律师协会另行制定,报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审核后执行。律师个人的计时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根据律师的执业年限、服务能力、社会信誉等因素原则上按每人每小时500元以内自定,并报主管的司法行政部门、物价部门备案;确需超过500元的,由律师事务所向省律师协会申报,经审核同意后报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备案。

5、以上各项标准,除另有指明外,均指诉讼案件一审的收费标准。未办理一审而办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取;曾办理一审又办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酌减收取;执行案件,按照一审或二审的收费标准收取;发回重审的案件,按一审或二审标准酌减收取。

6、国家级、省级贫困县(区)的律师服务收费可按本标准酌情下浮,但下浮幅度不得超过本标准下限的30%。

7、以上各类收费金额按人民币计收。律师办理涉外法律事务,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可以收取外币。

由此可见,我们知道,成都律师收费标准是按照四川省的标准来操作的,另外,成都律师收费标准因为案件类型不同而变得不同。根据风险的高低来决定收费水平,在案件的不同阶段收费方式也不一样,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如果还想了解


·刑法规定玩忽职守怎么处罚
      刑法规定玩忽职守怎么处罚 一、刑法规定玩忽职守怎么处罚? 1、构成玩忽职守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据刑或者拘役。 2、构成玩忽职守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情节特别严重”是具体是指: (1)造成伤亡达到下列规定人数3倍以上的: 死亡1人以上,或...


·刑法客观方面是指什么?
      刑法客观方面是指什么?犯罪客观方面是刑法规定的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以及由此行为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社会的结果。在某些犯罪中还包括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等因素。中国刑法理论中犯罪构成的四大要件之一。任何犯罪,必然以一定的行为表现出来,如果只有犯罪思想而无犯罪行为,不能认...


·刑事诉讼中的辩护包括哪些方式
      刑事诉讼中的辩护包括哪些方式 刑事诉讼中的辩护包括哪些方式? (一)自行辩护 (二)委托辩护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3条的规定,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2、公诉案件的犯罪嫌...


·一般主体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般主体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一、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


·在我国法规中什么是犯罪主体
      在日常生活当中,您都知道,如果我国公民有违法乱纪的行为的话,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但是不管是哪一种犯罪活动,法院在进行制裁的时候,都会对犯罪主体进行定罪。犯罪主体在我国法规当中也有着明确的规定,为了方便您理解这一法律常识,在下文中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在我国法规中什么是犯罪主体? ...


·法院刑事案件办案程序包括哪些环节?
      法院刑事案件办案程序包括哪些环节? 1、审理前的准备 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到开庭审理前,所进行的各项准备活动,主要包括送达诉状副本、调查收集证据、通知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与)人,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开庭时间、地点等活动。这是以后审理工作的基础。 2、庭审准备 指开庭当...


·诈骗刑事辩护律师的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诈骗刑事辩护律师的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诈骗刑事辩护律师的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诈骗案件,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和承办该案件律师的知名度和执业经验,在下列幅度内协商收费: 1、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5000-20000元人民币; 2、审查起诉阶段:6000-30000...


·走私犯罪嫌疑人最长羁押多久
      若是走私罪的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在规定的时间内仍不能侦查终结,为了保证办案质量,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两个月,即对这类案件,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最长为七个月。《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


·不知是现代象牙无罪辩护的条件是什么?
       一、不知是现代象牙无罪辩护的条件是什么? (一)被告不具有犯罪主观要件。 犯罪或由故意构成,或由过错构成。以故意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主观故意而不构成该故意犯罪。以过失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过失而不构成该过失罪。既无故意也无过失则不构成任何犯罪。 ...


·贪污犯罪构成有什么要件
      贪污犯罪构成有什么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在国有公司、企业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侵吞本公司、企业的财物,当然属于信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定罪量刑是如何规定的?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定罪量刑是如何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定罪量刑,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