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院出具的劳动关系文书哪种可以补缴社保?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国家规定企业是要给工作人员购买社保的,但是生活中也不排除公司为了自身利益而忽视了员工的利益方面。那么遇到这种情况我们需要向有关部门反应的同时,还需要法院出具的劳动关系文书作为凭证。那么具体是什么样子的文书才可以呢?下面我们就给您总结下相关知识。

一、补缴社保法院可以出具的劳动关系文书是哪种?
劳动者可以凭借法院出具的与确认劳动关系有关的文书即判决书到相关的部门补缴社保。社保中除了养老保险可以补缴之外,工伤保险、医保等其他保险不能补缴。
二、国家规定可以补缴养老金的六类情况、
1、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正式招工手续,后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因为工作调动落空,中断劳动关系等的原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工人(含计划内长期临时工、城镇户籍的临时工)未参保或中断缴费的;2、 职工因自动离职、开除、除名、刑满释放后无公职等原因未参保或中断缴费的;3、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新参保手续的;4、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以及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5、 企业职工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6、 参保人员办理转移接续手续时,以前年度缴费基数达不到全省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的。
三、哪种情况不能补缴养老金
2010年1月1日后,凡城镇户口,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申请参保或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必须出具营业执照、收入证明、户籍证明、解除劳动关系文件等资料,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办理参保登记并建立参保缴费档案。从参保之日起缴费并计算缴费年限,一律不得通过追缴以前年度缴费的方式延长实际缴费年限,对中断缴费不超过12个月的,在个人自愿的基础上,可申请补缴中断期间的缴费,超过12个月的不再补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允许延长缴费至15年再办理正式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农村户口在城镇居住的人员在政策没有规定之前暂不允许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我们要明白办理社保是我们企业职工应有的权利,除法院出具的劳动关系文书相关证明外我们还应该明白那些情况下是不能办理社保的。规定上也有明确规定各种能办理和不能办理的情况。具体要求和办理细节还可以咨询本站相关律师。



·工伤以后解除劳动关系员工要求赔偿可以吗?
      我们的生活存在着很多关系,有朋友关系也有家庭关系,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我们统称为社会关系,其中有一种社会关系及劳动关系是您走入社会时的普遍存在的,劳动既是我们的权利也是我们的义务,但是对我们不幸发生工伤的时候,我们的权利如何得到保障,在工伤以后解除劳动关系员工要求赔偿时按照法律规定的...


·未成年人已满16周岁算不算童工
      未成年人已满16周岁算不算童工 一、未成年人已满16周岁算不算童工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 因此,满了十六岁不算...


·国家双休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一、国家双休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


·发生劳动争议后应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如果有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则可能会侵害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劳动者在依法维权,向单位主张权益时,有可能会与单位之间产生劳动争议。对于劳动者来说,发生劳动争议后应该怎么办呢?劳动者要想成功维权,有效地解决劳动争议需要哪些证据资料?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介绍。 一、发生劳...


·一、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
      一、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令;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例如:劳务公司外...


·无锡劳动合同怎么写
      无锡劳动合同怎么写 2018无锡劳动合同主要有甲方、乙方,什么工作单位,法定代表人、住址,身份证号码、还要有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地点 、工作内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等相应规定。 劳动合同是用来明确用人单位与...


·社保机构不认定为工伤该怎么办
      社保机构不认定为工伤该怎么办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由用人单位在30日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或者用人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也可以在1年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后,人社局不认定为工伤,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


·正常离职不发工资怎么办
      正常离职不发工资怎么办1、先和公司协商。不行的话就投诉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


·云南省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样本
      云南省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样本 编号: 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 条 项之规定和劳动合同第十八条 项之约定, 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或 的劳动合同于 年 月 日解除(终止)。乙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前的工作岗位为 ,在...


·劳动合同解除后效力终止了吗
      劳动合同解除后效力终止了吗 一、劳动合同解除后,并不一定意味着终止 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的结果都是劳动关系的结束,双方当事人之间相对于该劳动合同而形成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应随之消灭。 两者的区别在于: 1、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劳动合同的提前终止; 2、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不同。在...


·相信不少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都遇到过被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吧,此
      相信不少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都遇到过被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吧,此时大部分的劳动者都是选择忍气吐声,然后任由单位侵犯自己的合法利益。那么实践中,要是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如何处理呢?如果处理不好,对劳动者来讲自己的利益就会受到很大的损害。 一、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及时向劳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