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税收政策是什么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税收政策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税收政策是什么?

1、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因此,母公司将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2、土地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3、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

根据上述规定,母公司以土地使用权投资给子公司,母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应视同销售;母公司应按购入土地的成本价投资给子公司,除非取得土地是外购的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外,关联企业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关联方的应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合理方法调整。

母公司取得土地的成本、税金等费用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4、契税

对以国有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的行为,要按规定缴纳契税。契税税率为3-5%。《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履行方式是什么?

如同一般财产出资的要求一样,交付亦为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基本要求。土地的交付即为对土地的占有和控制的转移,只有公司实际的占有和控制土地并进而利用土地,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实际价值才能得以实现。

同时,土地使用权的出资不仅需要交付,而且还需采取法定的权利移转形式。土地,是典型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是物权性质的财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既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一种形式,按照物权变动的一般规则,应采取公示的方式,即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过户登记,只有经过登记,公司才能取得真正的、完整的、排他的土地使用权,出资人也才是完全履行了其出资的义务。

综上所述,在房地产市场上,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的情况比较多见。根据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税收政策,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入股的,免征营业税,需要缴纳增值税、所得税和契税。其中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就是投资入股的收益,而契税的话,则按照合同金额的3%左右征收。


·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农民之间因为土地承包经营引发纠纷后,经协商无效的,可以采取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在这方面,我国有专门法律。另外,为了规范这类纠纷的处理,最高法也出台了司法解释。那么最高法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的司法解释是什么?我们透过这篇文章...


·什么叫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
      什么叫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我们常常在生活中看见很多地方会修建一些房屋或者学校或者医院等,开发商之所以能够在土地上修建这些建筑是因为他们对那块土地具有土地使用权,那么什么叫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请阅读下面由网站我们为您带来的文章进行相关的了解。 一、什...


·个人在农村开荒地如何确权
      个人在农村开荒地如何确权?农村开荒地是不可能确权的个人开荒土地如何确权的问题并没有什么意义,因为开荒地确权的几率不大,但是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你开垦的荒地你可以继续耕种,被征用也是一样会有相应的补偿的。确权,一个是所有权,一个是使用权。所有权:我国实行公有制,所以,即便你个人开荒...


·农村集体土地租赁最长期限是多久
      农村集体土地租赁最长期限是多久在我国,农村用地分为农用地和宅基地。农用地属于集体土地。办理相关的证明以后,就可以进行分配和利用。生活中,您可能会将自己的土地租赁出去。但是,很多人对于农村集体土地租赁最长期限是多久的问题,并不清楚,这并不利于自己对土地开展使用,所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


·集体土地继承后变不动产权证是否合法?
      集体土地继承后变不动产权证是否合法?集体土地继承后变不动产权证是不合法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我国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根据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


·集体土地上的房产可以继承吗?
      集体土地上的房产可以继承吗?集体土地上的房产可以继承,前提必须是房产是归属于当事人个人所拥有的,也就是所有权是完整的。所谓农村建房所占用的集体土地实质是宅基地的使用权。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


·征地补偿人口认定是怎么规定的?
      征地补偿人口认定是怎么规定的?国家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正加紧城市化建设。建设机场、铁路等公益设施可以给人们的生活水平带来很大的提高,但这也会需要对土地进行征收。土地征收过程中,会对征地人员给予一定的补偿并安置被拆迁人员,安置补助费等费用的发放与被征地人员家庭内人口会有关系。那么,征地...


·购房合同的签订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现实生活
      购房合同的签订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现实生活中,一些开发商往往会在购房合同中做手脚,以侵犯购房者的利益为代价,来赚取利润。为了避免购房合同中有不利于自己的内容,就要在签购房合同的时候注意其中的细节,那么买房子签合同要注意什么细节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北京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屋可以购买吗?
      北京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屋可以购买吗?1、北京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屋可以购买,但是存在一定的风险。首先还得确定土地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如果是集体土地,未经国家征收私人进行房产开发是违法的,产权风险很大,难以得到法律保护,房屋所有权证都是办不了的。2、如果是国有土地,未办理商品房销...


·公司办理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是什么
      公司办理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是所有的获得土地使用权之前必须办理的证据,没有土地使用证就无法获得土地使用权。土地管理法对于公司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要求更加严格,公司需要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规定,也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符合规定以及办理严格,这样才能够获得土地使用权,但是具体...


·农村的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标准是怎样的?
      农村的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标准是怎样的?您都知道,在我国农村的土地人们只有使用权而土地本身还是属于国家的,我们只是对国家的土地进行了承包,那么如果自己想要把使用的土地过户给其它人或者自己想要获得其他人的土地使用权,应该如何去办理呢,农村的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标准又是怎样的呢? 最新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