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女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男方不去怎么办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夫妻都是会同意离婚的,女方想要离婚但男方不愿意的情况也是很多,而此时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要是起诉离婚男方不去怎么办呢?此时是否意味着夫妻最终不能离婚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建议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起诉离婚男方不去怎么办?

缺席判决

离婚被告不去法庭的话,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出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就是缺席判决。

离婚被告不去法庭时,法院缺席判决是有条件的。按照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因此,离婚被告不去法庭时,法院缺席判决离婚的条件是:

1、法院已经依法送达了传票传唤被告到庭;

2、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正当理由,包括身体发生疾病不能前往法庭等。

二、离婚不到庭法院怎么判?

如果法院在传唤之后,被告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到庭的,那么法院就可以缺席判决。也就是说,离婚被告不去法庭时法院可以缺席判决,那么离婚不到庭法院会怎么判呢?是否准予离婚呢?

离婚不到庭法院怎么判,取决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按照婚姻法的规定,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是看夫妻感情有没有确实已经破裂,无法修复或者和好。

离婚不到庭法院怎么判?判断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节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生理有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诀法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奇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精致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巨额已满2年,却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有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伏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于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活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却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于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楼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却无下落的。

(13)收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收对方亲属虐待,或对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岛主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在男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自然接到了法院的传票也是不会出庭的,虽然这样会对离婚案件的审理、判决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并不会因为男方不出庭就导致案件久拖不决。其中法官会根据女方提供的证据做出判决,也就是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父母离婚后
      父母离婚后,孩子判给父母的任何一方,另一方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以一定的子女抚养费,如果法院所判的子女抚养费不够子女的日常开销,可以双方协议增加抚养费,如果双方协议不成时,那么可以以子女为原告申请诉讼,并且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应该增加抚养费,要求对方在之前所给的抚养费再增加一些抚养费。未成...


·妻子有精神病结完婚还有监护人吗?
      妻子有精神病结完婚还有监护人吗?妻子有精神疾病,属于限制行为能力或者无行为能力人的,基于夫妻关系,一般由丈夫作为其监护人;离婚后,夫妻关系已经不存在,丈夫不再作妻子的监护人,改由妻子的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近亲属担任监护人。如果配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配偶...


·一、夫妻双方财产划分的含义是什么?
      一、夫妻双方财产划分的含义是什么?夫妻双方财产划分的含义是:是指男女双方在离婚协议中附加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因协议离婚而就财产分割问题单独达成的协议。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


·增加抚养费和追加抚养费区别是什么?
      在生活中,父母离婚后对于孩子的影响是比较大的,孩子抚养问题也是一项重要的事情。孩子在父母离婚后跟一方生活,并不意味着另一方可以完全置之不理,另一方是需要付抚养费的。在协议离婚或者法院判决时会规定抚养费的金额。那么增加抚养费和追加抚养费区别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


·夫妻分居两年如何申诉离婚
      分居是处理现代家庭矛盾夫妻的首先,分居能够缓和家庭矛盾使双方互相冷静的对待。如果分居过还不能化解双方矛盾,可能就会有一方或双方选择离婚,分居需要达到两年才能离婚,那么夫妻分居两年如何申诉离婚呢?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分居两年如何诉讼离婚 分居2年想要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首先...


·丈夫个人为担保人夫妻共同财产能执行吗
      丈夫个人为担保人夫妻共同财产能执行吗 一、丈夫个人为担保人夫妻共同财产能执行吗? 丈夫个人为担保人也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四条 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


·一、民政局办离婚证流程是什么?
      一、民政局办离婚证流程是什么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离婚由民政部门主管。协议离婚的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镇、民族乡的人民政府。1、申请。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


·子女抚养权协议书范本怎么写的
      夫妻如果在离婚的时候能够就子女的抚养协商一致的话,那自然是最好的,可以说这种情况下对子女造成的影响是相对较小的。而协商达成一致之后,当事人最好还是签订相应的协议,那这个子女抚养权协议书是怎么写的呢?我们带来子女抚养权协议书范本一份,帮助你了解相关知识。 子女抚养权协议书范本 ...


·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方式哪种好
      《婚姻法》中明确规定了离婚的法定方式,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对于有的夫妻来讲,要是需要离婚的话此时可能不清楚该选择哪种方式离婚。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方式哪种好,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一、离婚有几种方式选择 离婚有协议和诉讼两种方式,...


·法律上如何申请分居离婚
      法律上如何申请分居离婚 我国婚姻法中没有申请分居离婚的这条规定。夫妻双方分居满两年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据新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协议离婚须符合以下条件: (1)协议离婚...


·送养子女收取营养费违法吗?
      送养子女收取营养费违法吗?在我国买卖自己的亲生子女或养子女、继子女的行为,其实都是构成违法的,但这也要认定当事人之间确实是存在买卖行为才行。那实践中要是当事人以送养子女收取一定数额的营养费,这种情况下是否属于违法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民间送养行为收取的“营养费”合法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