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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刑事处罚措施是什么?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无线电设备在我国属于管制物品,使用者必须得到有关单位的批准才行,而且要严格按照要求使用。如果使用者违规操作,扰乱无线电通讯,带来严重后果的,要承担法律责任,会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那么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刑事处罚措施是什么?我们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

一、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刑事处罚措施是什么?
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单位犯本罪时,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相应的刑罚。2、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国家无线电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无线电管理,保护空中电波秩序,有效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保证各种无线电业务的正常进行,国务院于 1993年9月11日制定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和研制、生产、进口无线发射设备以及使用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都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无线电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分工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贯彻科学管理、促进发展的方针。无线电频谱资源属国家所有。国家对无线电频谱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开发、科学管理、有偿使用的原则。无线电通讯攸关人们的日常生活与社会的发展进步,任何有碍无线电通讯的行为均应受到法律的制裁。3、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其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站(台),或者擅自占用频率的行为会干扰无线电通讯的正常进行。间接故意和过失均不构成本罪。4、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占用频率,经责令停止使用后拒不停止使用,干扰无线电通讯正常进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综上所述,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破坏的我国的无线电管理制度,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刑事处罚分为两个档次,情节严重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情节十分严重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罪的,直接负责人要承担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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