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公司法》注册资本的新规定是什么?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新《公司法》注册资本的新规定是什么新《公司法》注册资本的新规定是什么(1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行后,取消设立新公司注册资金的诸多限制。1、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一元钱办公司”。2、自主约定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零首付”。3、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对于高科技、文化创意、现代服务业等创新型企业可以灵活出资,提高知识产权、实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形式的出资比例。4、自主约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出资期限,不再限制两年内出资到位。(2)设立新公司注册资本就无限制、无责任,是对政策的误解。1、注册资本只是设立公司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之一,而且维持公司的基本运营也需要一定的资本,所以完全不花钱办公司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办公司要有场地和人员。2、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并没有改变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规定,也没有改变承担责任的形式。股东(发起人)要按照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司缴付出资,股东(发起人)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的,要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民事责任。 从法理上看,股东认缴注册资本的行为构成了对社会公众与广大潜在债权人的承诺。如果股东(发起人)没有按约定缴付出资,已按时缴足出资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公司本身都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或依法解散清算,没有缴足出资的股东(发起人)应先缴足出资。资本认缴制度下的公司实际上是“保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注册资本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此,这就要求公司的股东(发起人)在认缴出资时要充分考虑到自身所具有的投资能力,理性地作出认缴承诺,并践诺守信。(3)27类公司仍要严格遵守最低注册资本制度。一方面,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认缴出资是否缴纳,由公司章程约定,属于股东之间的义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再进行监管;另一方面,为了维护金融稳定,依据法律、法规仍然实行注册资本实缴制的行业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仍应履行出资监管职责。其中,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劳务派遣企业、典当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27个行业,仍然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相信通过我们的介绍,您可以得知新《公司法》注册资本是明显的有所松动的,因为国家已经将注册资本由实缴制改成了认缴制,取消了注册公司的最低限额,也就是说目前如果年轻人要创办公司的话,在理论上来说是可以零首付的。对于公司的注册资本,可以在日后规定的时间之内,由认缴出资补齐就可以了。



·公司法董事会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董事会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 第四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


·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效力问题规定是什么?
      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效力问题规定是什么?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效力问题规定是一般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都是有效的。《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


·公司登记需要哪些资料?包括哪些
      公司登记需要哪些资料?包括哪些 按照规定,公司在设立、变更、终止时需要申请人提出申请,相关部门核实无误后记载并登记。公司登记包括公司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终止登记。那么公司登记需要哪些资料?办理流程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公司法有关内容,给您具体讲解一下。 一、公司登记需要哪些资料...


·企业倒闭怎么办理手续?
      企业倒闭怎么办理手续? 一、企业破产 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当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 二、企业倒闭的程序 (一)破产案件适用 1、破产案件是指通过司法程序处理的无力偿债事件。这里所说的司法程序包...


·公司法人更名流程是什么?
      公司法人更名流程是什么? 一、公司法人更名流程是什么? 1、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进行公司法人变更预约。 2、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上下载相应的资料,并如实填写。 3、带上材料到工商局取预约号,交材料。 4、若材料有疑问或当地工商局还要求其他证明,则补充材料...


·分公司无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吗?
      分公司无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吗?分公司是有合同主体资格的,只要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是分公司拥有总公司的授权的,就可以与其他自然人或者是法人签订合同,但是要注意的是,如果分公司既没有营业执照也没有被授权的,那么签订的合同就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此时是需要总公司进行追认才能发生效力...


·成立股份公司股东人数要求是多少
      成立股份公司股东人数要求是多少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没有限制,但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时的发起人人数是有限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根据中国《公司...


·公司法人要承担的责任?
      公司法人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一、公司法人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罚款、拘留。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一)生产、销售伪劣商品...


·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效力怎样
      确定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权利主要看该分公司有没有独立的营业执照。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就可以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外签订合同。《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


·产品缺陷对公司影响如何,该怎么提高质量?
      产品缺陷对公司影响如何,该怎么提高质量?产品质量的好坏决定着一个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一个企业想要做大做强就必须确保产品的质量,让顾客购买后有一个好的印象和服务体会。好产品会吸引大量的回头客,那么产品缺陷对公司影响又是如何呢?企业该怎么提高产品品质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提供方案,欢迎阅...


·公司转让违约金的约定上限一般是多少?
      公司转让违约金的约定上限一般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