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人贷款还不了可否要求公司偿还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公司法人贷款还不了可否要求公司偿还公司法定代表人在银行贷款的时候是分两种情况的,一种是因个人的需要向银行贷款,还有一种就是代表企业向银行贷款。这两种不同的性质在偿还贷款的时候如果偿还不了的话,所直接导致的后果也是不一样的。生活当中有一部分人其实觉得公司法人代表既然能够代表公司,那么公司法人贷款还不了可否要求公司偿还?
一、公司法人贷款还不了可否要求公司偿还?
1、不可以,公司与公司法定代表人是相互独立的法律主体,二者财产及债务不能混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公司法人贷款不还股东会承担什么责任?

1、不需要股东承担偿还责任的情况
首先是要看企业的性质,如果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的份额承担有限责任,如果股东已经按股东协议全部出资全部出资到位,那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经营亏损资不抵债股东也没有清偿的义务。如果股东之前没有实缴满出资比例,那就是必须按要求把未出资的金额补充到位,补充到位之后也是不需要承担债务责任的。
2、需要股东承担偿还责任的情况
如果企业是合伙制,那股东就需要承担偿还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不管你出资比例是多少,一旦企业出现债务不能偿还的,合伙股东是要承担偿无限偿责任的。这里所说的无限偿还责任,指的是如果企业的资产不足以偿还企业的债务,就会追加到股东的个人资产,用于清偿企业的债务。
3、担保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有时候虽然以企业的名义贷的款,但是贷款机构会追加法人个人或股东作为担保人,如果股东在企业贷款过程中做出担保,那就必须承担担保的责任,如果企业不能正常还款,那做出担保的股东就必须承担起偿还的责任。根据我国制定的公司法当中的相关规定,公司法人个人的债务和公司的债务两者是不能混淆的。所以针对公司法人贷款还不了可否要求公司偿还的这一问题,相信通过我们的介绍,您也可以了解的到,如果是公司法人个人的债务的话,肯定是不能要求公司来进行偿还的,如果是企业贷的款,同样的,也不能要求公司法定代表人偿还。



·企业法人变更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企业法人变更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一、企业法人变更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企业法人变更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公司所产生的债券债务并不一定跟随法人的变动而变动,公司以自己的名义承担对外的债权债务。如果债务是法定代表人本身的则由其自己承担,即使变更法人也不能改变。 相关法...


·夫妻双方关于债权债务协议怎么写?
      夫妻双方关于债权债务协议怎么写?在夫妻生活中,如果两人自愿约定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或者财产,法律是允许这样的行为的。约定了债权债务以后,需要出具债权债务的协议,这样在以后的纠纷中就有证明材料了。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夫妻双方关于债权债务协议书怎么写? 夫妻债权债务约定协议书 男方:(具...


·民间借款质押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民间借款质押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随着民间借款的盛行,越来越多的人会签订民间借款质押合同,其中也牵涉到很多问题,下面律所会提供合同的范本供您参考...


·存款继承公证处公证费用是多少钱?
      存款继承公证处公证费用是多少钱?公证处收是按遗产金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遗产继承公证的办理:(一)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二)提交证明材料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


·挪用公款罪时效是多久?挪用公款罪如何认定?
      刑事犯罪当中也有类似于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规定,但这里称之为追诉时效,即只有在法定的追诉期内,才能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针对不同的犯罪,自然追诉时效不同。那其中挪用公款罪时效是多久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告诉你具体答案。一、挪用公款罪时效是多久挪用公款罪的追讨时效...


·自愿离婚协议书债权债务需要约定清楚吗
      自愿离婚协议书债权债务需要约定清楚吗?自愿离婚协议书中需要约定清楚债权债务,不然离婚以后也会很麻烦的。一般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承担。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


·借钱给别人怎么写借条合法?
      借钱给别人怎么写借条合法? 一、借钱给别人怎么写借条合法? 符合借条的主要要件,具有法律效力。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 借条范本: 借款人_________...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承担协议书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承担协议书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承担协议书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 甲方是原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股东,占有 公司的 股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持有的...


·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现在很多债务人以自己没钱或者别人还欠我钱等借口来不予以偿还到期债务,那么作为债权人此时该怎么办呢,其能否行使代位权?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债权人又该怎么行使代位权?要是你都不清楚的话,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分析解答。 一、债权人代...


·债权债务混同的法律后果
      债权债务混同的法律后果一、债权债务混同的含义 混同是指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事实。混同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一)广义的混同 包括三种情形: 1 所有权与他物权归属于同一人; 2 债权与债务归属于同一人; 3 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归属于同一人。 (二)狭义的混同 ...


·朋友借六七千不还又没有借条怎么办
      朋友借六七千不还又没有借条怎么办?没有借条是可以起诉的,法院受理起诉的条件并不是必须要有借条,只要发生了民事纠纷,不能协商解决的时候就可以起诉。以下是除了借条之外可以起诉一方当事人可以搜集的证据:1、借过钱的证据 : 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证;如果是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