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假结婚去中介开个证明可以离婚吗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一、假结婚去中介开个证明可以离婚吗?假结婚和假离婚在法律上的后果,与真结婚和真离婚是一样的。法律上不存在“假”的结婚和离婚。原因有三个:1、在中国,婚姻状况以民政部门登记为准(例外是生效的离婚判决),婚姻登记具有公示公信的效力,可维护社会的稳定。1994年之后,中国法律连事实婚姻都不承认了。2、法律无从得知人内心真实的意思表示,只能从人的外部行为和对外的意思表示来确定法律关系的性质和各方的权利义务。3、当事人是否共同居住,当事人是否有两性感情关系和性关系,法律往往难以完全查清,故以登记为准,才能维护婚姻的严肃和法律的权威。二、假结婚行为的风险1、承受舆论压力,名誉受损,社会评价降低。若亲戚朋友得知两人为了利益而假结婚,肯定会对两人视婚姻为儿戏的态度产生看法。即使外人不清楚这点,假结婚的人,迟早要真离婚的,都会招致其他人的非议(若弄假成真,倒也不失为喜剧)。2、真离婚时的诉讼成本高。假设一方当事人甲要离婚,乙不同意,或者对具体事项不能达成一致,则只能通过诉讼来解除婚姻关系。法院要审查两人的感情状况是否破裂,若甲第一次起诉离婚,乙坚决不同意离婚,而甲又不能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乙有什么过错,法院很有可能判决不准离婚,甲还要隔六个月之后第二次起诉。甲要支付的成本包括时间精力金钱(诉讼费律师费等)都是非常高的。3、财产被法定共有及分割。中国婚姻法实行婚后财产法定共有制,只有少数的几种例外情况。若甲和乙没有签订协议,没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则甲在结婚登记后所取得的财产,在离婚时极有可能要被乙分割一半。即使双方签订了相关的协议,如果乙能举证证明该协议是在乙被欺诈或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则协议无效。这点对于经济上处于优势,赚钱能力强收入高的一方而言,就非常吃亏了,毕竟婚姻是假的。4、可能要履行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若一方需要抚养(比如身患重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等),对方在有能力的前提下必须予以经济上的支持。若一方在离婚的时候生活困难,对方应从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上述情形下,都可能导致假结婚的当事人要额外承担经济上的责任。5、遗产可能会被继承。夫妻之间互为法定的继承人,若一方未订立遗嘱而突然去世,对方作为配偶,有权继承其遗产。综上所述,关于假结婚去中介开个证明可以离婚吗,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只要是夫妻双方自愿提出离婚,民政部门一般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就会予以批准,但是,假结婚可能面临着名誉损失、诉讼成本、财产分割、夫妻扶养和遗产继承等多方面风险,因此,假结婚确实是得不偿失的行为。



·离婚后可以起诉孩子抚养费吗?
      婚姻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是非常的重要的,一个幸福的婚姻是会为整个家庭带来温馨和欢乐,而如果婚姻不幸,夫妻双方整天争吵不休,甚至面临着离婚的地步,但是有了孩子的情况下,一旦决定离婚就是对孩子抚养权的判决了,如果抚养权属于女方,那么男方是要支付抚养费的,但是男方如果对抚养费的数目不满意,...


·离婚时要怎么防止一方擅自转移财产
      夫妻离婚在财产方面的争夺往往是异常激烈的,而这种情况下有的人为了获得更多的夫妻共同财产,于是就会悄悄的转移财产。而对于另一方来讲,此时就需要防止对方有擅自转移财产的行为。那究竟夫妻离婚时要怎么防止一方擅自转移财产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离婚时要怎么防止一方擅自转移...


·请求国家赔偿书的写法是什么
      请求国家赔偿书的写法是什么?国家赔偿申请书范文赔偿请求人:×××, ,族,现住×××,电话:×××。赔偿义务机关:××× 法定代表人:×× 职务×××请求事项:事实根据和理由此致×××赔偿请求人:×××年×月×日申请国家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受害人的姓...


·如离婚男方说没有共同财产怎么办?
      离婚男方说没有共同财产怎么办?离婚男方说没有共同财产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但是,如果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当,会给当事人财产权和人身权造成损害。例如,对当事人...


·一、夫妻一方转移财产是什么性质?
      一、夫妻一方转移财产是什么性质? 1、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法院积极调查取证,取得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证据,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2、只要证实一方有上述行为,法院对这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3、离婚后,取得了证据证实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被一方用上述行为独占的...


·一、珠海社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一、珠海社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珠海社会抚养费标准2018是对夫妻双方分别以所在地的县(市、区)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所在地的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收入超过基数的,还应当加收超过数额的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对公司进行投资之后,那就会成为该公司的股东,拥有公司的股权。但此时投资给公司的钱,有可能是一方的婚前财产,当然也有可能是用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投资的。那实践中这个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共同财产并以...


·一、军婚女方出轨孩子归谁?
      一、军婚女方出轨孩子归谁? 一般法院会根据下列原则判决 : 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判随女方生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综合考虑按对孩子健康成长更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月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到十八周岁,并有权探视。 二、财产...


·监护人想必大家都有了解
      监护人想必您都有了解,我们您对于监护人的了解一般都会停留在未成年人还有生活没有自理能力的人身上面。其实在工作当中对工作的进程也是有监护人的存在的,这种监护人就是专职监护人,是为了负责安全的。那么专职监护人的安全职责是什么? 专职监护人的安全责任 (1)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


·哪些情况下父亲可以取得抚养权
      现代社会独生子女家庭较多,夫妻离婚后,孩子只能跟随其中一方生活,另一方只能放弃直接对孩子抚养教育的权利。当有关孩子抚养的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夫妻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那么,具体而言,哪些情况下父亲可以取得抚养权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一、哪些情况下父亲可以取得抚养...


·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多久通知被告?
      如果夫妻中的一方认为双方的婚姻无法再维持下去可能会向另一方提出离婚,而在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提出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出离婚的一方为原告,另一方则为被告。那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多久通知被告?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一、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多久通知被告? 原告起诉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