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外商独资企业变更董事需要什么材料 有些情况下,大家之所以对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外商独资企业变更董事需要什么材料

有些情况下,您之所以对外商投资企业比较关注,就是因为其实在我国,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也是有专门的一部法规,因为法律首先要能够适应外商独资企业的经营管理体系。外商独资企业内部的董事会成员,如果要发生变更的话,我国虽然不会强制干预,但是必须要征询相关流程进行,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外商独资企业变更董事需要什么材料?

一、外商独资企业变更董事需要什么材料?

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变更有二种类型

第一种

董事会成员变更其产生程序或人数与公司合同和章程有关规定一致的应当自董事会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并提交下列材料:

1、公司董事会决议

2、《公司董事变动备案表注3》

3、新任董事的委派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

4、加盖原工商登记机关档案室专用章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成员名单复印件。

第二种

董事会成员变更其产生程序或人数与公司合同和章程有关条款规定不一致的应当自董事会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经原外资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董事会决议

3、原外资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4、合同、章程修改对照表

5、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名单》

6、经委派方签字盖章的新任董事委派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

7、加盖原工商登记机关档案专用章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成员名单复印件

8、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9、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二、注意事项

1、材料填报应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书写。表式及文件、证件上要求本人签字的必须由本人亲笔签署,不能以私章替代。

表式及文件、证件等申报材料,凡未注明可提供复印件的,必须提供原件。

注明可提供复印件的,申请人提交时需出示相应的原件供工商登记机关进行核对属单位原件,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出示进行核对的,应在复印件上注明“本复印件内容与原件一致”并加盖该单位印章。

投资人可委托他人办理登记,被委托办理登记的人员,应出具本人身份证和委托方签署的书面委托书。

2、公司董事会决议应写明同意公司变更某登记事项及修改合同和章程。董事会决议应由董事会成员签字,董事会成员签字人数应符合公司合同和章程有关条款规定。如某公司章程规股权转让需经全体董事出席并一致同意方能通过,故该公司董事会决议应由全体董事签字才能生效。

3、表式由工商登记机关制发,申请人可到工商登记机关的注册专窗领取。

4、主要列示合同、章程变动情况对照。对照表应由投资各方盖章、签字,并需经原外资审批机关确认。如不涉及合同和章程变更的,不需提供此表。

外商独资公司在变更董事会的时候是分两种情况的,第一种情况是董事会成员的人数发生了变更,需要携带的材料包括公司董事变动备案表,公司董事会决议内容加盖工商登记机关的专用章和其他有效证件。第二种情况就是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一样,这也需要对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依法变更。


·公司不续签合同怎么赔偿n1?
      公司不续签合同怎么赔偿n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N1,就是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劳动合同到期前,用人单位应当提...


·企业拆迁怎么补偿?
      企业拆迁怎么补偿? 随着城市的扩大,拆迁也不可避免的随之进行,而企业拆迁对于企业业主来说必定是关乎企业发展和利益的至关重要的大事,企业拆迁怎么补偿会直接关系到企业后期的安排和发展,所以务必要事先了解企业企业拆迁补偿的相关政策规定,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介绍企业拆迁怎么补偿的相关事宜...


·公司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是多少
       公司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是多少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对股东或...


·合伙企业解散条件具体是什么?
      合伙企业解散条件具体是什么 一、合伙企业解散条件具体是什么 合伙企业法第85条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


·公司法解散公司的原因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公司法解散公司的原因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公司法是您都比较熟悉的一部法律,从名称上来看也可以看出公司法主要是归置公司的相关主要事项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不仅有成绩公司还有公司解散,因此公司法解散公司的原因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进行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


·保险公司业务员行贿如何处罚?
      一、保险公司业务员行贿如何处罚?保险公司业务员行贿将会按照我国行贿罪来进行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的判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中的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法律规定公司上市条件是什么?
      法律规定公司上市条件是什么? 一、法律规定公司上市条件是什么? (一)、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 (二)、申请上市公司,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且公司经营合法、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三)、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没有抽...


·股份公司设立方式有哪几种
      股份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不过既然是公司就必须先设立否则也不会存在,此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设立方式。那究竟法律中规定的股份公司设立方式有哪几种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股份公司设立方式有哪几种...


·公司上市条件有哪些
      公司上市的条件,以下条件必须全部满足,缺一不可:1、其股票经过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以连续...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限制最低的额度有吗?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限制最低的额度有吗?没有了;会议明确了改革的主要内容:一是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


·按照注册资本金划分公司规模吗
      按照注册资本金划分公司规模吗?不是,企业规模不是注册资本而是企业形成的总资产,一般会大于注册资本。大、中、小型公司的区分标准是其销售资产、从业人员等。一般500人以下的公司都是小公司,中型公司为500——2000人,2000人以上的公司为大型公司。至于注册资本的多少,其实与公司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