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没有结婚小孩抚养权归谁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要是男女没有结婚就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话,此时成立的是同居关系,而并非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在这样的情况下也是可能生育子女,虽然此时属于非婚生子女,但其合法权益也是受到了法律保护。那么没有结婚小孩抚养权归谁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没有结婚生了孩子怎么办?
没有结婚两人的关系属于同居,同居是指两个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可以随时出于当时人的意愿而终止关系。同居各方都没有任何法律保障。没有结婚生了孩子怎么办?婚姻法上并没有同居生的孩子这一称谓,婚姻法把子女分为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所谓非婚生子女,是指男女双方在不具备合法婚姻关系时所生的子女。实际上,按照婚姻法的规定,不管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都是平等的。不能说男女没有结婚,非婚生子女就不是父母的孩子,非婚生子女与父母之间的血缘关系是任何人都无法否定和分割的。因此,同居生的孩子的法律地位与婚生子女是相同的。同居生的孩子享有被父母抚养的权利、继承的权利以及其他婚生子女所享有的一切权利。因此,没有结婚生了孩子怎么办?回答就是,同居生的孩子享有一切法律规定的权利。同居生的孩子是男女双方的子女,男女双方都必须对同居生的孩子承担抚养义务和教育义务。
二、没有结婚小孩抚养权归谁
(一)夫妻可以协商决定没有结婚生的孩子归谁由于同居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的问题实际上属于一个民事问题,所以夫妻当然可以就同居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达成协议。比如,《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这就是说,对于同居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这样的问题,一般先由父母协商确定。如果双方对同居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难以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定。(二)法院起诉解决没有结婚生的孩子归谁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夫妻离婚后,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作出判决,这主要是考察父母的经济状况、个人品德习性、受教育状况等。总之,法院会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最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的一方。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很多男女因为同居生的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打起官司,如果很想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又没有十足的把握,建议寻求专业的律师的帮助,法庭在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谁的问题时注重证据,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收集利于当事人一方的证据,增加很多胜算。关于没有结婚小孩抚养权归谁,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若还有不清楚的地方也是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起诉离婚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夫妻一方要是想离婚,然而另一方不同意的话,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诉讼方式离婚,但起诉的一方不是随便找一个法院就可以提起离婚诉讼的,在我国对法院的案件管辖范围是做出了明确划分。那究竟起诉离婚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才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起诉离婚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


·什么情况可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1、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比如在每月几号前在探望孩子时支付,或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屋折价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


·再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如今社会上,夫妻离婚的情况很常见,很多人离婚后还会和其他人组成新的家庭,这种就是再婚家庭。在当初离婚的时候,双方要要尽到抚养孩子的义务,由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用来承担孩子的成长费用。那么,再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再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一方婚前房产婚后拆迁安置,离婚时对方能要求分割吗?
      1、拆迁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市区户籍(包含从事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 婚前一方的个人房产,婚后被拆迁安置新房的:如果不存在房屋补差价问...


·离婚协议无子女的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那么离婚协议无子女的协议书的范本如下。 一、离婚协议无子女的离婚协议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 男方:×××,汉族...


·赌博离婚财产分割如何才好?
      夫妻的离婚是现实生活中,难免会遇到的情况。但是造成夫妻之间离婚的原因也很多。有的是因为,夫妻感情不和,夫妻之间有一方发生了婚外情,也或许是夫妻有一方因为赌博严重影响家庭发展的,总之夫妻之间离婚原因有很多。离婚以后牵扯的相关问题也很多,其中最复杂的就是离婚之后的财产分配问题。那么,...


·一、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如何协议离婚?
      一、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如何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1)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


·婚姻存续期间能否分割诉请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


·女方不付抚养费的后果是怎样的?
      在孩子未成年的夫妻双方离婚时如果小孩判给了男方抚养,而女方需要依法规定的每年提交抚养费,这样来保证自己的小孩能够顺利健康的成长,到孩子年满18岁时即可停止抚养费的供给,但是女方不付抚养费的后果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女方不付抚养费的后果是怎样的?我国《民法典》(202...


·如何认定夫妻一方的过错根据《婚姻法》的规定
      如何认定夫妻一方的过错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过错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也就是存在婚姻状态。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3、家庭暴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2023哪些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023哪些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哪些财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所谓婚后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