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婚姻法夫妻财产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实际上生活当中很多人都是在正式了解过我国的新婚姻法当中对夫妻财产的规定以后,才算正确的,全面的了解了结婚以后的夫妻财产归属问题。所以夫妻财产并不像您想的那样,只要一结婚,那么个人财产也会转化为夫妻共有财产。接下来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新婚姻法夫妻财产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一、新婚姻法夫妻财产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六)一方的婚前财产;

(七)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八)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九)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二、《婚姻法解释(二)》中部分相关解释: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四)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五)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六)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对于夫妻的共有财产,个人财产,包括房产、车子上的不动产,都进行了详细的划分。在离婚的时候,财产的分割都是有法律依据的,而且像您比较关注的房产这一部分。不一定结婚以后房产就一定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需要严格的按照婚姻法当中的规定进行分割。


·离婚女方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要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双方都想要直接抚养孩子,那么就会产生争议。而这种情况下,自然不能通过协议方式离婚,就只能起诉到法院,让法院做出判决。那此时离婚女方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离婚女方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如果你是孩子抚养权争...


·一、买的保险要不要算儿童抚养费标准?
      一、买的保险要不要算儿童抚养费标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关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首先由父母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可起诉至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商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有固...


·2023年二婚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其实,《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对于婚姻关系的处理,并不会因为是二婚或者是初次结婚的就区别对待的。只不过有些对于《民法典》不太了解的人,在二婚离婚的时候对于财产分割问题不是特别的清楚。《民法典》中对于二婚离婚财产如何分配的这一问题也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二婚离婚是也是按...


·陕西省国家赔偿标准有什么?
      一、陕西省国家赔偿标准有什么?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 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


·婚后财产离婚新婚姻法如何分割?
      夫妻在日常生活中,除了生活开销外,有时候会存在一笔钱,这属于婚后财产,是双方在婚姻存续期内取得的。如果双方因为各种矛盾最终导致感情破裂需要离婚的,要首先划定共同财产范围,并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那么,婚后财产离婚新婚姻法如何分割?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婚后财...


·申请降低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降低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规定,有以下情况的可以免除离婚子女抚养费。 一方因情况变化,不能支付或不能按原定标准支付子女抚养费时,是否可以请求不付或减少原定给付数额?其具体条件如何掌握?婚姻法和司法解释对这个问题都没有规定。但我们认为,一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支...


·一、抚养费没有固定收入怎么办?
      一、抚养费没有固定收入怎么办?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下述比例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


·签了离婚协议能不能反悔
       夫妻选择协议方式离婚的,此时必须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然后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该协议才会具有法律效力。但有的人会在签了离婚协议书之后反悔,那从法律角度分析,当事人签了离婚协议能不能反悔?以下是对这个问题做的具体介绍。 一、签了离婚协议能不能反悔 离婚协议书是对...


·对于男女本命年能结婚吗?
      对于男女本命年能结婚吗? 一、对于男女本命年能结婚吗? 对于男女本命年肯定是可以结婚的;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


·一、离婚第一次开庭会问财产情况么?
      一、离婚第一次开庭会问财产情况么?如果原告的诉讼请求涉及到财产分割第1次开庭时就会询问财产情况,第1次开庭时,法官有可能会询问的问题包括:1、法官首先会询问原告、被告双方的姓名,出生年月,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和代理人信息,一般需要自己称述2、核对身份信息以后,法官会要求原告当庭称述...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发生争议怎么办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一直以来都是离婚夫妻争夺的焦点,因此在这方面就很容易产生争议。那要是夫妻在离婚时,就子女抚养权发生争议的话,此时应该怎么办呢?若你对此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发生争议怎么办 1、夫妻协商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